“你确定要喝吗?”一不丝毫不怀疑阿嗔没有这样的能力。
而她倒是很不在意,“那就试试吧。”
其实喜欢喝酒的人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沾酒必醉的,一种是千杯不醉的。沾酒必醉的人喜欢喝醉了的感觉,飘飘欲仙,而这种美妙的感觉又不需要付出太多的辛苦,何乐而不为呢。而千杯不醉的人则是又一种困惑,困惑究竟什么时候才是自己的极限,这有点像赛场上的运动员,他们不停地训练,只为探究自己的极限究竟在那里。而一不则自认为是第二种人,起初,他把酒完全当成了加冰的水,也正因为是水,所以没能品出味道来,还需继续品。而阿嗔则不同,她已经忘记了沉醉的滋味,只是作为一名观众,偶尔沾上一点点。
“玛姐,怎么不敞开了喝呢?”几杯下肚,一不依旧面不改色,而瑰玛的脸颊上已经泛起了微微的红色。
“我还得开车送阿嗔回去,你尽兴吧。”
“恩。”一不点点头。
这次的氛围与上次有着很大的不同,上一次有会跳舞的罹和会唱歌的裹子,而这一次,已经过去了好大工夫,却还没有人提议干点什么,场面很冷清,如果不是包房的外面隐约传来的舞曲声,瑰玛甚至产生了身在她的金塔马监狱的感觉,而且是关押着重刑犯的地方。
“怎么这么闷呢,一不,来首歌吧。”
一不的嘴里刚刚塞进去一块牛排,他看看瑰玛,又看看阿嗔,使劲地咽下了塞满嘴巴的肉,“你们不先来吗?”
阿嗔微笑着摇摇头。
“来吧,快一点,你又不是饭桶。”
一不想了想,“那就唱一首游茄鸣韧的《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吧。”
“又是这一首。”瑰玛自言自语道。
“什么?”
“没什么,看来你们还真的是好朋友啊,就点这首歌,我和你一起唱。”认识裹子之前,瑰玛从来不听游茄鸣韧的歌,而从那以后,她也开始喜欢游茄鸣韧的歌了。
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三个人都陷入了各自的感觉当中,此刻的游茄鸣韧已经不再是一个高耸在天外的名人,而成为了三个人彼此的亲密朋友。一不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瑰玛,他们深情对唱这支情歌,仿佛在短短的一首歌的时间里,他们真的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意境中。而瑰玛则一直在看着大屏幕,盯着里面的女歌星,没错,阿嗔的确与她有几分相似,特别是眼睛,就像是克隆出来的,又或许她们是从同一家整形医院走出来的。而感觉最复杂的莫过于阿嗔,这熟悉的旋律她似乎在那里听过,好像也是一个男人为她而唱的,可就是想不起来。当曲终人未散的时候,三个人都对对方有了新的了解。
Pink Orenge Beach外的夜空中看不见一颗星星,大约又要下雪了。在这样的天气中,你做了什么似乎都会被黑幕所笼罩,正应了那句龌龊的古语:风高放火天,夜黑杀人夜。赴约人如约见到了他要见的人,但不是身弓,是个矮小的老头,他大概只有赴约人的一半高,这样的人应该被称作侏儒。侏儒通常有着与自己的身高极不相称的智商,如果因为他的身高而小瞧了他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这就是你给我带来的新实验品吗?”他扬起头,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了赴约人的身影下。
“怎么不开灯?”
“你知道环保节能有多么重要吗?”他的态度很严肃,边说边把眼镜向上扶了扶。
赴约人倒是很合作,没有开灯,“那我也当一回环保人士,你就放心用吧。我查过了,这小子是从外地来的,本市没有亲戚。刚刚和女友谈崩了。”
“他对你又有什么价值呢?”
“呵呵,首先他很听话。在山上的时候就照我说的去做了,这就足够了。一旦成功了,他可以成为我的王牌。”
老头点点头。
“有亚亦奴的消息吗?”
“没有。他和幽幽的对接本来就要完成了,这下可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之间的感应时断时续的,让我费解。”
“早就让你处理好的,如果不是你让他给跑了,我们的试验早就成功了。”
“也不能都怪我吧,谁知道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再说那小子也太固执了,或许将来也不会乖乖地听我们的话的。”
“是吗?”黑暗中赴约人露出了诡秘的笑容,一排洁白的牙齿犹如新换的乳牙,点亮了一小片黑暗,“你只需完成你的事情,别的不需要你来操心。”
“好吧。”矮个子的怪老头试图把身弓扶起来,但显然他有些沉,“过来搭把手。”赴约人示意叫他闪开,独自一人将他抗在肩膀上面。他把身弓放到了一张巨大的椅子上。
“上次那个姑娘是被谁救走的,你查到了吗?”老头先是给身弓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其实这条带子对于身弓并不会起到什么保护作用,安全是相对于老头而言的,因为它可以保证身弓不会逃跑。然后,老头为身弓安上了一个巨大的头罩,把整个大脑包括眼睛都罩在了里面,这与上次他对付阿嗔的工具相同。接下来就是为他的大头罩接上无数根线,通过这些线,计算机会被直接接到身弓的大脑各个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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