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功能就是便于青帮成员的相互联络。
帮会成员跑码头时,通过它与帮中人相识,相互引见,互相帮助,因此,掌握这些问答对青帮成员极其重要。
青帮中的切口主要是涉及到帮内的一些常用称呼及日常的活动,现根据《清门考原》摘抄如下:海底:帮中一切规则、切口历史、典故等类秘密抄本也。
孝祖:拜祖也。
前人:师傅也,又曰:老头二产。
弟老:徒弟也。
爷门:上下谈话,彼此之称。
老大:平辈之称。
小爷门:晚辈之称。
老师太:尊敬长辈之词。
沾祖灵光:在青帮之谓,又曰有门槛。
难过:不和睦也。
脱节:做错事也。
老的:指师而言。
伪帮:冒充在帮。
老帮:资格老者。
小的:指徒儿也。
四卫:卫是保护粮船之军师,言其人在帮很有势力。
会下:就是名下。
四卫:清代漕运四大军卫。
家里:是同帮的人称呼自己。
领人:收徒弟。
还小帖:前人开除徒弟帮籍。
过方:帮中人死之谓。
放生意:不正当之营业也。
风火:有危险。
青帮有很多隐语暗号是用动作、器物等来表示的。
如洗脸先在脸上擦字,然后再随便擦洗;帽、碗、盆等物不能口向下扣着,否则就视为帮外人;发现有帮中人将帽子歪放或把手巾放在帽口上.这表明是有了困难,在请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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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帮十大帮规
严格的帮规是维护青帮组织存在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
组织越发达,其帮规也就越全面系统。
由于青帮到晚清:其组织愈:益庞大,且它又作为一个非法组织,它必需制定一个严格的帮规,用来维系这样一个庞组织,规范其成员的日常行为,保证其活动的安全性。
根据李国屏的《清门考原》记载,青帮的“十大帮规”及对其的解释如:第一,不准欺师灭祖。
所谓“欺师”者,一切行为言语有不利于前人而有反抗的行为。
“灭祖”者,乃是不尊帮规,倒行逆施,或者否认是帮中弟子。
违犯这一条帮规的成员。
应缚在铁锚上,用火烧死。
轻则用香板责打,或驱逐出帮。
此后帮中不论何入,均不得再行收之。
第二,不准藐视前人。
所谓藐视前人者,凡在帮弟子,不论本帮外帮的,凡是帮中前人长辈,都要恭敬孝顺。
因为“安清不分远和近,一祖流传到如今”,“一师皆师,一徒皆是徒”,藐视前人,便是藐视本门师父。
帮中格言云:“穷安清,富道情”。
不论前人是王侯或是乞丐,都要一律看待。
如不遵守,轻则警诫,重则香堂责罚,或斥革之。
第三,不准爬灰倒笼。
所谓爬灰倒笼,就是损人利己,泄露帮中秘密,个人图功牟利。
违犯此条帮规者,则要烧死在铁锚上。
第四,不准奸盗邪淫。
所谓“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先”。
在帮之人,要讲仁义道德,不能有奸盗邪淫这种行为。
违犯此规者,或被烧死,或被活埋。
第五,不准江湖乱道。
所谓江湖乱道,是指在帮的人,在江湖行走,不能以小称大,以卑称尊。
凡帮中有这样的人,应由引进人负责拘到香堂,用家法严加责罚,以警下次,再犯者斥革出帮。
如仍在外冒名招摇,必致处火烧活埋之刑。
第六,不准引法代跳。
此条是指在帮的人有了地位,而嫌所占字派太小,或是前人没有声望,或因不喜欢前入行为而求人另行介绍有声望有资历者。
这种行为,按帮规应重重斥革,并通知各帮,不准将这种人再收入帮。
如有故意收者,当以叛帮论罪。
还有一种说法是指本帮不能做本帮的引进师、传道师。
此条规是防滥行收徒,以他帮作引进传道,寓监督之意。
第七,不准扰乱帮规。
此条是指在帮之人:要按帮规行事,受前人教训,昕帮中长辈指教,不得一意孤行。
违犯者轻则用香板责打不寻,第八,不准以卑为尊。
帮中之人,不能因为字辈小地位低而擅自充大,而破坏伦常。
此中行为,一经查处,严加处治,并通知各帮,共旧惩治。
第九.不准尹闸放水。
所谓开闸放水,是渚只顾自己利益,不顾众人的性命。
凡在帮之人,要以天下为公,博爱群众•;以公德心做螽。
如有因私利而开闸放水,按帮规必烧死在铁锚上或活埋一-Z中,轻则斥革,永久不准再入帮中。
第十,不准欺软凌弱。
按青帮祖师传道宗旨,在帮之人应抱有英雄豪杰之,扶持正义、救济贫苦、扶弱制强.方是丈夫。
如若不遵守规制.滥用势力,争强好斗,按法惩治.轻则斥革,重则土埋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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