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吃蜘蛛的人_杨瑞【完结】(3)

  来凉水泉不到3个月,我又自告奋勇了一回,要求去最脏的猪号工作.这回我是打算向自己溺战,因为从小我就习惯住整洁的房子,用干净的盥洗设备.我所做的恶梦中最让我恐惧的莫过于被劾稠腥臭的粪便所围困.一脚踩下去,热烘烘的大粪渗透鞋帮,蒸腾的臭气令我几欲晕去.惊醒时,周身都是鸡皮疙瘩.

  在我看来,这种折磨比革命先烈所受的严刑拷打还要可怕一百倍.我知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属于剥削阶级无疑.中国的农民历来以大粪为肥料,喜欢它还来不及.所以我认为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去猪号工作是最好的办法.

  打夜班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告奋勇.此后我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规律:不论在哪个单位,当你第一次站出来自告奋勇时,领导会惊讶地表扬你,但随即,自愿便成了义务.他们觉得这是你分内之事.更糟的是领导会利用你的榜样,对别人施加压力,让人人都成为"自愿者".几个月后,猪号里所有女职工都"自愿"参加打夜班了,可我知道她们中好些人是出于无奈.我开始后悔,觉得我这么做实在有点对不起大伙儿.

  事实上我真正悔不当初是在1971年夏,老眯子打夜班出了事的时候.老眯子是当地老乡给猪号的一名哈尔滨女知青取的外号,意思是说她的脑子颇有些迷糊.像多数北方姑娘一样,老眯子长得高大丰满,18岁已发育得很好.一天晚上她在猪号打夜班,事后谁也不知道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老眯子对村里的人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

  出事时正赶上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等我从北京回村时,老眯子已经调走,调到一个极远的农场去了.当时领导常采取这种做法,说起来还是为她好.不过因此我一直都没机会听她本人讲起这件事的本末.

  我听到的都是些不胚而走的流言.猪号的其他女知青告诉我,老眯子那几天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反复叨叨:"这我可怎么办呀?我没脸见人了.我把我爸我妈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我不想活了!"

  村里的老乡们则说这事不可能是强奸,老眯子准是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反悔了.理由呢?老陈的又不是陌生人.他是猪号的头儿,平日里手把手教她干活哩.晚上大伙儿也常见她去老陈家吃个饭,用缝纫机补个衣服什么的.

  这固然不假,不过猪号的女知青谁没跟老陈一起干过活,向他学过手艺?晚上我们也都去他家串过门儿,吃过饭,这在当时叫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正是领导大力提倡的.老陈出身贫农,又当过志愿军,堪称我们"结合"的首选人物.

  后来,村里又传开另一种说法,说老眯子忒傻.头一件,她不该跟老陈发生关系,老陈有妻有子,岁数恐怕比她爹还大;再说了,就是有了这事,也犯不着逢人就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看看结果好了,领导把她调哪儿也无济于事,这种事一传十,十传百,早晚会传到她的新单位.将来谁还要娶她?她将来名声扫地,没脸见人,也怪不了谁,只能怪她自己不聪明.

  事发之后,老陈也曾让村里的第一把手赵指导员盘问了一番,后来他就被调到基建队盖房子去了.有人见此便评说赵指导员袒护老陈,因他俩都是扬州人,是老乡.又有人不以为然,说你还能把老陈怎么着?在中国,一个臭农民你能怎么惩罚他?开除党籍?可他又不是党员;降级撤职?他本来就是平头百姓一个;吊销城市户籍?也不可能;干脆开除国籍,哪个国家又会要他呢?正应了一句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

  于是老眯子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最后人们把她的闲话说腻了,她也就渐渐被遗忘了.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吧.她离开后再没回来过,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完全从我们的生活中匿迹销声了.但她淹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几年之内,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红扑扑的脸蛋,粗手大脚,一个初长成人的妙龄姑娘.她飞红了脸在笑,开开心心的,我确实从来没见她哭过.

  除了这场风波,另一件事也让我对打夜班颇为懊丧.此事起因极小:猪号没有闹钟.这对别人似无大碍,但对我来说,半夜3点让我醒来真比登天还难.

  有时一睁眼发现已是红日当窗,这种睡过了头的惶恐我至今记忆犹新.结果所有猪圈都一塌糊涂,其他人得在低矮的棚顶下忍受着蚊子的袭击和臭气的熏蒸,数小时才能把猪圈都清干净.唉,这红着脸向同伴连连道歉的滋味真不好受.即使大家嘴上不说什么,他们的眼神却让我无地自容.这种场合,解释是于事无补的.

  可是闹钟哪里是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当时,我一个月32元的工资得应付所有的日用开支:伙食12元,剩下的需要拿来买衣服、鞋子、劳动手套、邮票、牙膏牙刷、肥皂洗衣粉、手纸卫生纸、蜡烛电池,再加几听令人绝难抗拒的水果罐头.这还不算,两年内我还得攒下至少30元作为回家探亲的路费.我掐指算算,10块钱一只的闹钟还是买不起.看来我得像别人一样不用闹钟自己醒.

  日复一日,有志者事竟成,我终于把自己训练得能在半夜3点准时醒来,就像有谁在我脑袋里装了一只看不见的魔钟.开始我对这一成就兴奋不已,但很快我就倍尝苦果:不管我打不打夜班,这只魔钟准在半夜3点把我闹醒.3年后我离开猪场下大田干活,可我不知怎样才能将此消息通知这永不停摆的魔钟.

  又过了两年,我离开北大荒回父母身边读书,仍旧甩不掉这个该死的习惯;80年代,我发现即使远渡重洋,到了地球另一边,这习惯仍像一个幽灵跟定了我.无奈,我只好接受北大荒送给我的这件推辞不掉的纪念.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