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秀心有灵犀,抿嘴而笑,应道:“好啊,这是举手之劳,只不过……小妹现在身无分文,若要请客,还须等我有了钱,才能进得饭馆。”
朱云天嘿嘿笑道:“不用,我现在借给你好了……哎哟!啊!”
一声惨叫冲云霄,惊得众神把命逃。朱云天猛地回过头,瞪着身后的小魏,嘴已经张成了一张卡车轮胎,委屈地道:“你……为何这么狠啊。”
小魏奇怪的摊开双手,道:“我什么都没做呀!咦,你的耳根怎么红了,哎呀,被虫子咬了,怪不得你叫得这么大声呢!”
盛秀和众人赶紧围上来,齐向朱云天的后脖望去,果然,他的耳根部位被不知什么东西咬了一口,现在已经肿成了一块大水泡,还朝外面流着稀稀的血水。
朱云天差点就要哭了,这下可把他疼坏了。这就是泡妞的代价吧,他知道肯定是小魏干的,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就算有证据,他也拿她没什么办法,因为他确实罪有应得。
“大哥,我看像蜜蜂蜇的。”徐达诊断道。
“是蜜蜂,你看,它还没飞远,在头顶上盘旋呢。”周德兴眼尖,发现了犯罪元凶,正在老大头顶三尺之处,得意洋洋地飞来飞去,发出嗡嗡之声。
“哪里,哪里?”朱云天蹲下身子朝上看,很有点看到了低空轰炸机的味道,嘴里还愤慨地怒叫:“兄弟们,快给我处决了它!替我报仇雪恨!”
大家一起笑起来,陆仲亨道:“大哥,蜜蜂实乃自然之物,咬你一口也属正常,何况它又不是故意的,何必跟它斗气呢……要懂得爱护生灵呀,大哥。”这家伙现在开始满嘴仁义道德了,变成了动物保护者,一点没有军事家的风采。
徐达也笑道:“是啊,大哥,咱们还是快快赶路吧。”
只有小魏不吭声,只是偷笑,心里乐道:看你以后还敢对别的姑娘动手动脚!这就是男人有外遇的下场!
这蜜蜂正是她信手拈来,突然弹到了朱云天的耳朵后面。蜜蜂受了惊吓之后有了附着物,这附着物又是香喷喷白嫩嫩的脖子,自然马上就蜇,而且注视了大量的蜂毒,足以让朱云天疼上十天半个月。
没人愿意替老大杀一只蜜蜂,其实这也说明大家都不是傻子,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谁也不想得罪小魏姑娘。
朱云天嚷了半天,这蜜蜂还是活得好好的,他感到很没面子,便把脸转向了正笑脸灿烂的盛秀,正色道:“盛姑娘,我求你一件事,好吗?”
盛秀见他表情严肃,忙回道:“朱公子请讲,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照办!”
朱云天斜着眼,盯着那只仍在头顶上盘旋的蜜蜂,道:“麻烦你把它给我杀了,谢谢!”
盛秀踌躇了,不由看了一眼小魏,只见小魏笑意虽未平,此时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大家也都望向小魏,看她如何表态。小魏在万众瞩目的注目礼中,表现出了极为出色的心理素质,一副坦然的小模样,让众人深感敬佩。
小魏冷漠的表情让盛秀犹豫了片刻,不过她仍然轻轻地一扬手,一枚短针发出“嗤”的一声,从袖子里飞出,准确地刺穿了那只蜜蜂的肚子。
短针劲道十足,携着蜜蜂的尸体又向上窜了两丈有余,方才下坠,落在了朱云天的脚边。
“好功夫!”小魏这时突然咯咯笑起来,拍起巴掌。
此举意在双关,一是解除了盛秀的尴尬之意,二是告诉盛秀,她对她没有敌意。让一直提心吊胆的盛秀放下了心中那块大石头。
“盛姑娘好功夫!”
陆仲亨等也赶紧跟着鼓了几下掌,大家相视而笑。只有朱云天这色狼脖子上起了一个大水泡。大水泡渐渐消去,又变成了一个红红的大肉疙瘩,他难受至极地揉着脖子,一点也不知这树林中两位姑娘刚才经历了一番无形的心灵暗战。
“咦,冯国胜怎么回来了?冯兄弟,你这家伙命真大呀!本人佩服!佩服!”那厢,陈京这小子终于睡醒了,从车里爬出来,抠着眼屎,啊啊呀呀地道。
这下捅了马蜂窝,大家总算想起还有冯国胜这厮没有修理,徐达哈哈一笑,上前捉住了他的手,作势要打,手快要落上他的眉头,却停住了,拍了拍他的脑袋,很是崇拜地问道:“兄弟,你们是怎么出来的,两日来官兵全城搜查,你们是怎么躲过去的?”
“对啊,快跟大哥我讲讲!这几日,我可是为你们担惊受怕呀!”
朱云天也走了过来。这个“你们”,自然包括盛秀,小魏很敏感,听了又微皱眉头,瞪了他一眼。不巧的是,盛秀把这一幕全看在眼里。
冯国胜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大口喝了一阵水,笑呵呵地把二人出城的经过讲了一遍。
“大哥,你还记得在汴梁南门那名要了我们十根金条的蒙古参将吗?”
“记得呀,那条狗化成灰我也认得!”陈京的十根金条变成了肉包子他倒是绝不心疼,但那参将同时一口气吃掉了他五百两白银,这张嘴简直就是血盆大口了。朱云天岂能忘记那个一脸贪婪相的吸血鬼。
“呵呵,大哥您先别生气,正是您口中的这条狗将城门打开,放了我和盛秀姑娘出城……”冯国胜笑嘻嘻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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