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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_楼笙笙【完结+番外】(252)

  第百二十四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那群蒙面人为首的叫陈胥,是秘密抗金组织的领袖人物,而他的表面身份,却是个绸缎庄的老板。

  后来镇定下来,林兰暗地开玩笑说陈胥对卫彬“一见钟情”,他被当时卫彬孤身一人与十几个金兵奋战的情景给震撼住了,这绝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干出来的事儿。

  “你们都是这样的?”林兰有点好奇地问。

  “什么?”

  “呃,就是……”林兰迟疑了一下,“会武功……那样的。”

  卫彬深深看了一眼:“你是想说杀人吧?”

  被他一语道破,林兰有点尴尬,但她仍然点点头:“很让我意外——”

  “防身的本领,工作人员都必须学习的。”卫彬说,“至于我……”

  没再说下去,林兰也不太好问了。

  陈胥对卫彬十分之欣赏,一心想将他留下,希望他能成为抗金组织的成员。

  卫彬告诉他,目前自己不能留下。他要送表姐去南方寻找姨父一家。“他们在前两年的流民队伍里失散了。”卫彬解释道。“近得了消息。有人在临安府见着了我姨父。家母命我这趟出来。一定要将表姐送到姨父手里。”

  陈胥听他这一说,感觉十分可惜。他又问卫彬地父母是何人,师承何处,卫彬全都拿些无关地话搪塞过去了。

  不过除了被人打听。卫彬也打听了不少他想要地消息。例如最近的几只抗金队伍。都是由何人组织何人参与,其中有无南宋朝廷内部地人员。

  他问到这儿。陈胥的表情里。出现了一丝不可捉摸的微笑。

  “不要以为庙堂之高,全都是禄蠹。”陈胥说。“若无正义之士鼎力支持,抗金大业何以为继?”

  他不肯正面回答卫彬的提问,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包括他在内的这支抗金队伍,背后也有朝廷的人在支持。

  “倒是卫兄弟神勇过人,让鄙人起了一点心思。”陈胥笑道“明日,鄙人有好友来访,他如今在朝中做官是惜才如金,如若不嫌,鄙人为你引荐如何?”

  陈胥说这话,晚上卫彬就告诉了林兰。

  “朝中为官的?”林兰很疑惑,“会是谁呢?”

  “他没说。”卫彬摇摇头,“肯定是不会说的,就算告诉我的这些,也是因为信任我们——庙堂之人与江湖游侠结交至暗中支持地方抗金组织,这些可都是话柄,被政敌抓到,足够参一本的了。”

  当时俩人正在陈胥家中,陈胥对他们非常客气,不仅给姐弟俩辟了住处,还专门给林兰送去两个使唤丫头。

  “怎么样,被人服侍的感觉?”卫彬突然转了话题。

  林兰一愣口气:“难受死了。”

  “哦,我以为人都是惯于被服侍的。”

  “怎会。”林兰摇头,“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和把脏衣服扔人家手里,这可是两种不同的感觉。”

  卫彬淡淡笑起来。

  那时接近入夜,林兰坐在窗前,卫彬看着她倚在窗前的侧脸,丰沛的黑发所盘的发髻被挤压着,一根玉质簪斜斜地插在上面。那发簪颜色透亮,又宽又厚油润润的,竟如裁剪下来的一大滴深潭秋水。

  发簪质地太好匠人舍不得过多雕琢,只沿着边缘浅浅刻上了两道细致波浪,这枚簪子别在林兰的黑发上,愈发显得她雅致动人。卫彬一时看出了神。

  “这发簪……”他突然问。

  林兰一愣,抬手摸了摸发簪:“哦,是陈夫人赠的。”

  “陈胥的妻子?”

  林兰点点头:“好像特别喜欢我,见面之后就把这簪子给我了……可能想帮助她的夫婿,把咱俩留下来。”

  “哦……”

  “看来陈胥对你很看重。”林兰笑道,“你看,竟然不惜出动一家老小说服你留下来。”

  卫彬回过神,微微皱眉:“簪子太贵重了,我们不该收。”

  林兰点头道:“临走我会悄悄留下的。真漂亮……回去我找找有没有卖的。”

  正说着,一个丫头擎着一盏斗色五彩晶灯走进来,裣衽道:“林姑娘,夜饭已经开上来了,请过去用膳。”

  林兰点头起身,又忍不住对卫彬笑:“刚才,我以为叫错了人。”

  “怎么?”

  “听听,林姑娘,”她笑,“这岂不是在呼唤黛玉了?”

  卫彬莞尔。

  次日上午,陈胥突然一脸焦虑地把卫彬找去,不知又得了什么消息。林兰独自在屋子里闲得发慌,趁着网瘾还没上来,林兰和丫头打了个招呼,溜溜达达去了园子里。

  陈胥家财不少,给自家修个花园,还专门去请了有名的叠山师。他那花园虽然不能和现代都市的公园相提并论,却也真不算小,甚至有个人工湖。还有一人多高的水晶石,摆在湖边水榭前,波光潋滟,映在石上,更显得亦真亦幻,如同平添了一个湖。林兰绕着湖走,心想这活脱脱就是一个人的公园。古代人的奢华享受果然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两房一厅的麻雀窝就是工薪阶层的终生梦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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