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位居《马可福音》之后,第三个出现的是《路加福音》,它的作者路加本来是一个医生,后来成为使徒保罗的门徒,跟随保罗一起到外邦传教,因而路加能够以精确的观察与细腻的描写,来文采飞扬地述说耶稣的生平故事,特别是少年耶稣如何成长的故事。同时,路加除了对施洗者约翰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述说外,而且还注重对耶稣生活的时代背景进行有意识的交代,因而被人评论为具有文学家的风采与历史学家的风度。在《圣经》中最后出现的《约翰福音》,实际上也是"四福音书"之中最后写成的,它的作者据说是十二使徒之一的约翰。
"同观福音"的作者在《圣经·新约》中的各种文本里面可以得到印证,而《约翰福音》的作者则很可能是出于托名。这是因为在耶稣的十二使徒中最著名的就是彼得与约翰,一个被视为耶稣的传人,一个被称为耶稣最喜爱的门徒。既然彼得的门徒马可已经写成了《马可福音》,促成了"同观福音"的出现,那么,《约翰福音》就很有可能是约翰的门徒,或者门徒的门徒写成的,只是在写成之后再托名约翰所撰写。对于这一点,可以在《约翰福音》里面找到一个旁证。
这就是,当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在加利利海边向门徒第三次显现时,正逢彼得等8个门徒乘着渔船在海里打渔一夜而一无所获,结果他们按照耶稣的吩咐下网,就拉起了满满一网大鱼,可是,只有约翰认出了耶稣。"耶稣所爱的门徒对彼得说:'是主!'彼得赤着身子,一听见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随后,耶稣一连问了彼得三次:"你爱我么?"而"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么?'就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与此同时,耶稣"就对他说:'你跟从我罢!'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啊!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
显然,如果《约翰福音》的作者真是约翰的话,就不会写成让自己一个人发现是耶稣在向他们显现,而使其他的门徒,特别是大弟子彼得狼狈不堪,以致于使耶稣要再三地问彼得"你爱我么?",因为这难免有自我夸耀之嫌。也许,托名作者的企图,似乎只是要突出约翰对于耶稣的爱,结果却弄巧反拙。同时,约翰也不会第二次借彼得之口来自我标榜,并且也不会一直不提到自己的名字,而始终用"耶稣所爱的门徒"来代称自己。此外,在"同观福音"之中,基督耶稣是向除了犹大之外的11个使徒同时显现的。所以,《约翰福音》肯定不是约翰撰写的,而是由其它的托名作者写成。
事实上,在《约翰福音》最后的结束语之中,这个托名作者已经情难自禁,不由得多少露出了些自己的底:"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很明显,约翰自己是不会这样评说自己的著作的,如果《约翰福音》真的是约翰撰写的话。不过,托名作者倒是在此说明了《约翰福音》的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不再进行对于耶稣生平事迹的一一述说,而是要为耶稣的言行作见证。
总而言之,《约翰福音》不是通过具体且形象生动地述说耶稣如何成为基督的故事,再来继续回答"谁是耶稣?"这一老问题,而是想通过进行对于基督耶稣存在意义的阐发,来说明"基督是谁?"这个新问题一因此,耶稣的自我言说成为《约翰福音》的主要内容,于是,当耶稣自己发言的时候,也就发生了述说人称的变化:"同观福音"之中的耶稣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总是用第三人称的"人子";而《约翰福音》中的耶稣在提到自己的时候,则是用"儿子",以更加强调上帝之子就是上帝亲临人间的化身,因而宣称"我是世界之光"、"我是好牧人"、"我是生命的食粮",从而便作为上帝亲临人间的儿子形象的"我",来与人立约。
所以,《约翰福音》的述说,自然就是从耶稣接受施洗者约翰的洗礼开始的,并且在接受洗礼以后的第一天,耶稣就被施洗者约翰当着面称为"神的羔羊"。第二天当施洗者约翰对自己的门徒说耶稣是"神的羔羊"的时候,他的门徒也就跟从了耶稣,其中一个门徒是彼得的弟弟,他领着自己的哥哥来见耶稣,也成了耶稣的门徒。随后,耶稣在去加利利的途中又接受了几个门徒,于是一下子就有了好些个门徒。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佣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缺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宴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佣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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