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若干人,可以按照管教和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工作机构。
第四节少年犯管教所
第二十一条、少年犯管教所,管教十三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犯。
第二十二条、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对少年犯着重进行政治教育、新道德教育和基本的文化与生产技术教育,并且在照顾他们的生理发育的情况下,使他们从事轻微劳动。
第二十三条、少年犯管教所,以省、市为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由省、市人民公安机关管辖。
第二十四条、少年犯管教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人员若干人。
第三章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
…………
第四章劳动改造生产
…………
第五章管理犯人制度
……犯人接见家属每月不许超过二次,每次不许超过三十分钟;特殊情况,经过劳动改造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犯人接见家属、接受家属送来的物品和发受书信等,遇有特殊情况,都可以加以限制或者停止。……凡是犯人在刑期满了的时候,自愿留队就业,或者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或者在地广人稀地区可能就地安置的,劳动改造机关就应当组织他们劳动就业,其办法另行规定。……重要的反革命犯和惯盗、惯窃等犯,在执行劳动改造期间,不积极劳动,屡犯监规,事实证明还没有得到改造,释放后确有继续危害社会治安的可能的时候,在刑期届满前,可以由劳动改造机关提出意见,报请主管人民公安机关审核,经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后,继续劳动改造……
第六章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七章奖惩
…………
第八章经费
…………
康厅长正准备传达第十章《附则》时,一个身着公安制服的人走近了会场。
“仲看守,你有事吗?”正在会场周围巡视的已提升为看守排长李灵见仲贵要进会场,急忙走上前去。
“李排长,你好!我有重要的情况要马上向李小东副政委汇报!”仲贵着急地说。
李灵知道组织上已多次找仲贵谈话,让他把历史上一些问题谈清。他为难地说:“李副政委他们正在开会,怕有些不合适吧!”
“没关系!我只耽误他二分钟钟时间!”
李灵考虑了一下:“仲看守,你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通报一声。”
“好的!谢谢!”
李灵转身向主席台跑去,仲贵露出了阴鸷而凶狠的冷笑。他见李灵正与主席台上的李副政委说着什么,他突然拔出手枪,向主席台上的首长们射击!
“砰砰砰——”身后的子弹从耳边呼啸而过,李灵感到身后一定发生了什么意外,他大喊一声:“快卧到!”在大喊的同时迅速拔出自己的手枪转身向仲贵射击。
“乒乒乓乓”的枪声响起,坐在主席台上的领导和会场的警卫战士一起向仲贵开了火。
“请领导们快速离开!”身为会场安全保卫总指挥的李灵大声喊道。他准备施展自幼练成的轻功夫去追击仲贵,突然觉得脚提不起力来,低头一看,只见血流如注,刚用里跑几步就昏倒在地。原来他刚才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仲贵射向主席台领导们的子弹。
“卫生所,快抢救李灵!”梁志同志并没有离开会场,他大声喊道。
会场里的医务人员迅速地跑向李灵,张静茹和几个医务人员快速地为伤员止血包扎。
仲贵见对方火力太猛,连续几个跳跃已在几十米之外。会场上所有的人都没想到平时看起老师憨厚的仲贵会有如此的高的轻功夫!只见那仲贵,一边用手枪还击,一边迅速地从冬大衣中将一枚拉燃的手榴弹投向了主席台。
手榴弹引线在离主席台二米远的地方燃烧,发出“嗦嗦嗦”的声音。
“快闪开!”说是迟,那时快。康厅长一个箭步冲上去,一脚将手榴弹踢到在十米以外的空地。
“轰——”一声巨响,手榴弹在空地爆炸,掀起几米高的尘土和雪花。
主席台上的领导没有一个人离开现场,粱志副书记见仲贵朝场外逃跑,犯人也开始骚乱,立即下令道:“康厅长!你迅速与李副政委、丁副处长带领一个排的警卫人去追击仲贵!”
“是!”
康厅长说完,把手一挥:“走!”李小东、丁春、秦梅、曲比阿木及一个排的警卫向仲贵逃跑的方向追去。
“伍忠处长!你与牛监狱长与余下的干部和警卫迅速控制住骚乱的罪犯!”梁志书记再次命令道。
远处不断传来手枪、步枪、冲锋枪的枪声——那是追击仲贵的枪声!
枪声杂乱,久久地在广场上空回荡!
这时犯人开始大规模地骚动起来,有的故意吹口哨,有的故意大喊大叫。夏瘦瘦看见仲贵已逃走,干脆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向在押人员故意曲解政法报纸上的刑事案件报道,高声煽惑道:“同改们!你们看中国监狱主办的政法报了?劳改支队副政委李小东在追击逃犯毛公牛的时候,将一个无辜的彝族姑娘打死后,埋葬在金沙江边,现在已被被害人家属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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