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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机遇_夜色精灵【完结】(321)

  水至清则无鱼,这个道理岑春煊还是能够弄明白的,也就不必在坚持一贯的作风。

  凭借着强硬的姿态,朝廷对直隶盐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基本上使之处于中央直辖地状态。当然。直隶地方也获得了额外的好处,随着大宗盐商和盐官地落马。其非法所得的查抄便成为一个富矿,光是从张镇芳、高老板等几个主犯处查抄出来的财物合计数字就突破了500万,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直隶地方获得了250多万,将袁世凯、杨士骧在直督任上的窟窿填补了好大一个缺口。而且这种飞来横财远还没到告罄之时。

  阻挠盐政改革的障碍已经一扫而光,改革起来就异常容易了。六月末,财政部正式行文。宣布增设盐政司,负责掌管各省盐政,其主要职责包括稽查引票、课厘、租税、规费、杂税、加价、折价、场课、灶课、井课、畦税等各项考成,由财政大臣兼任盐政督办大臣,负责统辖全国盐务官吏,总理全国盐务事宜。

  盐政司成立十天后,财政部公布了督办盐政章程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凡各省盐务行政用人事宜。均归盐政司负责,运司、盐道、各员总办等均由盐政督办大臣保荐、推举后请旨简任,运司、盐道和各局属员的任用则由各省督抚举荐,由盐政督办大臣呈报职官部任命;

  ——以长芦盐政为试点,实行废除引岸、就场征税、自由贸易地盐政改革,自由贸易区域先期仍以原有岸区为准。要求以半年为限完成改革;

  ——直隶盐政完成试点后,自维新三年起,直隶、奉天两个产盐区予以合并,无论哪个产区的食盐都可以自由行销原本岸区,相关改革一年内完成;

  ——维新四年时,东北三省、直隶、外蒙古、热河、察哈尔、绥远、京畿、河南、山西、甘肃、陕西、新疆等地应实现食盐自由贸易,称食盐北方自由贸易区;

  ——维新四年时,两淮、山东、两广应仿照直隶盐政改革推行引岸制度的废除,实现有限制的自由贸易;

  ——维新五年时,山东、湖北、安徽、江西、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应合并为食盐东南自由贸易区。同时。福建、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等地应合并为食盐南方自由贸易区;

  ——最迟不迟于维新七年,三大自由贸易区撤销。实现食盐全国自由贸易,撤销以前,仍只准在本贸易区内实行自由贸易;

  ——盐税由盐政司统一派员征收,拟全国划一,原各地在盐税上所附加的杂税予以合并,由朝廷统计后进行专项拨付,且按照盐税递增比例逐年相应递增,此款税收称之为盐税地方分成;

  ——缉私继续由各省督抚负责办理,缉私所得由各省自行支配,因缉私不力而造成盐税减少的,朝廷相应扣减盐税地方分成部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5条办法公布后,各地掀起了整顿地方盐政的高潮,即便在引岸制度最为顽固地两淮产区,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托词,但面对朝廷毫不动摇的决心和长芦盐政改革的教训,改革是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也只能顺势而为。前不久刚刚接任江苏巡抚的程德全、出任上海道地施肇基等都为盐税改革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盐政司正式运作后,先期进行改革的省份建立了盐政公所,隶属财政厅,作为一种官督机构,统一管理全省盐务。盐政公所设正副监督,先期会同原有的运司、盐道共同负责,以后将陆续取代后两者的职责,成为一省盐政管理的常设机构。

  55条制度的出台,从法律上规定了引票的废止,虽然这种废止过程是逐步推行的,但基于垄断而带来的体制僵化而逐步松动。各地握有大量引票地盐商虽然遭到了不小地损失,但在其他方面也获得了回报。这种回报体现在节流与开源两个方面。

  所谓节流,在引票垄断体制被废除之后,任何人只要能够缴纳食盐场税便可以自由经营食盐,使其不必要再看官员的脸色,历年以来所需地大宗报效费用可以得到减免。

  所谓开源,是指55条中一条新规定——“准许食盐出口,除原有场税外,出口税逢五抽一”,这对盐商特别是有实力的盐商而言是一则天大的利好消息。

  从食盐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看,中国由于海岸线漫长,又有不错的日晒条件,其生产能力不但能够完成自身需求,而且还有较大的富裕,在旧有僵化的体制下,由于片面强调“以销定产”,这种积极性优势没有发挥出来,造成了生产能力的极大浪费。而且更要命的是,守旧派把持的盐政部门一再拒绝食盐出口的提议,白白错失了扩大销售市场的机会。

  当时世界各国中食盐平均消费量最高为日本,每人年均需18斤以上,日本本国虽然同样海岸线漫长,但由于光照和温度条件不适宜,其晒盐条件并不如中国理想,本国所产只能满足近六成的需要,其余都需要依赖进口。特别是随着近代化学工业发展,原盐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化工原料,其消耗量每日递增。

  自1874年中日签订条约后,日本一直都没有放弃让中国进行食盐输出的努力,威逼、利诱、胁迫甚至强抢,无所不用其极,比如甲午战争中,日本就曾经在东北某些盐场强行扒开堤坝而获取食盐,也在《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许多地方要求食盐出口,但即便这样大的压力,清政府依然牢牢顶住了,一粒食盐都不允许出口。除了日俄战争时期中国向日本示好,赠送日本100万斤食盐外,从来没有中国食盐输出的成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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