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贞观时期战马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一匹能上战场的战马,往往要十贯左右才能买到。
当然,也有两到三贯就能买下的马,不过那都是挽马,用来拉车什么的还行,至于说上战场还是不要想了,不说能不能驼动穿着铠甲的骑兵,能听到战鼓声不尿就算是好的。
而正是因为贞观时期的大唐对战马的无限渴望,这一时期也是中原马匹最多的时期,就马匹与人口的比例来说,除了蒙元帝国那一段,基本可以说是华夏大地上下五千年比例最高的一朝。
所以这六千匹战马,别看唐俭为此付出了一万三千贯,可是当他把这些战马转手一卖,立刻就是六万贯的入帐。
虽然这些钱不是全部都归唐俭,他还要与其他人分润,但到了最后能落到他手里的,怎么也有七八千贯钱。
在些钱在贞观初期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按照当时与理代的物价比例来算。
当时是斗米四文,也就是十二点五斤米,卖四文钱。
而现代一斤米则要两块五左右,换算下来,贞观初其的四文钱几乎等于现在的三十元。
同样的比例,贞观初期的一贯钱基本上就等于现在的七千五百元,一匹战马十贯,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七万五千块,正好是一辆普通家用车的价格。
而如果唐俭这次的收益在七千贯左右的话,换成后世的软妹币,基本上等于五百万左右。
跑一趟县城,喝一顿酒,净入五百万,而且大唐还没有个人所得税这个概念,同样也没有官员不得经商这个制度,也就是说,五百万就是五百万,一份不少。
有了这么大的一笔收入,别说李慕云把他丢在县衙一天没有理他,就是丢十天八天,唐俭也不会介意。
而李慕云其实也不傻,同样的帐目他早就算的清清楚楚,一万三千贯钱,几乎等于后世的一千万,这其中不用他操任何的心,不用管这些马都卖给谁了,也不用管如何分钱,简简单单赚到一千万已经不错了,再多估计就要被人惦记了。
就算是有捡来的老头儿,帮自己顶着,可老头儿总有死的那一天吧,按照正常人的思维,那老头儿一定比他死的早,万一这老头儿死了的话,他总不能做一个万人恨。
所以他宁可少赚一点,将大部分的利润都分出去,大家一起发财,谁也不会吃亏,这才是正经的生意之道。
“慕云啊……”酒过三旬,菜过五味,唐俭笑着说道:“逍遥候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
“莒国公说来乃是前辈,如此称呼是看的起晚辈,在下如何会介意。”花花桥子人人抬,李慕云现在差的就是和这些大人物拉上关系,所以他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装犊子。
“呵呵,你小子,程咬金那老货说你沾上毛比猴儿都精,看来果然没有说错。”唐俭这个时候喝的也有些高了,嘴上也开始没有把门的了。
而李慕云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赔着笑说道:“那是程叔叔看的起晚辈!”
“成,你小子会说话!仁义!只要不行差踏错,将来必能出人头地!”唐俭哈哈大笑着说道。
“唐叔叔抬爱不,借您的吉言,若将来真能出人头地,必不忘唐叔叔今日点拨之恩!”李承乾打蛇随棍上,借着唐俭的话,顺势攀上了关系。
反正他刚刚已经跟程咬金叫了叔叔,现在称唐俭为叔叔,其实也并不为过。
第二零六章 老夫这张脸就值七千贯(3000字章节)
唐俭此时也是真喝的多了,再加上心情不错,李慕云称他为叔叔倒也没有拒绝。
而李慕云则借着机会将椅子往他身边拉了拉,神秘兮兮的问道:“唐叔叔,这次您能多待几天不?小侄有样东西给您看看!”
“哦?是什么东西?”唐俭饶有兴趣的问道,却并没有说能不能多待几天。
出使这种事情他干的多了,眼下是大唐强而薛延陀弱,而且他还是去问责的,所以他根本就不用考虑时间的问题,完全是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水泥!”李慕云这次倒没有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道。
“水泥?那是什么?”唐俭皱眉想了想,脑中一点印像都没有,于是不解的问道。
“一种可以快速筑城的东西,而且不但如此,水泥还可以用来建房子,用来修路,总之用处多多。”李慕云扳着手指一样一样数着,却没有发现唐俭的脸色已经变了,只等李慕云刚一说完,立刻便问道:“你刚刚说那个什么‘水泥’能快速筑城?有多快?”
“嗯……”李慕云想了想:“具体有多快小侄也不知道,但想来至少应该有五到十倍左右吧!”
“什么?五到十倍?!你,你……”唐俭被李慕云所说的速度吓了一跳,努力摇了摇头,定了定神再次问道:“你确定没有说错?是五到十倍?”
“十倍的话小侄没有什么把握,不过五倍应该没问题,唐叔叔如果不急着去薛延陀,可以在小侄这里多住上一段时日,到时候可以亲自看一下。”
对于水泥这种东西,李慕云还是有些信心的。
要知道,大唐的城墙大多数都是以熟粘土为芯,铺一层劣实一层,等修到一定的高度之后外面再加几层墙砖。
而一些边境小城则是用煮过的糯米加一些特殊的材料搅拌,然后再与土混在一起筑起城墙,这样的城墙有极高的弹性,但也有它自己的弊端,那就是很容易被那些粗大的弩枪插入,而弩枪插入之后便会成为最好的攀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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