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尊敬的……殿下,我这里有……一种种子,不知道……你愿不愿意……看看?也不知道……有没有用……”赛猛虎的年龄和赛群雄差不多,不过块头更大,胳膊几乎都有一般人的腰粗细了,如果他的肌肉不是虚发的话,那么他很可能就是一个可以生裂虎豹的勇士——李贞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他了,主要是他的体格太吸引人的注意力了,不过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大唐别的不多,但是以一敌百的勇士,真要是有心寻找的话,还是可以找得到的。
李贞豪气的一挥手:“哦?那就拿出来吧,只要对我有用,本宫绝对不会吝啬赏赐。”
“是,尊敬的殿下……就是这个。”肌肉男赛猛虎摸摸索索的从口袋中拿出几粒金黄色的种子。
“玉米?哈哈哈……果然是老天爷都在照顾本宫,照顾大唐啊,哈哈哈……”李贞更加兴奋了,在美洲有五种高产作物是李贞最想要的,分别是红薯、土豆、南瓜、玉米和花生,至于西红柿什么的倒是没有太过急切。
而就在刚才在袋子里,李贞已经找到了前面的三种,原本他已经心满意足了,对于这最后两个的玉米和花生,虽然觉得遗憾,但是有了前三样,已经不觉得如何重要了。但是没有想到啊,居然有人捧着将玉米种子放在了他的跟前,虽然只有八粒,但是玉米这东西非常容易种植,只要第一批没有全军覆没,以种子繁衍种子,李贞相信只要五年之后,他就能将玉米传遍整个大唐。
到时候大唐百姓就又有一种可以果腹的高产粮食了,他们就真的不用担心再饿肚子了,李贞也就真的可以免除后顾之忧了。
而且现在想来,红薯土豆南瓜虽然也都很高产,但是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缺点,首先红薯的产量虽然高,但是红薯是一种低热量的食物,热量只有大米的三分之一,这也就是意味着一个人吃大米一斤可以满足一天的卡路里消耗的话,那红薯就需要吃三斤。
而且红薯性寒,吃多了对身体也不好,百姓们要不是没有活路,无论如何也不会选择红薯当主食的,这就是红薯最大的缺点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第一百七十七章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红薯有缺点,土豆也差不多。
虽然土豆号称亦粮亦菜,但是终究是偏向菜更多一点的,何况土豆本身是含有毒素的——最开始的土豆是有毒的,只是印第安人的祖先在发现这种食物后,经过几千年的培养,才将土豆的毒素削减到了一个几乎可以忽略的程度,但是这东西要是经常吃的话,还是会有很大的问题的,尤其是现在是大唐,谁知道土豆的毒素和前世相比多了多少?
再说土豆发芽的话,毒性会成倍增加,大唐百姓都是穷惯了的,李贞相信就算无论朝廷下多大力度宣传,面对那些发芽的土豆,百姓们怕也是不舍得丢弃的,肯定会有大量人冒险食用,那死的人可就不是一般的多了。
最后就是南瓜,南瓜和土豆是一样的,都是亦粮亦菜,但是毕竟是偏向蔬菜多一点,当成主食吃终究是不好的。
但是玉米就不同了,虽然口感粗糙了一点,可是除了粗糙,也没有什么别的副作用了。
毕竟这在后世可是和大米小麦并成为华夏三大口粮的粮食啊(奔三依旧还记得,在小时候可没少吃窝窝头,玉米棒子糊等等玉米饭),虽然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玉米已经从主粮的位置上退了下去,但是在欧美一些国家,玉米依旧是主食(比如说墨西哥,这里可是玉米的原产地啊)。
这样的食物才是最适合如今的大唐的——至于口感,连命都保不住了,谁还在乎口感啊?
因此李贞非常兴奋,有了玉米,自己心底的疑虑终于可以彻底消除了。
看着赛猛虎手心里那只有七八粒的玉米种子,赛群雄反倒是奇怪,连忙问道:“这东西你怎么还有?不是已经吃完了吗?”
“我也是……在翻旧衣服……的时候找到……的,只有这么……一点。”赛猛虎挠着头憨笑道:“应该是落在……衣服缝隙里的……这可真是幸运啊。”
“你的确真的很幸运,光凭这个,本宫就可以记你一个大功。”李贞不客气的将玉米颗粒拿在手中,看着金黄金黄的颗粒,心中非常的高兴。
“赛猛虎,你的种子对本宫有大用,你说吧,你想要什么?金钱?庄园?美婢还是爵位?本宫都可以给你”高兴过后,李贞开始封赏了,这赛猛虎拿出来的东西,可比赛群雄拿出来的可要重要一点啊。
“尊敬的殿下,我别的什么赏赐也不要。”赛猛虎依旧用磕巴的口音(就不用省略号凑字数了)道:“我就想要一套他们的衣服和武器。”
顺着赛猛虎的手指看去,李贞顿时笑了:“你倒是好眼光,居然看中了明光铠和陌刀,这可是大唐最顶尖的装备了。”
原来赛猛虎指的是裴行俭,他是李贞东宫十率中太子左卫率的卫率(最高长官,正四品上),穿的是明光铠,配套的是陌刀,此时见李贞看向自己,连忙就是一个敬礼。
“可以吗?”赛猛虎小心的问道。
“想要明光铠和陌刀……给你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李贞看着赛猛虎的身板,以他的体量支撑起陌刀和明光铠是绰绰有余,只是唯一的问题是……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