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看看去!”罗士信心中的计划是八百副,筹齐八百副,他的计划就能施行,少于这个数额就有些麻烦,现在有一千副已经够数了。
来到庆州库房,马周指着刚刚入仓的衣甲道:“就是这些,似乎与我们军的样式有些不一样,艳丽了一些。”
罗士信亦不答话,上前取来了一副衣甲,抖了开来。
尽管历史上记载唐军步卒将士六成以上的兵卒以铠甲为主,着铁甲率极高,所有朝代中仅次于以步卒为主要战力的宋朝,但绝非是这个时代。武德年间,唐朝还没有如此奢侈,这个时代的兵卒衣甲还是以皮甲为主。多以犀牛、鲨鱼等皮革制成,上施彩绘,分为甲身、甲袖和甲裙。
以往的兵卒衣甲,只要满足于甲身、甲袖和甲裙这三个关键部位,其他的都很随意,但罗士信手上的这副衣甲,除了甲身、甲袖和甲裙这三个关键部位以皮革编制以外,袖子衣领裤腿这些地方都以红色的绢布整齐的缝制了起来,看上去非常的美观,就如马周说的“艳丽!”
罗士信上下左右一瞧,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毕竟是精心设计的,古代也没有非主流的思想,做工美观都符合大众口味。
都是大老爷们,罗士信也没有顾忌其他,直接将自己身上的紫袍官府给脱了,甩手丢给护卫,将手上的衣甲穿在了身上,边整理着衣袖边道:“怎么样?”
马周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完全不了解罗士信唱的是哪一出。
“帅不帅气?”罗士信追问了一句。
马周嘴角扯了扯,道:“大将军剑眉朗目,俊雅之中带着三分轩昂气度,确实是人中英杰。”他不擅于恭维人,不过罗士信身形高挑,天生的衣服架子,就算是穿着小兵衣甲,依旧有着一股吸引人注目的气度。
“谁让你说这个了,我长的如何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还要问你呀!我说的是衣甲,这衣甲怎么样?”罗士信带着些许自恋的说着,不得不说比起他前世那中庸的相貌,罗士信的的确确是难得的帅哥,论及相貌,一点也不逊色李建成、李世民这对帅气的兄弟。
俏罗成之名,也不是吹出来的。
马周尴尬的咳了咳,他不怎么擅长罗士信这种玩笑,自主的过滤过去,重新扫视了一下道:“此衣甲将兵卒皮甲与绢布甲融为一体,穿着在身上确实美观大方,还很实用,只是这无必要之功,会不会奢侈了一些?”他专门负责粮草、器械这些琐事,也了解了这方面的知识。
大唐朝有十三甲,共分为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其中明光铠是大唐做工最精良防护最得当的战甲,不但帅气而是实用,但是因为做工繁杂,耗资巨大,产量极低,只有个别立了大功的大将在得到李渊的赏赐之后才能够拥有。
罗士信因为洺水城血战与擒拿刘黑闼的战功,得以受到明光铠作为嘉奖。
至于其他衣甲各有妙用,比如锁子甲擅于防范利箭,细鳞甲对于防范劈砍很有一手等等……
皮甲自不用说,由于轻便、价廉被普遍使用,而绢布甲则是用绢布一类纺织品制成的铠甲,它结构比较轻巧,外形美观,但没有防御能力,这种铠甲不能用于实战只能作为武将平时服饰或仪仗兵卒用的装束。
这批全新的衣甲,便是将作战的皮甲与绢布甲合二为一了。即有皮甲的防护力又有绢布甲的美观。
不过在马周看来,这种变化却是奢侈浪费,完全没有意义。
“你懂什么!”罗士信白了他一眼,“看着吧,这匹铠甲会是边兵崛起的关键。”
他说着脸上挂起了深邃的笑容,这批帅气的士兵皮甲他很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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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契吴山马贼
马周不明所以的瞧着罗士信,心中疑乎,却也不细问。来到庆州一个月,边兵的情况他早已知道,罗士信的目的是要将边兵训练起来,他也清楚。只是这人有专攻,他固然是天下一等一的人才,却也不是万事通,对于军事上的学问他还是略有不及的,他任务不在于此,也没有细问。
罗士信让马周将铠甲放好,封存起来,暂时还用不上这秘密武器。
回到都督府,罗士信叫来了刘仁轨。
“大人!”刘仁轨作揖见礼。
罗士信不太喜欢这种繁文缛节,对刘仁轨、马周久劝无效,也就任由他们了。
“你的情报网布置的怎么样了?”事情渐渐步入正轨,罗士信也给了刘仁轨一个任务,让他派人深入突厥,建立情报网,打探突厥的内部消息。
这种重中之重的事情,罗士信曾意属于王玄策,毕竟他才是自己的嫡系。但深思熟虑之下,还是选择了刘仁轨。论及干略,刘仁轨确实要胜过王玄策一点,想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最终选择了他。
刘仁轨对于罗士信让他掌握如此军事机密,深受感动,全心全意的投入此间,从军中挑选机敏之辈,派他们深入突厥或是从商或是立足定居,一步一步,建立情报根据地。
“这个……”刘仁轨为难的道:“还没有什么消息,大将军,依仁轨之见,此事急不得也急不来。我们不是为了一时的情报。可以肆无忌惮的打探消息。我们要求长远的利益就不能急在一时,要让派出去的人。在突厥立足,让他们得到信任。当他们融入突厥的时候。在穿针引线,将他们联系起来,这才能够源源不断的为我们提供消息,从而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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