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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不是马超_真狼魂【完结】(722)

  “这点小事,你不必挂怀。”秦阵一反常态,竟然会反过来安慰我。

  我哈哈一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不要让你老婆怪我。”

  他满不在乎地摇头。

  -

  拓拔野与秦阵随着杨史所派遣的心腹小校纵马向昌黎狂奔而去。

  所携之物,一卷竹片,三柄快刀。

  我看着三匹马扬起的烟尘在天际消失,才转头问道:“宾徒长如何?”

  杨史微微欠身:“禀将军,原宾徒长拒不归降公孙度,被其所杀,公孙度所立的县长听闻其主身死,已经连夜逃回辽东了。”

  我听出来这句话的意思了:杨史是个墙头草,自以为左右逢源,无论谁来做这里的老大,他都能坚挺不倒。

  没等我开口,程昱已经冷笑了出来:“宾徒长拒不投敌,杨县长呢?”

  杨史尴尬地一笑。

  我摆摆手:“贼军倾兵而来,杨县长以一县之力如何能敌?不如保全性命,为汉军留个接应。”这纯粹是我圆场之语。

  “谢马将军体谅。”杨史连连点头,却还是忍不住擦了擦额角的细汗。

  我抬头看了看太阳,日已渐至正中:“子异,做饭。”

  “我还不饿。”庞淯站着没动。

  我一脚朝他踹去:“做熟了就饿了!”

  他连滚带爬地跑了下去。

  “马将军,下官略备薄宴,”杨史急忙来献殷勤,“请几位入城中小饮几杯吧。”

  “本将军向来与众将士同食同宿,岂能有所例外。”我向他展示自己的原则。

  他一脸谄笑:“下官早已为将士们备了牛羊酒肉,只是县中人手不多,还得烦劳兄弟们自己烹煮。”县丞连连挥手,侍卫们纷纷跑回城内。

  看到一车车的鲜肉从城中运出,我这才同意了他的宴请,跟随他进入了徒河城中。

  徒河城的规模似乎还不如辽西三城,这也正常,毕竟属国是用来管辖归附汉朝的少数民族,城中居民本就不多,大部分还是迁徙而来的汉人商贾和手工艺者。

  照例,我很和气地与徒河官吏们把酒言欢,并请他们配合即将到来的新任都尉主持工作。

  杨史和属下虽然也各有顾虑,但面对我城外的万余雄兵,他们争先恐后地学小鸡啄米。

  一个时辰之后,大军重新向北方前行。

  徒河城外,满地狼藉。

  78 长驱直入

  我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却被砸了一脸的雨点。

  “放缓速度!”我率先勒马。

  其实也不用专门发话,一旦下雨,道路根本不允许大队战马狂奔。

  但是我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全军加速!”

  离开徒河已经两个时辰,宾徒也早被抛在身后,距离目的地其实已经很近了。

  与其在雨中挨冷受冻,不如尽早攻占昌黎。

  昌黎的确只是个小土城,小到我必须近距离才能看到它的城门。

  追命昂首停在城南一里之外,我远眺城头情况。

  一眺之下,我立刻乐了起来。

  “人头!”许多眼尖的士兵们立刻嚷嚷了起来。

  “慌什么!”庞淯大声斥责,“那是敌人的狗头!”

  我不禁有些讶然:“你能看得清?”从四五百米的距离去看一个脑袋,连我都没这个本事啊!

  “怎么可能!”他解释道,“城头只挂了一个人头,少爷你可派出了两个营长啊!没道理会少一个。”

  “你忘了杨史派的那个心腹了吧。”我提醒他。

  “说不定他是个卧底,把两位营长给卖了!所以我不会把他计算在内。”庞淯言之凿凿。

  “你这推理倒是也勉强。”我不再和他争辩,挥手,“入城!”

  我之所以笑,是因为城头飘扬的一杆大旗,素白的旗面上只有两个狗爬一样的大字:

  “进来”!

  其实两个字还是有所分别的:进字勉强还能看清比划,来字尽管结构简单,但仍是一团糟糕,这个字显然是秦阵亲笔书写的。

  -

  城中一片死一样的寂静,街道两侧家家户户紧锁院门,我没看到一个人。

  没有人,没有秦阵和拓拔野,当然也没有敌人。

  我勒住了不知如何迈蹄的追命,看着空空荡荡的大街,我破口骂道:“这两个混蛋,连个引路的都没有?!”

  “我在上面啊!”城头传来了无辜的声音。

  我侧过身子,抬头斜向上看去。

  秦阵从飘扬的旗帜下钻出脑袋,用力向我挥了挥手。

  午后的阳光明晃晃的无法直视,我忍不住微微眯起眼睛。

  -

  秦阵与拓拔野不负众望,毫无悬念地成功刺杀了公孙朗,主将被杀,原有的属官们纷纷投降,而所谓的一万守军也只不过是临时集结起来的杂兵罢了,大部分杂兵们立刻一哄而散,残留下来的几百士卒则规规矩矩地留在了营中。

  我将程武一个旅留在城中暂时负责维持治安,又率领全军向阳乐城飞驰而去。

  两座县城之间是一片开阔的平原,万余轻骑飞奔疾驰,实在蔚为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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