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士信一愣,道:“叔宝,你在想什么?秦王就算对你好,你也该想想我,想想程知节,想想裴行俨,想想齐郡的父老!难道你愿意为了李世民,而舍弃兄弟之义吗?”
“嘿嘿!”秦叔宝笑了两声,嘴角咯出一口鲜血,他用手抹了抹,道:“我没有忘,我还记得,你我在齐郡的日子,也记得在张大帅手下的日子。那些日子很美好。可是,咳,咳!可是,已经回不去了!人生的道路,一旦选定,就像开弓的箭,没有了选择的余地!”
“不,叔宝,陛下已经答应了我们,只要你投靠大隋,陛下愿意接纳你。以你的才能,必定在我之上!”罗士信急忙说道。秦叔宝又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他举起手,道:“刚才我说过了,一旦开弓,就不能回头,更不能选择。我已经决定投靠秦王,秦王待我,恩重如山,我永远不会背叛他。”秦叔宝说着的时候,慢慢直起了身子,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罗士信的身边,他伸出手,抓住了横在李世民脖子上的横刀,道:“罗士信,你要带走秦王,就先杀了我,我在,秦王就在!”
第七十四章 兄弟情义和说客
罗士信咬着牙,看着浑然不怕死的秦叔宝,心中一阵犹豫。他如果一挥手,秦叔宝立刻就会被他斩杀,可是,毕竟是兄弟,就算秦叔宝不想投靠大隋,他也不能亲手杀掉自家兄弟。眸子中闪烁不定,罗士信一时之间不知道怎样才好。
秦叔宝却死死地抓住了横刀,锋利的刀锋割破了他的手掌,鲜血流淌,不断滴落。雪白的地面被打湿,带着温度的鲜血融化了积雪,随着鲜血的滴落,地上的血色越发的浓了。可是秦叔宝似乎感觉不到疼,他依旧在用力、用力。
罗士信似乎听见了骨节和刀锋相摩擦的声音,他忍不住回头,眼中落下了泪水,在这一刻,在圣命和兄弟情谊之间,他该如何选择?他一路追击,除了想要捞到功劳,更是想劝降自家兄弟,可是,为了一个秦王,他竟然放弃了兄弟之间多年的情谊!他不顾生死,想要保住李世民,却是在逼罗士信做出选择。他将所有的压力统统给了罗士信。
刀柄传来微微的颤抖,罗士信难以做出决定,秦叔宝的手掌已经鲜血淋漓。
李世民突然冷笑一声,道:“叔宝,你对我的忠义之心,我已经明了,只是,我已经是阶下之囚,你前途光明,何必为了我自毁前程?”
秦叔宝转过头看着李世民,淡淡的道:“秦王,我虽然投靠你不过一年,但在你的麾下,我觉得很幸福,我去之后,希望秦王善待家母,我就满意了。”
秦叔宝说着,还没有等两人反应过来,抓住了横刀的手朝着胸口就是一送。
罗士信大吃一惊,他急忙一抽横刀,秦叔宝这时反应非常快地松开了手,他同时弯下腰,将绑在小腿上的匕首取了出来,冲着罗士信的战马就是一刀。
战马吃痛,飞起一脚,正中秦叔宝胸口,秦叔宝惨叫一声,向后飞去,落在了白色的草丛里。
李世民弯腰就逃,罗士信正要追赶,这时,一阵风声传来,却是尉迟敬德甩掉了裴行俨的追击,赶来支援。尉迟敬德这一槊又快又狠,罗士信只得挥动兵刃去挡。“铛!”的一声,火光四溅,罗士信只觉得虎口发麻,横刀几乎脱手而出。
尉迟敬德强忍着背部的疼痛,手中的马槊舞得呼呼生风。罗士信与他打斗在一起,一时之间,谁也占不了便宜。
李世民没有受多大的伤,他见尉迟敬德缠住了罗士信,向后跑去,跑了几步,他拐了一个弯,扶起了秦叔宝,朝着密林中钻了进入,他的战马已经倒闭,如果逃走,根本跑不过战马,只有躲进树林里,利用树林来甩掉敌人,还有一丝希望。
李世民和秦叔宝消失在树林里,罗士信大急,可是尉迟敬德就和江湖郎中的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两人有厮杀了半响,裴行俨寻到了蛛丝马迹赶来,尉迟敬德见势不妙,秦王想必已经远走了,他虚晃一槊,逼退罗士信,拍马就逃。罗士信和裴行俨追了两里,尉迟敬德狡猾无比,利用复杂的地理甩掉了两人。
裴行俨和罗士信叹息一声,只得苦笑一声,拍马回去复命。杨侑接到消息,只得摇摇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既然李世民命不该绝,杨侑也就不急了。
大军略略休息,清晨押着粮食回转幽州,休息了一日,处理了一些紧急事情之后,杨侑立刻赶往河间,主持下一步的行动。
与此同时,清河郡,清河县。
苏定方身着便衣,朝着崔家走去。此时的崔家经过隋末的战乱,元气大伤,尤其是当年张金称洗劫清河,遇人就杀,遇物就抢,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崔家虽然是大族,但损失也不小。
后来清河郡属于夏王治下,窦建德在河北励精图治,但也不过两三年的时间,不足以恢复元气。此时的清河郡人丁相对稀少,走到街上,全然没有昔日的繁华场景。
苏定方在崔府前站定,仔细地大量了崔府一番,崔府大门,朱漆大门上,油漆已经落下,露出了黑色的木头,显得十分落败。
苏定方眯着眼睛笑了,只有他才知道这其中的关键,崔家故意如此,不过是想在乱世中生存罢了,低调过着,才能活的更久,树大招风的事情,崔家非常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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