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的时间久了,王胡现在对自已的任务缺少了最初的执着,有时夜里梦回,他都会混淆身份。这完全可以理解,在这里王胡没有什么可资利用的背景和社会关系,连相貌都显得那么平庸无奇。整日混迹于市井中,和那些衣衫褴褛、目光呆滞的辽国人没有本质区别,之所以比这些人多些自尊,是因为他的衣囊中比他们多出来几角银钱,所以暂时可以不必为生计发愁,能够有时间、有闲心思考,
皇帝不差饿兵。临行前,宗翰给了他足够的银钱供其体面地生活一段时期。他很满足,同时派过来卧底的几个人都因事不机密而致惨死,相比而言,他能活到今天,并且把督爷交待的任务完成得很出色,己经算是奇迹了。
不过,现在他倒真的觉得该找份工作,闲得太久,他的钱不多了,更重要的是久离断交,不能因此把前期所营造的关系断送掉,这些不只有自己的努力,还含着其它几个同僚用生命换取的成果。
想得容易,但实施起来却难,此时的归化城,受战乱的影响,商铺不开,工坊不立,连土地田亩都荒芜许多。各处涌来避难的人流聚集成患,而且王胡又是当惯了差的,除了一副看似体面的皮囊,并不具备干苦力的素质。
几天下来,王胡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合适的差事,甚至在他一再降低门槛的情况下也未能如愿。但也有所得,现在由四郊农村进入城里的难民越来越多,在饥寒困顿之中,他们已经越来越丧失了对故国的热爱,此时若有人以一钵热粮为诱,振臂一呼之下便足以让他们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归化的天冷得早,尤其是夜里,睡在冰冷的土坑上,王胡在阴冷中无法抵御饥饿的感觉。他的居处附近有一家很小的酒馆,尽管经营得已经大不如前,但辽人好酒的风气不改,劣酒总还是能够勉强供应的。
鼓足勇气摸索着出了土屋,顶着刺骨的寒风,王胡蹒跚着朝酒馆走去。街巷里极其安静,往日繁华不在,没有人,没有声音,他仿佛行走在末路。
裹紧夹袄,他艰难前行。犹如小刀般的寒风使王胡感受到凌迟般的痛苦,这几年在城里呆的久了,他感觉自己不如在军中时耐寒。
☆、第一百零一节
身后有脚步声,而且一直跟着他没有消失,这引起了王胡的注意,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在这样一条无人的街道,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战乱时期,人心不宁,为一点吃食便值得杀人,更不要说他此时穿着算是光鲜,足够吸引人下手了。
几年的卧底生涯,王胡警觉性异常敏锐。他猛地回头,果然见距他不远有个人,个子不高,但身形颇壮,看不清脸部,整个人缩在一件灰糊糊的衣服里。
解除危险的第一步就是首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王胡快速迎了过去。
相距不及四尺,那个人的头从衣服里伸了出来,这是一张不太熟悉但肯定见过的脸,王胡呆了呆,他在努力回忆。
“是我。”低低的声音传入耳中,很憨厚,如敲皮鼓。稍微能辩出带些女真人特有的语言味道,
王胡明白了,这似曾相识的是个金国胞人。
“我是来找你的。”那人也不寒暄便直入主题。
“跟着我走。”王胡叹了口气。
夜深沉,酒馆尚未打烊,日间的生意很冷清,总计也没有几个酒客上门,到了现在这个时辰能上来两个人,老板很高兴,明日家里的用度终于有了着落。
“两碗酒。”王胡言简意赅,显然是熟客。
油蜡昂贵,酒馆燃的是气死风灯。借着光亮,王胡终于认出这个人自已确实见过,是金军营中的一名百夫长,因为额角长着一粒钱大的青痣,所以记得牢靠。他比起在金营里第一次见面时明显削瘦了一些,脏兮兮粘在一起的头发胡乱梳成辽人髡发,手上长起了冻疮,背一个很重的包裹,像极刚从乡下逃难进城的难民。
当被盆炭烘得滚烫的热酒送上来,他也不谦让,用一口气极快的便喝了下去。
烫酒热肤,使得两个人的脸色都红润起来,没人说话,他们就在默默中饮尽案间烈酒。
结罢帐,二人一前一后回到到了王胡破旧的土屋,仍默默对坐,王胡久在心底期盼着有同胞到来,但此时却千言万语梗在喉中,不知从何处说起。
沉默一会儿,大概是酒劲涌起,来人的身体暖和了,便自做了介绍。虽然曾经相识,王胡却真的不知道此人名姓,到此时才了解到原来是宗翰都督帐下亲兵营百夫长完颜冲,因为曾经与王胡朝着几面,是相识的人,长相上又与辽国人近似,所以被派来接头。
说着话完颜冲从怀中取出一枚辽国‘大汉通宝’制钱,该钱材质青铜,形文深峻,背面铸有一尊坐姿佛像,市面流通不多,所以成了提早约定好的暗记。
空口无凭,以钱为据,王胡接在手中,仔细检查其它暗记也与当初设计一般无二,遂点了点头,并没有怀疑。
这是一种感觉,做这一行感觉很重要,很多时候王胡就是在凭感觉在做事、在判断乃至生存。他不会无缘无故去相信一个人,那怕这个人是早熟的,因为这种感觉不会发生在两个毫无共同点的人之间。
完颜冲所带来的指示不多但很重要,因为唯恐泄密,所以用的是口信。他是寡言之人,言简意赅便道明都督定与近日攻打归化城,需要王胡提供相应的情报,里应外合,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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