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小粥铺,就算每天赚十两,一月也才赚三十两。表面上看似乎不少,但对一个上百人的山庄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做不了啥事的。
“太少,太少。”张奇皱眉道:“现在咱们库房里,还有多少大米?”
“要是各种杂粮算上,还有一二十石。”刘彩云很快就答道。
“嗯,彩云姑娘,要麻烦你再辛苦一下,每天多煮一些粥,就煮两石的量吧。要是人手不够,你只管找人,管吃管住,每月一两银子。”张奇一面说,一面盘算。要是每天卖的粥翻一番,那么一个月也有个五六十两银子。虽然还是少得可怜,但总算聊胜于无。
其实对于一个小县城的小小粥铺而言,谁要是每月赚五十两银子,那还不每天睡着都要笑醒了?可惜对于张奇来说,他现在的眼光岂是几十两银子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这货从宅男变庄主以后,眼界大开,早就不是当年朝九晚五拿干工资的月光族了。
“好的,就听公子的,明天咱们就煮两石米。”刘彩云反倒松了口气,因为听张奇口气,显然他进的大米很便宜,根本不会亏本。反倒还嫌卖得量少,要翻一番的量呢。
其实每天刘彩云看到无数人守在粥铺前,最后因为粥已售尽失望而归,心里也感到很不是滋味。能够每天多拿点大米出来煮粥,让更多的人喝到便宜的米粥,也算是给乡邻们做件善事,心中自然也会感到开心。
粥铺的事定了调,要加大供应量,不单刘彩云欢喜,傻妞、二妮几个半大女孩也都笑逐颜开,其实她们也不想看到许多人买不到粥而失望的样子呢。
张奇这时才明白她们的心情,不由得苦笑,怪不得说天下受苦百姓是一家呢,还真是有点阶级感情在里面。这难道又是无心之举,却又做了一件好事吗?
只是现在张奇心中实在不平静,粥铺的事其实不足挂齿。他心里想的只是如何去销售玻璃制品的事,因此吃完饭,就带着希木、王贵几人,到西城的街上走了一趟。
只不过看过之后,却十分失望,因为感到这个小县城实在太萧条了,虽然也有不少卖百货的店铺,但都是卖的是一些大路货,既不值钱,也没啥品味。都是一些实用的东西,没一件是奢侈品。看来要想在这个城方卖玻璃器皿是不成了。
张奇心情不爽,倒是希木和王贵、牛刚一路神采飞扬,在街上东张西望,玩得很是开心。
回到粥铺,张奇直接去了以前慧梅住过的屋子。虽然人去屋空,而且里面啥也没有。可是张奇却怔怔坐在床边,鼻端似乎还能闻到慧梅身上那一缕若有若无的淡淡处子幽香。
吃过晚饭,张奇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包括刘彩云、希木在内,没人敢去触这个霉头。都小心谨慎地吃过饭,收收洗洗,各回各屋去了。
后院的三间房,刘彩云住了原先张奇的屋子,山庄里的四个小女孩挤一间房,慧梅曾住过的房子平时是空的,现在自然是张奇住了。
而希木和张长富前些日子都睡在堂屋里,现在王贵等人来了,自然也都是到大堂上,把喝粥的桌面一拼,各自睡在上面了。
众人白天都很劳累,很快睡着。不料将到半夜子时,忽然院中传来异响,似乎有人在翻墙头。
☆、第三十四章 西霸天派来的
张奇自从在时空穿越时受到改造之后,无论是听力还是身体反应都强过常人数倍。虽然睡着了,但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还是立即醒了过来。
只听得院墙传来轻轻脚步声响,不过似乎也不是啥武功好手,因为听声音有些笨拙,虽然尽量轻手轻脚,但落地时还是发出重重的声响。
“我靠,难道遇上梁上君子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大尚朝可真够乱的,连个觉都睡不好。”张奇诧异道,披衣而起,手里已经把空压手枪的保险打开,然后悄悄推门,弯腰走了出来。
但他想了一想,觉得还是不要妄开杀戒,毕竟是在县城之中,要是真杀死了人,终究是件麻烦事。于是收起枪,却将千机钺取出拿在手,这次是用了斧头的形状。
黑暗中,只见墙头上还爬着一个人,而底下有一人伸手接着,很快,墙上这人也溜了下来。
“嘘,小声点,这家粥铺的东家,是个会家子。咱们把东西放下就走,可别被发现了。”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只是这口音听着却有些熟悉,张奇倒是有些诧异了,西城的坏蛋当中,还会有自己的熟人吗?
只见那两个黑影悄悄摸到里屋,其中一个身上还背着一个袋子,也不知装些啥。
张奇要看看这两个家伙究竟要做什么,于是不动声色,隐身黑暗当中,一双眼只盯着两条黑影看着。
“不错,是这里了,好多大米啊!”还是那个有点难听而又熟悉的声音说。原来两人竟然摸到了粥铺堆放粮食的仓库门前,而且看起来他们找的就是这间库房。
“要搀多少,这可是要死人的啊!”另一个人的声音却有些紧张。
“管他死不死人的,死的多才好呢。哼,抢我包进银的女人,让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难听的嗓子说道。
“抢女人,这小子姓包?”张奇大为惊讶,居然有人跟自己吃飞醋,咱几时也欺男霸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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