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来看东万律丛林中的“罗公芳柏之墓”,墓柱下石刻的《罗公史略》,应是其盖棺之论,其中清楚地写道:
“罗公芳柏,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定鼎东万律,创建兰芳公司基业。”这“定鼎”一词,微妙地改变了事情的性质,你可以说是定都,也可以说是定总部的所在地。
唯一不称王的华人国王
按照《罗芳伯传》的说法,当地统治者苏丹与罗芳伯签约割让土地给兰芳自治,“其所割让的土地,计东界万劳,西界卡浦斯河,南界大院、上侯、双沟月之线,北界劳劳、山口洋、邦戛之线,纵横数百里”幅员辽阔,人口也达到百万之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国家。可为什么这个墓志铭上,偏要称“公司”呢?
其实,像罗芳伯这样的中国移民,在当时社会里叫“天朝弃民”,根本没有社会地位。当时是乾隆年代,中国繁荣昌盛,朝廷威权无处不在。罗芳伯他们不敢称孤道寡,怕犯一个谋逆之罪,自己远离故土倒不要紧,连累身在故国的宗亲友人那才是麻烦。中国人骨子里始终认同祖国,不管走得有多远,都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罗芳伯他们也是一样。
反而,他们一直希望能够被清廷接纳成为一个地方政府,一来可以光宗耀祖,二来也可以利用祖国这个靠山,抵抗来犯的欧洲人。事实上,清廷虽然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兰芳国,但罗芳伯派出的使者至少见到了乾隆的重臣,使得对兰芳觊觎已久的荷兰人有所忌惮,一直不敢造次。直到1886年,见清廷衰败,荷兰才大举进攻兰芳,灭掉了这个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
拥有百万人口,战时可以全民皆兵的兰芳国,败在远道而来的荷兰人手下,据说主要原因是武器太差。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行什么体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以及军事实力。
华人在海外建国,历史上并不少见。罗芳伯不是唯一的一个,但他是唯一一个不称王的。
兰芳国介绍
更新时间2013-2-18 19:36:21 字数:2594
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印度尼西亚占据称加里曼丹岛)上的华人国家。创立者为广东梅州人罗芳伯。后来被荷兰人消灭。
根据20世纪的90年代明报月刊某期以**为专题的一篇记载,是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擅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南方公司。后来不少酋长都要求南方公司保护他们,所以南方公司当时的老板罗芳伯就在当地成立共和国,并担任国家的大总,总揽国家的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此外,由于罗芳伯得知洋人对清朝仍然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派员前往北京朝贡。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骚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加里曼丹岛。
兰芳共和国以坤甸(东万津)为首都,并将立国之时,西元1777年当年定为兰芳元年。国家元首称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且「国之大事皆众咨议而行」,以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前后历任十二位总长。
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欧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着中法战争的爆发,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
逃往苏门答腊的华人一直往西边迁徙,并于马来西亚半岛定居。当中的一位迁徙者的后人最终更成为了东南亚的显赫人物,他就是被誉为「新加坡国父」的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
兰芳共和国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
发展历史
在婆罗洲上很早就有华人定居生活,从事贸易的占大多数,他们往往组成自己的公司,以罗芳伯为首的南方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罗芳伯顺应时势和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于1770年建立兰芳共和国,定都东万津,他被拥戴为大总制。
在南洋国家之中,他按照中国的传统,建元兰芳,公元1770年为兰芳元年。他仿效西方当时才出现的民主制,规定国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须咨询人民群众之后,才能施行。最难能可贵的两点是:他没有称帝,帝制自为。兰芳共和国建立不久,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进贡方物。又拒绝了人们要他称王的请求,而是称总制、大唐总长,并且规定,他及后世领导人都不能把兰芳共和国变为一姓人的“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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