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迷失心中暗自鄙夷,这哈克兰王这样说话分明是色厉内荏。击败兀哈豹之后,吴忧的声望正如日中天,虽然地处偏远沙漠,但哈克兰王也不能不有所顾忌。
哈迷失冷笑一声,冲着哈克兰门旗喊道:“兀哈豹,你这缩头乌龟,你就在这壳子里躲一辈子吧。”似乎料准了兀哈豹会躲在旗门中窥伺,又对哈克兰王道:“兀哈豹是条阴险的蛇,你收留了他,迟早要被毒蛇咬死!你好自为之吧。”
哈迷失说完,猛然从身边护旗兵手中夺过一面旗枪,狠狠插入地下,张牙舞爪的烈火金赤乌旗帜当即随风舒展开来,猎猎作响。哈迷失傲然道:“烈火金乌战旗在此,云西辖境即至此。敢越此旗者,就是对我云西挑衅,杀无赦!”竟就调转马头,率军整然退去。
哈克兰人仿佛被哈迷失的狂妄所震憾,竟无一人起意追赶。云西将士退却的方向,那支如血的旗枪孤单而扎眼,宛若高傲的云西将士,亮晃晃如同扎在人心上的一根毒刺。而什么样的人才能驾驭这样的虎狼之士?一个眼神阴郁的英挺俊朗的青年瘦硬的轮廓慢慢浮现现在眼前,一想到要与这样的人为敌,哈克兰王内心里就涌起一阵无力感,白袍下枯瘦的身躯似乎瑟缩了一下,长叹一声,良久才陈声道:“退兵!”
在接下来几个月的时间里,云西诸将各自率兵,四处出击,将还效忠于兀哈豹的羌胡各部或剿灭屠戮或威逼利诱,纷纷击破降服。兀哈豹托庇于哈克兰城,苟延残喘,不敢动弹。云东宁氏严阵以待。但云西在双方边境线上一个兵都没增加,显然还不想和云东作战。云北草原虽然依旧纷纷扰扰,大规模的战事却似乎告一段落了。
酷热的八月中旬。
杨影无可奈何地望望头顶毒辣的太阳,一天中第三次命令部队寻找溪流树荫扎营休息。杨影一身白袍,没有着甲,即便如此,湿腻腻的汗水还是出了一层又一层,白袍很快就布满了一道道白黄相间的汗渍。如果真的穿上铁甲的话,估计走不了一百步他就得中暑从马上栽下来。他的士兵们大多光着膀子,铁甲从来就不是南方将士的制式装备,北方不怎么常见的轻便的藤甲、木甲、纸甲大量装备于南方部队中。
即便这些极为轻便的铠甲,士兵们也大多穿不住,所以在夏季看南方的部队行军也是一种奇景。如果只是一支普通的部队,那将是一群满头大汗的光着膀子的汉子背驮着或者头顶着自己的装备武器,上面往往还苫盖着芭蕉叶、蓑笠等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另外还有各种随军的牲口、壮丁、苦力等。看上去象是一堆收破烂的而非一支要去打仗的军队。而真正精锐的军队又是另一种景象。首先每个参与作战的士兵至少有五个辅助兵,还要有两匹骡马,一匹驮着全副装备,一匹用来换乘。如果是骑兵的话,平时战马是不骑的,他们都是骑着骡马行军。所以如果说在开州这样的地方出动一万精锐骑兵去攻打什么地方的话,那所要动用的后勤补给力量将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即便是骁锐的叛军,也无法长期维持大军团作战。以闵化围攻开州的十万大军为例,真正称得上精锐的,就是多年来追随闵化镇守边关的三四万人,其中骑兵不过七八千人,这样的实力,在南方已经称得上是相当雄厚了。南方军中的精锐步兵与中原步兵装备还有区别。中原步兵所必备的甲胄对南方步兵来说却并非必要。闵军中真正的精锐步兵被称为“破头子”,这些士兵基本不着甲或者只做极少的防护,背插梭镖,挂短弩吹箭,腰悬一柄或两柄苗刀,断发文身,战斗中悍不畏死,极其凶猛。因为挑选极其严格,所以这支精锐部队的人数从来没有超过三千人,却称得上是闵军中的绝对王牌。
杨影现在正在策划一场反击战,当然这个计划他谁都没告诉,估计如果真的跟部下们讲明自己的计划的话,估计他们准得以为自己得了失心疯了。自从战事进入僵持状态,已经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时间是有利于唐氏的,现在唐氏诸将有点满足于现状,并不打算出城反击。不过现实情况也的确让他们无可奈何,闵军虽然进攻乏力,但精锐犹在,正面决战的话开州官军还是没什么胜算的。
杨影并不这么认为,现在开州局势混乱,周围强敌环侍,叛乱时间拖久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经过半年多的征战,现在杨影的部队扩充到了五千人上下,其中绝大部分为步兵,只有三百多人的骑兵。但这是指他能够投入作战的兵力而言,如果这支部队行动起来的话,加上随军行进的民夫、壮丁、辅助兵等总人数超过万人,大小牲口也有一千多匹,熙熙攘攘,蔚为壮观。
要打破僵局,必须发动反击。在开州并不缺乏才智之士,也并非杨影第一个想到这一点,但现在双方的兵将就那么些,都在那里摆着,谁也不可能平地变出几万兵来。交战双方现在都在拼命抽丁派粮,原本富饶安逸的开州日见疲弊。
决战迟早要打,杨影认为,即便实力差距无法弥补,但却可以通过积极的行动来促成自己所预期的决战时间和地点。
“大人,唐忠将军派了使者过来。”尽管是骑马前进,传令兵依然热得气喘吁吁,他跳下马来,顾不上喝水就嘶哑着嗓子禀报,与此同时他完成了一个不太标准的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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