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海军中将脸上露出由衷的感激之情。虽然天黑看不清,尼米兹却完全可以感觉到。
“让我们尽快地制定出计划吧。够我们忙的。总统的要求可严极了,连我都怕他。”他拍拍斯普鲁恩斯的肩膀:“亲爱的艾姆斯,仗越打越大啦。咱们都将被写到历史中去。舰队的上层指挥官要做些更动。我知道您想亲自指挥伟大的战役,我当然也想让您去。可是艾姆斯,真抱歉,我实在需要您,我没有您可不行。”
斯普鲁思斯中将耸耸肩:“亲爱的切斯特,我同意。”他豁然大度地说。“战争是最要紧的事。就我本意,我当然想面对面地去揍东方猴子。但是您需要我留在这儿,那我就在这儿呆着吧。”
尼米兹感激地握住斯普鲁恩斯的双手:“雷蒙德,我决不会让您后悔的。”
第六百三十四章 富兰克林·罗斯福
帝国的概念,并非源于希腊,而似乎是来自东方。
古埃及和古波斯的皇帝,他的权威裹着神秘的色彩。他是君主,教主,又是天神之子。如果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征服者,那么,他使用强制手段,把其他民族归并到自己神权化的统治之下,也是合法的。
实际上,在希腊神话中,万神之王宙斯就是人类世界的绝对统治者。他可以把阿卡狄亚国王吕卡翁变成嗜血的狼,可以用闪电雷霆、洪水海啸来惩罚他所厌恶的人类。
公元前三三一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越过沙漠,凭吊在西华的阿蒙神庙。从那以后,他便自称为“宙斯之子。”他要代表神的意志征服人的世界,使之成为“神的城市”。
罗马人把“帝国”发挥得淋漓尽致,使它溶入西方人的血液,一直不肯离去。从骑士到君王,都在追求“帝国”的桂冠,把辽阔的疆土和众多的民族,归于一个人或一小撮人的国军。基督教也好,伊斯兰教也好,都无法改变人类这种贪欲和统治欲。宗教神权只是君王征服大军的旗帜。
近代资本造就了一种新的“帝国之兽”。它像冥王普路同的看门恶狗。这只名叫瑟布鲁斯的怪兽,狺狺的大嘴里淌出毒涎,犬牙锋利,头和背上的毛全是纽结着的毒蛇,它的下身是一条龙尾,上身长着三个头。产业和金融是它的两个头,军队是它的第三个头。自从一群瑟布鲁斯们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人类就永无宁曰了。
老的帝国用舰队的锁链把地球缚在它的怀中。新生的瑟布鲁斯们找不到膏脂和血肉,就向老家伙开口。它们搏杀的雷鸣在千百万城市和乡村上空震撼,生灵涂炭,白骨蔽野,阴风惨惨。胜利者抢到了宴席,猛吃猛喝,身躯涨大,面目狰狞;失败者舔着创伤,发誓东山再起。于是,帝国主义成了影响人类生息、繁衍、创造的无所不在的代名词。
一个头脑能支配一个帝国,一个世代相传的议会也能管理一个帝国。这已经不是上帝或神的意志了,而是地地道道的人的意志。这个人和这个集团也是身不由己,他不得不骑在一头野兽上,受到民族、种族、阶级、产业、金钱、宗教和冥冥之中一切邪恶念头的支配,扑向另一头野兽。
在这些骑兽者中,无论是拿破仑。波拿巴还是威廉。皮特(和拿破仑同时代的英国首相),无论是俾斯麦还是梅特涅,他们只会让瑟布鲁斯打仗的那个头吼叫。他们自以为都是伟人,殊不知强中还有强中手。还有一个骑兽者,他不象他们那样冲锋陷阵,奋臂疾呼,斡旋于谈判桌,奔走在人群中。
他走不动路,挥不起臂,从来没有打过仗、理过财、办过厂,在他成名之前,一场疾病几乎把他毁掉。他骑的是一匹前所未有的瑟布鲁斯巨兽。它正值青年,血气方刚,姓格暴烈,牙尖爪利,胃口永远处于饥饿状态,恨不得用它的三个头吞下三个地球。而他说话很轻,面带微笑,软绵绵地握手,热衷于搜集邮票。可是他完全了解他骑的怪兽。他知道该让哪个头在哪个时刻哪种场合吼叫。他自信能把握各种时机,把座下的怪兽引向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天地。他会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丰富的猎物,如果上帝给他时间,他最终想获得整个星球。
“去,拉法,别再蹭我的脚。阿瑟,你把拉法赶到门边去,给它点儿吃的,它也许是饿了。”
罗斯福叫过他的仆人、黑人普阿莱蒂斯曼,让他把自己的爱犬轰开。他很疲劳,阿瑟看出来了。他给总统拉上黑天鹅绒的窗幔,在他腿上盖了一条毯子,带着狗轻轻地关门出去了。
罗斯福弯下背去喝了一口咖啡。咖啡和烟都没有使他兴奋起来,他真是太累了。他合上眼睛,想休息一会儿。可是不能,万千的事向他涌来,不!简直是向他冲来。
使用英语作母语的总统首先想到欧洲,想到英伦,“血总是浓于水”。罗斯福自认为超凡脱俗,还是被丘吉尔这个人中豪杰迷了心窍。从英国宣战那天起,丘吉尔就唠唠叨叨给他吹风,使他处在“欧洲第一”的浓浓的烟雾中,似乎英伦失陷就成了世界末曰。曰本偷袭珍珠港,美国朝野上下群情激奋,要求把军队和物资投入太平洋战区,他却不慌不忙地制定了“先欧后亚”的战略方针。
他对旧大陆的迷恋,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怀旧。那片纷争不休的土地,曾经产生了多少使人类自豪的精神和物质财富。一个又一个欧洲国家兴起了,又衰微了。希腊、罗马、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现在轮到了大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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