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抗拒下去!更残忍的,还把水中和上辣椒粉,其痛苦滋味就更难想象了,所以有些人被
灌得当场喷血不止。
上述各种酷刑,我们被捕的同志有很多人都曾尝受过,有的侥幸活着的,多年之后身带
伤残,谈起来犹自切齿。
伪「特工总部」原本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强盗窟,视人命如蝼蚁,整死些个人,那里会摆
在他们的心上。不过,这笔帐迟早总是要清偿的。
这批人根本不讲「法律程序」,要杀要剐?关多久?放不放?并无一定之规,也可以说
是任所欲为,操此大权者,先是汪精卫、周佛海,其后又沦入丁默邨、李士群之手,也就是
李士群他们又把汪、周架空了。丁、李火并,丁败李胜,有一段时期李士群一人独揽大权,
为时较长,一直到他被日本宪兵毒死为止。李士群的帮凶,先有吴世宝(云甫)、张国震等
黑社会人物,继后则有傅也文、胡均鹤、万里浪等。
「中国国民党铲共救国特工总部」直接隶属于汪精卫,由汪指定由周佛海主其事。周邀
丁默邨协助,李士群向丁投效。李士群把丁默邨挤倒了之后,又向周佛海靠拢;不久,周佛
海尾大不掉,李士群乃一注通天,攀上了汪精卫。李士群当权「特工总部」后,由李妻叶吉
卿推荐傅也文任「书记长」,替李「看家」。后来才知道,傅也文竟然是个共产党徒。伪「特
工总部」之下,设两处及若干事务单位,另有一个直属的警卫大队。第一处万里浪,第二处
胡均鹤,警卫大队长先是吴世宝,其后是萧某(万的连襟)王宪和君。其业务分工,主要的
是第一处对「军统局」,第二处对「中统局」,表面上虽标榜反共,可是实际上全不是那么回
事。再其后,又发现第二处长胡均鹤也是一名共产党徒。
伪「特工总部」也有外勤单位之设,这好象有点模仿性质,企图皂白不分,以假乱真。
它除了有两三个「行动队」之外,在南京、上海两市,浙江、江苏、安徽三省,都有「区、
站、组」。其它的沦陷地区,日本军方则不许他们有所活动。
以上,只不过是「七十六号」的一个大概,而其为恶多端处,的确是罄竹难书,兹根据
事实,总括而言,可归并为三大罪行:
一、出卖国家利益,公然与政府为敌,在反侵略的民族抗战中,甘为敌伪之爪牙。
二、表面标榜「铲共救战」,骨子里却与共产党暗通声气,俨然成为物资供输的经纪人,
叛乱活动的掩蔽体。
三、视人民大众为俎上肉,以争权夺利为能事,集一切罪恶之大成,严重破坏了中国固
有的道德传统。以雷霆万钧之势打击魔鬼
「上海区」基于上级需求,制裁汉奸的工作,已在雷厉进行中。
自二十八年九月起至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除前文已经记述过的,重要者有以下各制
裁案:
法捕房督察长(助敌为虐)程海涛伪「特工总部第一处」处长陈明楚
伪「反共救国军第二路」司令何行健
伪「特工总部第三行动大队」队长赵刚义之外,还有王永魁、刘永、李如璋、刘纪青、
刘伯年、严蕴玉、邵范九、顾克勤等八案。这都是根据事后两年,日本方面的记录,至于各
个案情如何,笔者本人实在不能详细记忆了。
前文第三章中,约略提到:「有关制裁俞叶封的详情,将在次章中另有记述。」现在再从
头说起。
俞叶封早就有案,在笔者还没有到上海任职区长以前,局本部已经对他下有制裁令,并
且于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公共租界新新旅馆四○七号房曾执行过一次,不过没有达成任
务,而俞叶封则安然无恙,只受到惊吓而已。
对于这件事,在万墨林先生的「沪上往事」第一册六十四页写道:「俞叶封每天都到更
新舞台捧新艳秋的场,因此,让我方行动人员获得大好下手机会。有一天,俞叶封正由久记
社名票友、唱黑头的吴老圃陪同,坐在更新舞台楼上包厢里,击节欣赏,听新艳秋的戏。蓦
地手提机关枪声急起,俞叶封机警,他立刻向前仆倒,趴在地面上,躲过那一阵弹下如雨。
吴老圃却走避不及,混身射穿不少透明窟窿,他猝然倒在俞叶封的身上,当场血流如注,气
绝身亡。」
万先生并没有注明日期,而地点也不对──万先生说的是在更新舞台的楼上包厢里;另
一记载却发生在新新旅馆四○七号房,时在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想必所指的不是一件事
了。不过,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第一点,我们「上海区」从来不用手提机关枪制裁汉奸,
因为体积太大,携带不方便;第二点,我们没有制裁俞叶封失手误杀吴老圃的记录。也就是
说,我们绝不会命令行动人员带着手提机关枪,去到戏园子楼上包厢里弹下如雨般的乱枪射
击。俗语说,子弹没有眼睛,难道我们就不顾那些「击节欣赏」的其它观众了吗?于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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