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英雄无名:军统抗战回忆录_陈恭澍【完结】(279)

  周佛海主张由陈公傅以行政院长兼上海市长,那是想把陈公博拨弄开,他好以副院长行

  使院长职权,调虎离山之计也。

  李士羣其实也有意染指上海市长,可是又不好明说,故极力怂恿由周佛海兼任;巴不得

  周佛海说一句「还是请你来吧」。可是李士羣那里晓得周佛海却认为他的资历还差得远。

  陈公博荐梅思平以自代,那倒是出于本意,因为他们原属一伙。不过,梅思平也好象不

  大够份量。

  这般人各具嘴脸,看起来,依然一出「官场现形记」而已。到后来还是陈公博补傅筱庵

  之缺兼任了伪上海市长。

  以上这一段,是傅筱庵一案与汪伪政权的微妙关系。

  接着再说朱升其人的下落。

  制裁傅筱庵之事完全证实后,我以个人名义又打了一个标明戴先生亲译的电报,主要的

  是希望戴先生批准那笔由我事先应允给予朱升的五万元奖金。戴先生他说过:「兄对经济,

  如有困难,务希随时电示,弟无论如何困难,定当为兄设法也。」

  电报发出后,不数日,戴先生覆电到,全案发给奖金七万元。其中除朱升五万元照发外,

  另给奖第二队两万元。对事先未经核准一节只字未提。

  「上海区」除将五万元奖金转发第二队妥交朱升本人签收外,另两万元亦照一般规定发

  给第二队分配后报区备查。

  陈默把这五万元奖金交付朱升后,并安排他搭乘渔船出海,预定在镇海一带登岸,再转

  道前去大后方。至于朱升是否到了重庆?以及其后行止如何?笔者已无所悉。

  这件事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三、谁来清偿这笔寃孽债

  时在二十八年下半年,上级对周佛海曾下达制裁命令。虽然周佛海后来经过「程、彭」

  二人的策动而与「军统局」的戴雨农先生发生了关系,甚至于指定专用电台可与戴先生直接

  通报,但「军统局」所属京沪杭各工作单位迄未接到撤消对周佛海制裁的前令。

  这是怎么回事?我无法用一两句话很明朗的回答此一问题,因为我不能对这么重要的事

  情随便胡猜乱猜。不过,其中必有正反两面的理由,比仿说,如果再下一道撤消制裁令令,

  万一泄露出去,岂不是暴露了眞象且坏了大事;那么若是眞的互不知内情之下给制裁掉,可

  又将如何呢?这可就难讲了。以我「上海区」的工作立场而论,如果遇有机会,当然是照干

  不误。

  程、彭二人策动周佛海一案,笔者所知有限,惟恐说多了或与事实不符,那也不大好。

  程信佛,前几年已在台去世;彭反复,早在三十年前因另案伏法。我有意再深入了解一下,

  留待「英雄无名」第四部中再写。因为在民国三十三年时,我与程、彭以及杨惺华(周佛海

  之内弟)之间,还有一段无以名之的秘密关系。现在先记述二十九年十二月至三十年二月周

  佛海策划接收上海特区法院及筹组伪中央储备银行与乎我「上海区」采取行动这两件事。

  所谓「上海特区法院」,就是我政府管辖下的「上海法租界法院」和「上海公共租界法

  院」。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事例,以前没有过,此后也不会再有。在这里有必要加以解释。

  上海地区虽已沦陷,至二十九年底,上海特区法院却仍在我政府掌管中,代表汪伪政权

  之周佛海以及在他指使下的李士羣等,乃图谋予以「接收」。

  为什么在租界之内会有我政府的法院呢?这是订有协议的--------

  「上海公共租界特区法院协议」是在民国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签定于南京,并注明于民

  国十九年四月一日生效。

  该协议全文十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本协议发生效力之日起,所有以前关于在上海公共租界内设置中国审判机关之一

  切章程、协议、换文及其它文件,概行废止。

  二、中国政府依照关于司法制度之中国法律、章程及本协议之规定,在上海公共租界内

  设置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各一所,所有中国现行有效及将来依法制定公布之法律、章程,无

  论其为实体法或程序法,一律适用于各该法院。至现时沿用之洋泾滨章程及附则,在中国政

  府自行制定公布此项章程及附则以前,须顾及之,并须顾及本协议之规定。高等法院分院之

  民刑判决及裁决,均得依中国法律,上诉于中国最高法院。

  三、无论何人,经工部局捕房或司法警察逮捕者,除休息日不计外,应于二十四小时内

  送交依本协议设置之各该法院处理之;逾时不解送者,应卽释放。以上只是重点,并非协议

  全文。代表我政府签署的是外交部次长徐谟;其它签署国尚有巴西代表第安斯、美国代表雅

  克博、英国代表许立德、挪威代表葛隆福、荷兰代表赫龙门、法国代表甘格霖。

  有一点笔者还不大清楚,也从来不知道上海公共租界,除了英、美、法之外,还有巴西、

  挪威与荷兰。

  「上海法租界设置中国法院之协议」在民国二十年七月二十八日签定于南京。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