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跟老太太说,自己更多会的还是一些奇技淫巧和各种技术,或许更加偏重于实用性,却不利于虞允之后在官场立足,而包家的人能够延绵三代,一直在朝堂之中屹立不倒,虽说也跟皇帝的恩宠有关,却和他们包家自己的为官之道也有关系。
或许虞允之后,当了包家的女婿,就能够从包家的这些长辈的口里,得到一些有关于包家为官之道的东西,而且虞允也同样会因此,受到皇帝的重视,因为到时候他就不仅仅只是,顶着自己弟子的名头,他还是包家这个政治家族的女婿。
而且秦桧还跟老太太说了,这个包家的女儿可是会有一身好武艺,或许在普通人看来,这不太适合一个女孩。
但是虞允本身是弱书生,如果能够娶一个会武艺的女孩儿,到时候有这个女人在身边,到时候,如果围观的时候遇到什么危险,立刻就能够得到援助,还是得到自己能够放心的下来的人的援助,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别人求都求不来的。
不过话说得再怎么好,秦桧还是一个来自于现代的人,很多东西讲的还是一个门当户对,同时他还希望虞允和包家女孩,两个人两情相悦,所以在勉强让老太太没有太反感的情况下,他先是让虞允和包家的女儿见了个面。
这个被称为莲君的女孩子,长得非常的清秀,而且看面目绝对能够被称之为是美女,单从长相上来看,虞允没有任何的意见,甚至这个女孩还让他有些怦然心动的感觉。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女孩子房间里面,墙上挂着一把仿制的龙泉剑。
虞允长得极为秀气,但是又有些浩然正气,莲君自己也看上了这个年轻人,而且对于这件婚事,包家人也是愿意的。
虽说秦桧自己的声望在外面确实是差了一些,之前作为同僚的时候,包寿年都有些不愿意搭理他,秦桧还担心包家人,不会同意这门亲事。
不过最后因为两个年轻人自己都看对眼了,当即表示同意这门婚事其实这在古代是不符合规矩的,已经违背了媒妁之言的要求。
第十二章 虞允文的婚事(下)
最后因为两个年轻人自己都看对眼了,当即表示同意这门婚事其实这在古代是不符合规矩的,已经违背了媒妁之言的要求。
虽说在流程上,这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相亲过程,但是在包家人和秦桧看来,这这并不算什么。
包寿年作为一位父亲,是非常希望并且焦急的,想要将自己的女儿给嫁出去,所以对于这些这些规矩已经都不在意了,他就差把女儿直接送人。
秦桧本来就是一个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人,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太多的规则所束缚,前面的故事有提到过,在过年的时候,几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天天都有不同的规矩,这就让秦桧有些受不了,他习惯了之后的无拘无束。
至于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一套,在他的眼中更是不足挂齿。
他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概念,他所在的时代,早就已经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没有了这些流程,虽说有的地方还保留这样的习俗,在相对偏僻一点位置还尤为如此。
至少秦桧自己前世,是不知道这些相亲流程的,他没有被安排过相亲,他这样没钱、没车、没房的屌丝,就算是专业的媒人也看不上。
不论如何,虞允文和包莲君这件事情算是定下了,两家的家长自己已经破了规矩,不过该有的程序还是不能够省掉。
为了能够不落下闲话,将之前的所有程序全部都补齐,之后有秦桧赶快请了媒婆,包了个大红包给他,是个意思,然后打法她到包家提了个亲,包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这才算是补齐了全部的程序。
两个年轻人在相亲之后,互相之间看对了眼,都已经同意了这门婚事,没有什么是两家需要再好商量的了。
包家之前为了将女儿给推销出去,已经是愁死了,有人愿意要自己的女儿,包寿年自然是一百个同意,还愿意倒贴些钱财,囧。
之后就没什么需要商量的了,两个年轻人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两家一起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正好是三天之后,包家是真的想要把女儿快点赶嫁出去。
不过对于秦桧来说,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首先是到自己宅子的附近,又给虞允文买了一处小院子,这可花了不少人,这钱当然是秦桧出的,这让秦桧终于觉得,当师傅可是没有那么容易。
之前钱灼要结婚的时候,也是自己出钱给他买的房子,给他办的婚礼,好在办婚礼不需要花多少钱,如果说秦桧再多收几个徒弟,多给他们买房,办婚礼,自己岂不是要破产。
还好秦府家的家中,给他进行婚礼的准备,人多力量大,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
因为之前秦府已经经历过了两次婚礼,所以这一次所有人都比较有经验,两天的时间就将虞府上下弄的红红火火,喜气洋洋,一看就知道是要娶亲的。
秦桧的府上只有一匹马,这一匹马还是当时赵构高兴,所以赐给秦桧的骑乘用的,属于是御马,这匹马已经陪着秦桧,去过不少地方平定叛乱了,不过之前去大理国没有骑这匹马。
这样的马是不能够随便借给虞允文使用,如果被上面的人知道,或者是被同僚捅出去,这可是欺君之罪,绝对是要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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