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窖昏暗,看不清写着啥,龙小九爬到外面去看。
这是一封委任状,是以写信的方式颁布的。写信的人大概是沙米尔天皇。署名与盖章也是天皇的名字。
大意为:惊闻巴布,克拉克先生是特战高手,战功赫赫,现听取杰恩将军的建议,聘任巴布先生为上校队长、克拉克先生为中校副队长,组建天皇卫队特战队,守护白堡宫安全。愿安拉保佑你们成功,百战百胜,也愿沙米尔城从此风调雨顺,百姓安康!
这封信寥寥几行字,透露的信息量巨大。
原来这两个洋鬼子一个叫巴布,一个叫克拉克。他们是盟军四星上将杰恩推荐过来的。到天皇的身边担任特战队的队长副队长,保卫天皇后宫的安全。
搞了半天这个天皇不简单,居然还跟盟军有勾结。这不得不说,龙小九小看了沙米尔。
拿到这封有价值的委任信,龙小九蠢蠢欲动,想冒充这两个人进后宫。
阿甘得知龙小九的想法后惊呆了!
阿甘竭力阻止龙小九这么去做。
首先,龙小九跟巴布克拉克的长相相差巨大。
巴布克拉克是白种人,身材魁梧,腿长臂长。而龙小九是亚裔族人,天生是黄皮肤黑眼睛,再加上身高只有1.73米,哪里能跟两个洋人相提并论?
阿甘说冒充两个洋人等于送死。要是被天皇觉察,后果不堪设想。不是枪毙就是五马分尸。冒那么大的风险,就为了进后宫看看热闹,的确有点不划算。
阿甘怎么知道龙小九的想法?
龙小九来这里是执行军事任务。根本不是看什么热闹。
再说龙小九是看热闹的人吗?
在龙小九的执意要求下,阿甘同意了龙小九的计划。由龙小九冒充巴布进沙米尔城,直接进皇宫找沙米尔领命,担任卫队特战队的队长。
阿甘也要一起去。
阿甘说:“既然先生决定了,我别无选择,只能陪着先生去!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不就是看热闹吗?豁出去了!”
龙小九打趣道:“难道你不怕死?”
阿甘涨红脸说:“我也是个要死的人了。如果没遇上你,说不定哪一天我杀人的事就被人发现了。与其任人宰割,不如自己做主!看看热闹见见世面,死而无憾,值了!”
没想到阿甘把生死说的这么淡然。
阿甘要一起去,这缓解了龙小九的担忧。
巴布不是跟克拉克一起去吗?
现在龙小九有了阿甘,正好可以冒充两个洋人的身份。
只是可惜,阿甘不懂军事常识,时间久了,龙小九怕露陷。
思前想后,龙小九临时抱佛脚,教了一些最基本的军事常识给阿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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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第973章 进皇宫遇阻
阿甘毕竟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军事训练,龙小九想短时间把他打造成雇佣兵,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学外表的东西。
比如站姿,坐姿,敬礼,持枪的东西,如果警戒等等。只要把外表做的有模有样,谁还会管他有没有真本领?
况且阿甘跟龙小九在一起。龙小九为主,阿甘为辅,军事指挥与训练由龙小九把关,阿甘只不过充当队长的马前卒罢了。
但阿甘也不是一无是处。
阿甘杀人很利落。他拿刀杀人,眼疾手快。哪怕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也不一定有他快。
阿甘能熟练使用手枪。龙小九另外为他配一把刀。就是那他杀人的那把刀。杀牛用的刀。阿甘原先是屠户。别看他文绉绉瘦骨嶙峋,猝不及防杀一个壮汉,也就是眨眨眼的功夫。
两个人化妆成巴布克拉克就出发了。
为防止熟人认出来,龙小九为阿甘化妆,把原来的大胡子剪掉,只留下一撮八字胡,然后穿上雇佣兵的作战服,配上对讲机,防弹背心,手枪,无线耳麦,戴上头盔等等。别说,摇身一变,不仔细看龙小九都认不出来。
阿甘长期生活在沙米尔地区。跟各方面的人打交道,懂法语,又能说当地的阿拉伯语。在语言方面跟龙小九交流没有任何障碍,也能在语言上助龙小九一臂之力。
龙小九万万没想到。
就算化妆成雇佣兵,也进不了沙米尔天皇的皇宫。
沙米尔皇宫是个戒备森严的地方。外表看,就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古堡,古堡装修的富丽堂皇,外表似乎是金箔贴成的。远远看去,金灿灿,泛着金光,仿佛是黄金打造的古堡。
守卫古堡的军队是沙米尔贴身的卫队。全部黑色的装束。
黑色的作战服,黑色的帽子,黑色的靴子,蒙着一块黑色的长步,看不清人的五官轮廓。让人觉得异常恐怖神秘。
把守皇宫的卫队非常专业。他们在皇宫外面部署了三层防线。
第一条防线在公路外侧。
公路以内是绿油油的草坪。
皇宫外面修了一条环古堡的公路。从外面看去,空荡荡的,上百只白色鸽子落在草坪上啄虫子。偶尔几只流浪犬在草坪上无拘无束的跳跃着。
卫兵在公路外侧修建了掩体,碉堡,拉着长长的铁丝网。闲杂人员不许靠近。龙小九要想进皇宫,必须经过铁丝网,经过卫兵设立的检查站。
幻想从别的地方越过铁丝网是不可能的。铁丝网每隔几米就有个荷枪实弹的卫兵在把守。龙小九不想用非常规的手段越过卫兵的警戒线。这样只能给自己带来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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