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一时间则声不得。
“对,咱们不怨王将军,要怨就怨郦琼那贼厮鸟。”众人同是点头。
一个士兵走上来,对王慎一揖到地:“王将军,俺的眼睛不瞎,看得出来你和其他喝兵血的狗日的军官不同,是真拿咱们当人看。这四天,我是长见识了,见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名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仗。如果没有你,俺们一天都挺不过去。咱这条命,都是你救回来的。”
“是的,咱们就算现在死了,有王将军,却是赚了三天。”又是一个士兵走上前来,一揖到地。
“对,如果没有朝廷来的王大人,咱们早已经死了。”
“大人,能与你并肩作战,是属下的光荣,死亦无憾。”
“值了,以两百破一万,咱们的名字会被后人记忆,值了,值了!”
一个接一个的士兵涌来,同时拜下去。
王慎伸手去扶,可这么多人,如何扶得过来。
他眼睛突然发热,看着这一张张满是依赖和信任的眼神,声音不禁哽咽:“各位袍泽弟兄,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答应过要带你们活下去,带着你们回天长,答应你打完这一仗,有干净的床铺、热水和酒食的。对不起,我没有做到,我没有做到……”
眼泪落了下来。
“大人!”
“王将军!”
两百条遍体鳞伤的汉子都是泪流满面,激动得身子微颤,就连斜靠在墙边,对王慎不屑一顾的谷烈也捏紧了拳头,咬紧牙关,生怕自己哭出声来:“兄弟,兄弟,一起流过血的兄弟啊!”
突然间,陆灿低低吟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王道思,与子同仇,陆某无愧今生。”
又一个声音接道:“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第二人……第二百人:“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
一只温柔的手伸过来轻轻擦着王慎的眼泪,是安娘。
王慎也顾不了那么多,一把拉住她的手。心中却想:古人真是单纯啊,只随便说几句话就能让他们对我死心塌地……可是……可是,这世界上还是需要那些美好的东西,高尚的情操……与子同仇,与子同袍,大丈夫的血气,真好!
第三十三章 最爱之物
通红的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几乎是一个瞬间,周遭的一切都明亮起来。
一场来得快去得快的暴雨并不能改变干旱的天气,天空依旧是深邃的碧蓝。地上的水气被阳光一照,有蒸汽从龟裂的缝隙中腾起,弥漫在平原镇里,幻化出五彩之色。
洪泽湖还是看不到,大片滩涂在脚下延伸,直到远方无穷处,风吹来,有灰尘轻扬。
这是战斗结束后的第三天,李成的主力部队来得好快,已经尽数进驻平原镇。
镇中到处都是灰色的帐篷,满耳都是“丁冬”声,那是李成军正在修葺营寨。超过五千人马同时动手,鹿砦、栅栏、土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矗立起来。
王慎被关在库房里两天三夜,吃得还算不坏,睡足了觉,清晨起床后在里面坐了一个时辰,现在被两个卫兵押出去见李成,嗅到外面清新的空气,直觉得精神抖擞。
老实说,两百人呆在一个库房里的感觉非常糟糕。里面又闷又热,汗臭味、屎尿味浓得化不开,再呆下去大家都有害瘟疫了。无论如何,得尽快让大家得到自由。
李成自从接到我所写的那份假圣旨之后,一直对他避而不见,想来也在权衡是否受朝廷招安。今天他叫人请我过来,想来已经有了决断。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已经用话将住他,想按理李成也不会为难我等。今日,一切都会有个结果的。王慎这么想。
一想到就要和这个时代最强的的几个强者之一的李成见面,竟不觉有些紧张起来。
走在路上,王慎四下观察,发现平原镇中的士卒虽多,可李成部的人马军纪还算不错,一切都布置得井井有条。在冷兵器时代,军队的战斗力主要体现在纪律上面。此刻的李成不过是一个流寇,他的部队能有这样的纪律,那可是相当了不起的。
平原镇很小,就一条两百米的街道,只几步就走到尽头。旁边是一座院子,门口站在四个挺胸兜肚的甲士,这里就是李成的中军行辕了。
进了大门之后,里面空荡荡也看不到几个人,一切都显得异常安静。
绕过大堂进了院子,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李成,王慎的心脏微微一紧。
院子甚大,里面有一个兵器架子,上面插着槊、枪、矛、斧、叉等十八般兵器,地上还放着石锁和杠铃。
下了一场雨之后,天气突然冷了下去,有种秋天的感觉。
李成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衫,汗津津地站在一颗大树下,接过一个士兵递过去的毛巾不住擦着。显然,他刚打熬完气力。
树叶已经泛黄,在风中一片片落下来。
看到王慎后,李成将毛巾扔给卫兵,微笑道:“王大使来了,还不快进来。”
“见过李将军,将军一大早就叫我过来,可是已有决断。”王慎应了一声走过去。
李成突然仰天大笑:“大使倒是心急,只一日就等不及了?张相公不请一个老成执重之人过来,却叫了你这么个毛糙的武人来做此大事,却是叫人费解。”见王慎一脸的窘迫,他继续笑道:“这可不想四天来,以两百弩手硬扛李昱一万前军的那个霍去病。某不禁怀疑,是不是看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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