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释〗:
一、破题:破题只两句,先抓住“以”与“不以”正反两面,以靠规矩,不以靠什么,只是“明”与“巧”,用一“恃”字,便有文章可作了。
二、承题:着重说不可不以而不以,突出“恃此明与巧”
三、起讲:从分析规、矩入手,“不必有”、“不可无”、不必有是虚,不可无是实,“寓于虚”、“形于实”又是一个对立面。这也可看出八股文训练的思维方式,就是在任何小的、无话可说的情况下,也能不断思维出新的、各种角度、各种方面的对立面。这样就可以充分、全面、辩证地分析问题。起讲结尾用反问感叹语气,就是“为什么”或“怎么办呢”,以能够看出曲线、面对形象的人,而随便说“舍旃舍旃”呢?“舍旃舍旃”,就是“舍了罢”、“舍了罢”。这里用《诗经》典故原句,以增加文章文采。《诗经·唐风》中《采苓》篇:“舍旃舍旃”,同“之”字,即“舍之”、“舍之”。见《广韵、释言》。在一般文言文中,以“旃”字当“之”用的是少见的。这样用可见作者的学问,亦可博得阅卷官的赞赏。
四、提比:这是《孟子》中的题目,入口气也入孟子口气。《孟子》的文章是长于辩论的。他曾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所以作《孟子》的题目,也要善于说理辩论。何况这个题目,只是被否定的前一半,而重在必须以,不以不能成方圆。虽有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也不可以。因而此题从“不以”作起,从恃明与巧人手反作,才能否定题目。提比两小股。一论“明”与“巧”必须有物可凭,不是虚无的。何物可凭,只有“规矩”。二从大小言之,大到天地、小到襟袖,都离不开规矩。最后反问一句“孰谓规矩而不可以哉?”反面作此题,一问十分有力。中国传统自然观,认为“天圆地方”,所以说“天道为规,地道为矩”,自然这是错的。
五、中比:中比两大股,衔接提比最后反问句而发。先论具体的规与矩,与人的明与巧的关系。用现代话说:就是主观与客观、思维与事物、人的聪明才智与具体落实的辩证关系。如何体现人的主观的明与不明、巧与不巧,均要看客观的效果。不用圆规便能画个圆,这个圆是否真圆,还要圆规的标准衡量。目中的规、意中的形,和手中的规矩,在逻辑上是不可分的。虽明与巧有出乎规矩之上,存乎规矩之外,但明与巧与规矩是无法分开的,两股四段,假设排斥,反复对照,论证明与巧与规矩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六、后比:一大股两段对照,一论人们称赞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而不称规矩,说明是先有人类之明与巧,而后有规矩,明与巧是第一位的、规矩是第二位的。二论示人只能示以规矩,不能示以明与巧。一切文化流传、教育制度、政治指示,均当作如是观。虽然人的因素起主要作用,而表现出来的却是客观的存在。“鸳鸯绣罢凭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能示人以规矩,不能示人以巧”,作者把这种道理表现的十分清楚。
七、经过反复分析论证,最后以一句话结束全文。完成了反面作法,有力地突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原意。
【皆雅言也叶公】
明圣训之有常,而楚大夫又可记矣。
夫雅言而曰皆,则诗书礼之外,夫子固不言也。彼叶公者,又何以书哉?
且圣人出一言为天下法,岂南蛮鳺舌之人,所可同日而语哉?虽然,衍洙泗之传,固征经训;而驰潇湘之誉,亦具卿材,吾党奉圣言为依归,而此外有人,未可以彼哉、彼哉一例而外之也。
如子所雅言,在诗书执礼,夫如是以立言,岂同叶公所谓以小谋大作者哉?吾党覆案之,盖皆雅言也。
以此言而上承先圣,则诗登商颂,书首尧典,礼监夏殷,皆先圣之所留遗也。可与周公鲁公之训辞,同藏于故府。
以此言而下启后人,则诗传之商,书传之开,礼传之偃,皆后人之所法守也,岂比桓公文公之霸业,不道于儒门。
明其为皆雅言,而诗书礼之教,自此兴矣。独是夫子之雅言,固何所受之哉?
昔韩宣宣子来聘,双周礼之在鲁。而所见者只易象春秋,诗书礼无闻焉。忆我夫子将修春秋,先观书于周史,子之雅言,其得于此乎?
乃自鲁昭公之二十六年,周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于是向也周礼在鲁者,今也周礼在楚矣,自兹以来,楚之人文日盛,方城汉水间,彬彬乎大有人在,如叶公者,殆亦其一乎?
论叶公之早岁,免胄以见国人,素着循良之望,是其人固彼都所接重者也,岂如斗彀于菟,但着方言之异。
论叶公之晚年,致故而旧私邑,克孰退让之风,是其人亦吾徒所深许者也。当与左史倚相,同登大雅之堂。
然则叶公固楚之良也。吾夫子至楚之时,叶公或亦仰窥其丰采,而窃聆其雅言乎?
夫雅言传于东国,获麟绝笔之后,自成文学之宗。
而叶公来自南方,攘羊证父之读,曾奉圣人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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