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恩和曹化淳听了崇祯的许诺,都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这就是说黄猛甲只要点头,就能从一个微不足道的营兵千总,一跃成为天下侍卫第一人,而且破天荒的兼锦衣卫指挥佥事,瞬间就能跻身于京城权贵的行列,就连贵为东厂厂公的曹化淳,都不敢轻易招惹,毕竟这个位置离皇帝比自己更近。
这个升迁速度可谓一飞冲天,让人咋舌。不过看了刚才黄猛甲力战众侍卫的勇猛,连曹化淳也不得不承认,他配得上这个位置,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围住黄猛甲的侍卫听到了皇帝的话,互相使了个眼色,不动声色地把刀收了起来,免得刺激黄猛甲。开玩笑,弄不好这个大块头就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了,还拿刀对着他,以后还想有好日子过?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黄猛甲会满口答应时,黄猛甲再次摇了摇头:“就算没有我们将军这个原因,我也不会做这个侍卫官。我在深山中长大,从小就只会打打杀杀,宁愿做山林间的一头狼,也不愿做笼子里的鸟皇宫规矩太多,也不自由,不适合我。”
曹化淳差点脱口而出一句“你就是个大傻逼!”幸好及时忍住。拒绝皇帝亲自封的官,而且是相当给力的一个官位,得要多么傻逼的人才会拒绝啊?不过他很快就醒悟过来,对自己而言,这个莽汉拒绝更好,不仅丢掉了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而且得罪了皇帝,否则这厮当上了侍卫官统领兼锦衣卫指挥佥事后,天天在自己面前晃悠却奈何不了的感觉会很恶心。
王承恩忍不住说:“黄千总,战场上刀枪无眼,哪里比得上在万岁爷身边效力,还能封妻荫子。”
黄猛甲咧嘴一笑:“这位公公,我们黎人都野惯了,过不了规规矩矩的日子,我更喜欢在战场上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其实他并不是傻,而是粗中有细。都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皇帝好不好伺候另说,可是刚才得罪了他身边的大太监,日子不会好过,与其战战兢兢留在皇帝身边做个鞍前马后跑腿的侍卫,还不如回到琼海军继续风风光光做自己的特战队长琼海军饷银丰厚,军人地位也高,留在京城,得到东西的未必比得上临高。
崇祯叹了口气,也没有计较黄猛甲的不识抬举。虽然他只要开口,黄猛甲留也得留,不留也得留,但是这样就没意义了一个心不在这里的侍卫官统领强留下来又有什么用?
他想了想,决定还是展示一下一国之君的气度:“既然你不愿留下,朕也不勉强。将来你在战场多杀几个贼寇,也一样是为朕效力。你擒获高迎祥有功,朕赏赐你黄金百两,加锦衣卫千户衔,仍旧在琼海军中效力。”
第七百零四章 物是人非
听见皇帝承诺可以不用留下,还有赏赐,黄猛甲高高兴兴地跪下磕头:“猛甲谢过皇帝。”
曹化淳翻了翻白眼,谁说这厮一点规矩不懂?有赏赐了下跪磕头都不用人教,看来之前八成是装傻,不过皇帝吃这一套,能奈他何?
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就这么翻篇了,除了崇祯有些遗憾,曹公公有些郁闷之外,没有掀起更多的波澜。
黄猛甲完成了使命,带着赏赐的黄金和锦衣卫千户的头衔踏上了归程。随行的还有宣旨的太监、兵部一名侍郎和户部派出的几名主事——这几人肩负着不足为外人道的使命。
其中户部的一名主事居然还是黄猛甲的老相识——前琼州府同知赵越。
当年正是赵越被知府秦秉严派去招抚夏天南,夏天南没有出面,打发了黄猛甲作为傀儡应对。虽然事情过去了快五年了,但是彼此还是有印象,赵越对黄猛甲这个威猛的黎人峒主更是记忆犹新。
赵越率先打招呼:“黄峒主,别来无恙?”
黄猛甲也认出了这个当年自己见过等级最高的汉人官吏,也笑呵呵地回应:“赵同知,这几年过得可好?”当年除了知县,他对汉人的官职名称和等级一无所知,跟着夏天南后,眼界也开阔了不少,现在更是连皇帝也见了。几年下来,至少对琼州官场还算颇为了解,知道同知是知府衙门的二当家。
赵越叹了口气:“我已经不是府同知了,现在只是户部湖广清吏司的一名六品主事。”他顺便解释了自己官职的变化。
原来,自从夏天南在琼州强势崛起后,琼州府大小官员的日子越来越难熬:什么都不管就是渎职,朝廷追究起来跑不掉责任,可如果行使官府职权得罪了夏天南就有生命危险,原昌化知县卢庚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赵越作为同知,在琼州营和知府中间两头受气,秦秉严什么事情都把他推在前面,不敢正面得罪琼州营,几年下来,赵越头发都白了不少。为了结束这种煎熬的日子,他散尽家财,辗转找到了自己当年的座师——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吴宗达,谋求了一个户部主事的位置,算是脱离了苦海。
虽然从正五品的同知出任正六品的户部主事看似“屈就”,但是吴宗达答应他,广东清吏司的郎中年纪大了,不久就要致仕,推荐他补缺。同是正五品,户部郎中就比州府同知强了太多,算是赵越这样的佐贰官最好的出路了——反正在琼州按部就班从同知到知府,再慢慢往上熬到参议、参政、布政使之类的官职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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