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士兵走进来拖着马佐维亚和约翰就往外走,马佐维亚有些没反应过来,大声叫嚷道,“尊贵的摄政王,为什么要这样做,下臣已经投降了,你这样做,岂不是寒了无数臣民的心?”
“哼,本王麾下有许多降臣,为什么偏偏杀你呢?理由很简单,你这个人不识抬举,你难道不知道本王跟教会结下了死仇么,可是这位牧师先生还活的好好的呢”赵有恭指了指约翰,有些厌恶的挥了挥手,马佐维亚的脸瞬间变得惨白惨白的,他终于明白了,他不是投降错了,而是投降的不是时候。至于约翰,那不过是东方摄政王找的理由罢了,萧芷韵恰到好处的补充了句,“康拉德家族与教会勾结,向帝国诈降,意图谋杀摄政王,其罪万死难恕。”
翻译将话准确无误的翻译过去,马佐维亚放弃了挣扎,脸上只有悔恨,蠢啊,当初怎么就信了约翰的鬼话,如果早投降的话,哪还有这些麻烦?约翰打得好主意,坚持两天,呵呵,结果费斯塔克连一天都没能守住。真不该听约翰的,康拉德家族不该为教会做嫁衣。后悔已经晚了,这世上什么药都有,就是没有后悔药。马佐维亚的死,预示着一个时代的结束,隶属于洛泰尔家族世代的贵族体系将会重新洗牌,强大无匹的萨克森王国从今往后将会成为别人的领土。
在另一边,苏格斯的普斯克城大军终于来到了破晓平原,一支庞大的军队早已等候多时,看到这支军队,苏格斯一颗心沉到了谷底,他知道,费斯塔克城危险了。可是,苏格斯依旧存着一丝侥幸,万一康拉德家族守住了费斯塔克呢?史文恭傲然地看着那些普斯克驻军,他们人困马乏,己方却是以逸待劳,这一战对方毫无胜算,唯一的问题是会付出多少代价罢了。苏格斯同样知道这个时候跟对方展开正面碰撞有多愚蠢,可是没得选择,为了拯救费斯塔克城,就算前边是刀山火海也要闯一闯。
抬起手,普斯克城大军开始列起阵型,史文恭所部虽然只有两万人,但五个方阵维持的很严谨,丝毫没有慌乱,骑兵也在摩拳擦掌,重骑向前,连环马已经集结完毕。破晓平原上,眼看着就要爆发一场血腥恶战,这个时候一队骑兵从远处奔来,他们人手提着一颗脑袋,来到阵前将脑袋往地上一扔便扬长而去。一颗颗人头摆在大地上,看着那些人头,终于有人惊叫出声,“那那是马佐维亚公爵那是约翰牧师”
轰,普斯克城大军如遭雷击,苏格斯也露出惨然的笑容,已经不需要打了,东方人把人头扔到这里,目的太明显了,就是要打击普斯克大军的士气。人困马乏,士气全无,真要开战,东方人会欣然笑纳这份军功的。马佐维亚的人头在这里,也就意味着费斯塔克易主,没有了费斯塔克,再多的厮杀都失去了意义。
苏格斯拿得起放得下,他抬起手深深地望了一眼菲斯特克方向,随后缓缓调转马头。普斯克城大军撤走了,史文恭也没有下令追击。普斯克大军已经不足为患,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只会越来越被动,何必这个时候白白牺牲士兵的性命呢?
第1359章 迷失方向
“搭桥?嘶,杨某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杨再兴瞳孔放大,露出一丝兴奋之色,他握紧拳头,掩不住心中的喜悦,“耶律将军,杨某有办法了,记得之前听殿下说起过。这边的天气冷得很,洒上水不出一刻钟就能冻成冰。不勒泗河虽然终年不结冰,但我们可以在怒水山巅搭建一座冰桥。”
怒水山巅位于不勒泗河北端,地势高耸,不勒泗河从中间穿过,虽然怒水山巅相距距离最短,但是悬空十几丈,跟悬崖一样,无路通行,所以从来没人关注过这里。怒水山巅东西相距三丈,凭着杨再兴的能力完全可以跃过去。只需要飞爪和绳索即可。耶律沙看到杨再兴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忍不住仔细询问起来,当得知搭建冰桥的方法后,他暗自点头道,“不管成不成,这个方法值得试上一试,总比你那招强行游过河的办法好多了。”耶律沙对什么冰桥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觉得只要能到达对面,一夜之间搭建一条三丈长的空中铁索桥是完全有可能的,简易铁索桥再加上冰冻形成的冰层,或许真的可以短时间内将大批兵马送到对面去。
在怒水山巅另一侧,近两万教会兵团并没有因为不勒泗河的存在而放松戒备,他们全都是来自霍亨索伦一带的教会士兵,对教会忠心耿耿,所以明知道危险重重,依旧毫不犹豫来到不勒泗河抵挡东方人的脚步。关于东方人的传说有很多,这是一群如同魔鬼一样的东方异教徒,在他们的屠刀下,上帝的子民就像一群羔羊。教皇格列高列的成功的将大宋帝国塑造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魔鬼形象,这些霍亨索伦士兵并不是红袍骑士团那样的存在,但格列高列的洗脑工作做的非常到位,将一帮子霍亨索伦信徒打造成疯狂的教会战士。纽伦斯来自霍亨索伦北部的山庄,他并非真正的教会士兵,但是听了教皇的号召后,还是相应教会,加入到抵抗东方人的行列中来。东方人都是恶魔,如果让他们进入神圣帝国,日耳曼子民会遭受巨大的灾难,寒冷的风沿着河边峭壁疯狂的拍打着脸庞,纽伦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真的是太冷了,营地里烧着火堆,可是这点火根本带不来温暖。没有人愿意在河边扎营,只是非常无奈,东方人隔河对峙,根本没有撤退的打算。纽伦斯没想到费斯塔克会这么快陷落,教皇陛下也是深知费斯塔克的重要性,所以嘱咐两万大军以最快的速度赶往费斯塔克,为了节省时间,甚至不惜让骑兵脱离主力大军,冒着孤军深入的风险奔赴前线,可还是没能赶上,东方人的效率高的有些吓人。纽伦斯到现在还没搞明白东方人凭什么赶攻打费斯塔克,自费斯塔克往西就是萨克森公国境内,神圣帝国的领土,他们真的有把握能在萨克森公国站稳脚跟?天气冷的有些吓人,河边湿气又大,不久之后,帽子上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面对这种鬼天气,又是深夜,谁也不愿意到远处巡逻,就连负责巡视河边的人也铆在一个地方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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