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儿可以归来,哪怕只是以幽魂的形式回来,他或许也可以接受。但是,绝对不能是怨灵。别的不说,怨灵来到活人的世界,只会造成诅咒和死亡,不会有其他的结果。即使是幽魂,只要一直留在活人的世界,总有一天也会变成怨灵的。
所以,他考虑再三,决定先实现这个愿望,找到梁栾蓿。
然后,完成复仇。
在有封枭保着她的情况下,蒋立成如果想要复仇,恐怕没办法走常规手段。别人不清楚封枭的深浅,但是他知道得很清楚,这个人或许才是真正的三大副院长之下第一人。
复仇结束后,他就可以尝试复活女儿了。
那时候,即使她以怨灵乃至厉鬼的形式归来,或者要付出某种更大的代价,那么至少现在的他也能没有后顾之忧了。
当然,他不会直接许愿杀死梁栾蓿。要复仇,必须要他亲自来动手。
随后,他将信纸重新塞回了信封。
他没有想过要去追踪气球,因为他知道这肯定是徒劳无功的。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可以说是火中取栗。
……
戴临此时还在别墅内读书。
他已经充分确定了一件事情。
封枭这个人,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大。
戴临本人已经是非常妖孽可怕的实力,恶魔科医生他都杀了一个。但,封枭完全不一样。他虽然名为副主任,但绝对有着和其他科室主任平起平坐,甚至有可能更胜一筹的力量。
封枭也多次在戴临面前若有若无地表现出这一点来。他似乎一点都不担心,戴临发现他的真实身份。
正因为这样,所以戴临才对封枭充满着高度警惕。
当一个人的实力远远强于自己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他对自己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在这样的状况下,戴临对封枭自然一直充满着强烈的戒备。
他必须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封枭在他面前露出獠牙,要杀了自己,那他该怎么办?
毫无疑问,硬碰硬的话,戴临在他面前没有任何的胜算。
最关键的是,戴临知道了封枭的一个重要“秘密”。既然如此,那他有没有可能对自己下杀手,来个灭口?
梁栾蓿这个女人,似乎有些精神失常的样子。封枭为什么要将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留在这栋别墅内,而且反复要戴临承诺不能说出去,这就很奇怪。
戴临对当年梁栾蓿被通缉的这起案子,是有一些印象的。不过作为医生的他实在太忙,所以只知道,梁栾蓿是因为杀害了一个女性才被通缉的。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案子,但是,这起案子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在于——凶手的杀人手段极为残忍,似乎死者被残忍地……分尸肢解了。而戴临记得他看过梁栾蓿的通缉照片,这样灭绝人性的杀人魔,一般都是男性,但梁栾蓿却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女性。
这样一个灭绝人性的杀人犯在逃,所以当时网络上还是引起了很大热度的。而时至今日,犯人都没有被捕。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是一个遍地监控的社会,通缉犯想要彻底藏身匿迹,是很困难的。而梁栾蓿能一直到今天都没被逮捕,显然是因为封枭窝藏着她。对一个灵异医生来说,想窝藏一个案犯,并不困难。
但是封枭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者说,不是窝藏,而是囚禁?
囚禁一个杀人犯的目的又是什么?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
但这或许是他能掌握的封枭唯一的软肋。万一封枭真要对他下手,梁栾蓿或许就是他唯一的突破口了。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戴临一惊,随后发现,封枭居然站在他身后!
“封主任,你什么时候?”
“半小时前我就在了。”
“不可能!”戴临拼命摇头:“那时候你不可能……”
封枭忽然从他手上,一把拿过那本《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是一本英语原著。
“厉害啊,戴医生,英文原版书都能看啊。”封枭看着戴临正在看的书籍:“是第一次读吗?”
“对,第一次。过去太忙,电影只看到第三部 就没看下去……”
“好看吗?”
“还,还可以……”
“说说看法,感觉怎么样?”
戴临现阶段也只能顺着封枭:“虽然以前就知道,伏地魔是女巫和麻瓜的混血。伏地魔的母亲给他父亲配了迷情药剂,才让他爱上自己,从而生下了伏地魔。用魔法强行换取而来的感情,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想伏地魔会变成后来的反派,也和这段身世有关。”
封枭看着眼前的书本,说:“什么伏地魔,一个因为缺爱而心理扭曲的恶魔罢了。我一点都不同情他。”
随后,他看向戴临,说道:“说到底本质是一个童话故事。现实中,不要相信什么爱的力量可以击败邪恶,戴医生。”
第十一章 合租
足球社的蓝鹰居然有了女朋友,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校内新闻。
佩佩这几天刷手机就发现,校园论坛有不少帖子在讨论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事情。
“西施,西施!”
佩佩转过头去,就看到李君怡对她说道:“你怎么了?”
“也没有……就是,以后寝室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嗯,是啊。”李君怡今天就要搬出去住了,如此一来,寝室里面以后就只有佩佩一个人了。
“那个,西施,你一个人住会害怕吗?”李君怡问道。
“没,没有啊。”
“也正常啦,咱们都是孤身在外在外地打拼的人,肯定会觉得很寂寞。”李君怡拍了拍旁边的行李箱,说:“我,我要不是因为现在实习单位离学校太远,其实我也想留下来。”
这个寝室,寝室长是唯一的本地人,大四的时候就搬出去了。而开始实习以后,寝室这个地方,大家也是时来时不来,只有佩佩是一直常住寝室的。主要是因为她一心准备考研究生,暂时没有去找实习单位的想法。佩佩因为这几年都有奖学金,加上她的家境也相当不错,所以她也能够担负自己在外地的生活开销。
李君怡接着看了看外面,说道:“西施,你,你喜欢蓝鹰对吧?”
佩佩本能想否认,但她看着李君怡的眼神,就抿了抿嘴,说:“算,算是吧。”
“我就知道。”李君怡显然一点都不意外,说:“你当初加入足球社啦啦队,还故意装作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
“你要是心情烦闷,尽管给我打电话,一起出来唱唱卡拉OK也好,吃吃饭逛逛街也好,都没问题的。你现在一个人住寝室,要是觉得心里面烦闷,可不要一个人憋着。”
“没事……我最近还在忙着毕业论文的事情呢。一个人在寝室也好,我可以安心地准备论文。”
佩佩和李君怡又寒暄了一番后,后者就提着行李箱离开了寝室。
看着李君怡关上门后,佩佩的头微微后仰,靠着墙壁。
她现在只能尽可能忙着毕业论文的事情,以此作为理由,辞掉足球社啦啦队,也算顺理成章了。
不过,说实话,她真的不习惯一个人住在女生寝室里面。大四是毕业季,这层楼的学生有很多都搬出去住了,还留下来的反而是少数。
她其实也在考虑要不要和李君怡一起出去合租,但是那样一来,距离学校又太远了。
“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看着空荡荡的寝室,她忽然看到女生寝室外,刚好有足球社的人经过。
她听说了一件事情:蓝鹰被职业俱乐部的球探相中了,要挖他去职业俱乐部踢球,而他父母也都同意了。
老实说,这让她也很惊讶。
所有人都不知道,其实她从大一开始,就成为了足球球迷。之所以瞒着所有人,是因为不希望让人联想到她为什么会喜欢足球。
所以,外行人可能不知道,但研究了足球四年的佩佩很清楚,蓝鹰的足球水平比起一般人强很多,在大学校队踢球没有什么问题,但距离职业足球的水准还是差很多的。当然,这也不奇怪,蓝鹰虽然基础好天赋好,可是毕竟一直都是在和业余球员踢球,也没有专业的教练进行训练。对职业俱乐部的人来说,蓝鹰的年龄还是偏大了一点。
不过,他能被职业球探看中,佩佩心里面还是很高兴的。
“以后……我大概也不会看足球了吧。”
今年的世界杯,她应该也不会熬夜起来看了。
晚上。
吃完饭,回到寝室内,打开笔记本电脑,佩佩就继续开始撰写她的论文。
写着写着,她拿起旁边刚泡好的咖啡,喝了一口,就听到手机铃声响了。
她拿起手机,接通。
“喂?”
“那个,西,西施……”
“昭君,怎么了?我在忙着写论文,要是没重要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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