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没去上班,
中秋节之后,本就是放假,厂子里的工人经过了这几天的加班加点赶工之后也需要时间休息一下。
而且,最繁忙的时间过去,厂子这段时间也不会那么忙了。
丈人和丈母娘出国旅行了,因为妻子性格变冷淡的原因,很少会和他们主动去交流打电话,丈人丈母娘也很少过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至于那位当警察的大舅哥,
他已经忙工作忙到“妻离子散”了,
自然也没有时间来拜访串门什么的。
一整个白天,
他都在誊抄,
很认真地誊抄,
每一笔每一划,都写得极为工整,完全是全身心地在投入。
一整个白天,
没吃没喝,
甚至坐在那里都没动过,
他只是不停地写着,写着,
写到了太阳下山,
写到了月亮挂起,
从白写到了黑……
他麻木了,
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似乎只有这种不用停顿下来的誊抄,才能让他忘却自己所不想记起来的东西,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自己想感受到的温暖与依恋。
最神奇的是,
钢笔,
连墨水都没有更换,
仿佛可以无穷无尽地写下去一样,
这里的油墨,
一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一直紧握着钢笔的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的那种状态。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色字体封面的恐怖故事《我爱我家》,终于誊抄完了。
他身子后仰,伸了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的一阵脆响,肉体上的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精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了一只硕大的狗头。
是一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了一只小阿拉斯加幼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了,这只狗只能送人了。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的动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他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他,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了,在讨食。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的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它都会出去一段时间,是为了觅食。
它会出去咬人,吸食它的鲜血后再回来,被吸食鲜血的人只会觉得昏沉了一下,精神有些不济,不会有其他的问题,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它吸食血的分量,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的孽债,如果作恶的少,坏事做得少的人,就只吸食一点点,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坏人,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当然,如果是好人的话,它根本就不会找到你。
记得当初妻子说过,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这样子的设定,她想写出一个饿了就出去随便找人神不知鬼不觉吸食鲜血进食的狗,在外面是魔鬼,在家里是乖宝宝宠物,是孩子们的好玩伴。
这才是她想要的感觉,但为了出版和规避政策原因,不得不这般修改。
“饿了么?”
他用钢笔刺开了自己的手掌,看着鲜血滴落下来。
但阿拉斯基只是摇摇头,对他的血不感兴趣。
“饿了的话,就出去找吃的吧。”
他伸手,解开了阿拉斯加脖子上的牵引绳。
阿拉斯加开心地摇晃着尾巴,跑出去了。
深吸一口气,
他走出了书房。
已经一天一夜没下楼了,他还是有些不敢下楼,
哪怕,
他看见了狗。
站在楼梯位置,他犹豫了很久,也担心了好久,下楼梯的第一步,始终没敢迈下去。
一直到,
他听到了下面,
传来了孩子们清脆的笑声。
“呵呵呵……哥哥……我要要吃……我也要吃……”
“不给不给……妈妈说糖吃多了坏牙齿呢……妹妹不准吃……哥哥吃……代替你坏牙齿……”
“哥哥坏……妈妈……哥哥太坏了……”
孩子们,在下面追逐着。
虽然他和妻子常呵斥儿子要照顾妹妹,但现在还小的哥哥却经常故意戏弄自己的妹妹。
蓦然地,
心里,
出现了勇气,
他走下了楼。
孩子们在追逐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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