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森站住了,侧身回过头,淡淡的笑了下说:我想,他会再回来的。说完,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从那一天之后,吴队长再也没有见到过慕森。他也试图找过,可是都没有找到。
只是,吴队长始终都没有弄明白慕森最后一句话,那句他会再回来的中的他,指的到底是谁呢?
是L?
还是莫子棽?
冬末的天气,寒冷中已透露出了久违的温暖。这个冬天似乎过的太长太长,终日阴霾的阳光再次放出了光芒,好像那些属于光明的一切,都再次又拥有了希望。
随着日升月落,千百万年间多少秘密就这样永远随风飘散了。不是所有的谜题,都会有谜底。也不是所有的真相,都那么容易被人接受。执着追寻真相的人,必将在被真相伤的头破血流,奄奄一息的时候,方才能明白真相的代价。
一个人,在迷雾中行走,总是想看清,再看清远方。可谁又能想到,远方究竟有什么在等着他呢?
于世间生存,本就是一件艰难的事情。若想真正的看透人性和谎言,必须‘死’过一次,才能懂得生存的真谛。
<完>
正文 第六百二十一章 不正经的完本感言
先祝贺一下我自己,终于从烧脑的日子中解脱出来了
有的读者说,好恐怖!我半夜不敢去厕所!有的读者说,好烧脑!累死人了!
可你们也许不太能感受,我在写的时候,需要分裂成多少个角度,才能以求案件的严谨。当然,即便是这样,肯定还是会有很多差强人意的地方。抱歉,还望大家海涵。
每一个案子,我都是先站在罪犯的角度设计谋杀,然后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撰写被杀过程,之后还要从警方的角度出发走流程形式,最后,从慕森的角度推理案情。中间,还会穿插一些法医角度,心理学家的角度,旁观者的角度,和罪犯的心里自白。
有读者关心的问,倾城,你会不会精分啊?
我想,我亲爱的读者们一定是多虑了。因为我本来就是精分啊!(笑)
对于这个结局,也许好多读者看后都有想给我寄刀片的决心。所以在这里,我还是想就结局说几句。
就在两天前,我问了一个我的‘钢铁城墙’,我问:我这样开放式的结局会不会被骂?他们能不能接受?我要不要临时改改?
可是,我的‘钢铁城墙’却说:你是想写你自己书,还是想写大多数人想看的书?如果你想迎合大众,那就不该写如此冷门的东西。去写小黄小白文啊!
说的对!
在起点,在网文中,这种主角不开挂的纯粹悬疑推理绝对不是热门。可是我坚持,不管有多少人看,有多少人骂,被多少人无视,我都坚持写下来了。我说过,要么就不写,写了必完本。
我不太懂得迎合当今大众口味,我也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我的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喜绕道,就这么简单。但是我知道,总有那么一小群小精分是真的看得懂《以罪》,是真的喜欢我,支持我。他们因为书而喜欢我,因为喜欢我而变成我的城墙,这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每写一本书,就积累一小片城墙,待到年深日久,我终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堡垒。无需迎合,无需奉承,只要我写,他们就懂。
这样,足矣。
于是,我坚持了我大纲中的结局,没有考虑大众的感受。从书中开头我就已经暗示过无数次像开膛手杰克,杀手十二宫这样世界级的杀人魔。他们,最后都是销声匿迹了。真正的杀人魔,决不会被警方狼狈的绳之以法。邪不胜正,只是个口号,不是绝对的。
关于L到底是不是莫子棽的这个问题,用L的话来说,自己慢慢体会咯。你喜欢怎样的结局,那就是怎样的结局。可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看点真的是结局吗?不是。是慕森从始至终痛苦的信任,坚定的信念和豪赌的勇气。他从坚信黑与白,到毫不犹豫的开枪杀死了车里的L,这是需要一个怎样的过度?
《以罪》并不是爽文,不是一目十行匆匆一瞥就能找到爽点的书。我觉得,它更需要体会。体会书中现实的真实。
对了,差点儿忘了,有些读者挺偏执的,每个案子都非要对号入座。我早就说过了,书中案子大部分都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没办法。小说就是小说,请勿自我yy,上纲上线。
从九月开始到今天,我病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月。犹记得在高烧397的时候,脑子里想的还是《以罪》的和结局就没想想,万一烧成了二傻子,就真的没法写结局了呢!
好在,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感谢我的读者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感谢那些从大漠支持我到现在的城墙们,感谢编辑的连连推荐感谢我最终没烧成二傻子,终于完本了。
不多赘言了,我们下本书再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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