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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_乱【完结】(724)

  法官看到原告和被告都已经到齐,于是按照章程念读。

  年读的内容并不是非常的复杂,法官将合同的一些主要内容给勾勒了出来……最重要的问题正是时间上的问题。

  许平洋手上拿着合同的复印件和原件,递给了法官,并且陈述案件事实。

  许平洋仿佛早就准备好了陈述案件的读稿,咳了一声后,大声的说道:“四年前我的俱乐部和他们四人签订电子竞技合约,合约中表明我的俱乐部将支付给他们每个月一千五百块钱工资……”

  “附属条件为,选手一旦离开了俱乐部将不能假如到其他俱乐部和战队中,不能与俱乐部形成竞争的关系,否则俱乐部有权让选手退出比赛。”

  “期限为五年!”

  许平洋刚陈述完,大罗就忍不了了,指着许平洋大骂道:“你放屁!!什么五年,签订的时候明明只有两年,是你自己改了合约!”

  “肃静!”法官不满的喝令道。

  大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法官将合同放到了投影仪中,然后圈出了重点,开口说道:“现在,被告表示合同出现过修改,时间本应该是只有两年,那么等等请出示你们的合同、证据或者证人。”

  一说到合同,余洛晟等人就沉默了。

  许平洋看到余洛晟等人那副不吭声的样子,脸上更是露出了轻蔑的笑容。

  几年前,他们翼队就被他许平洋耍得团团转,几年过去了,他们一点长进都没有,一到法院里来就像怂包一样,除了骂脏话什么都不会。

  问题是你越在法院里咆哮、大骂,就是越对自己不利,只有冷静的将事情陈述出来才有可能解决。

  想来也是,他们的合同已经被许平洋他拿走了,他们手上根本就没有合同。反倒是自己手上有他们的签字和手印,这个一对照就很明显了。

  这场官司,他赢定了,而他们Lm战队也不可能存活下去,至少到八月十三号之前,他们战队不可能参加LPL的比赛。

  八月十三号,呵呵,S世界赛事的名额都定了,他们还能够掀起什么大浪来!

  至于来年他们要是再参加LPL,他许平洋总能够找到办法治他们!

  “年限被改了,我们和他签订合约的时候,合约上分明写的是两年,法官可以查一查上面是不是有更改和电脑处理的痕迹。”余洛晟让其他人安静下来,陈述自己的看法。

  法官点了点头,让人员去鉴定合同。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法官宣读的结果让Lm四人再一次陷入到困境中。

  “年限没有更改的痕迹,鉴定科的表示,该合同上打印的字有三年以上。”法官说道。

  余洛晟目光冷冷的注视着许平洋。

  许平洋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让时间明明变了,却看不出更改的痕迹!

  许平洋在那里笑,笑得很趾高气昂还有一种智商碾压别人的优越感。

  余洛晟昨天晚上特意去回想当时签合约的情形,他、林东、大罗、周严、赵庭华都清楚的记得看合同的时候是两年,可签下了之后为什么就变成五年了。

  到底是在签的时候被掉了包,还是许平洋之后用什么方法改的,余洛晟根本就不知道。

  他们那个时候都还很年轻,看完一遍合同后并没有想到合同被换了,顺势就签了,之后也没有去检查,毕竟上面的文字确实太多,他们都只关系怎么打好游戏而已。

  不得不为自己和其他像自己这样的人感到悲哀,长期宅在家里面,缺少这种防范心理和法律知识,被人算计后却带来了如此没完没了的痛苦和麻烦。

  反观许平洋,似乎这一切都安排好了,都算计好了,他要做的只是该用的时候用出来而已!

  他们什么都没有!证据、证人都没有。

  上个星期想到的第七份合同到现在还没有下落。

  第七份合同在ACE联盟的资料库里,建峰已经在想尽办法从那里拿到当年长空俱乐部合同的备份件,只要能够拿到第七份合同,所有的谎言无功自破,他们也将狠狠的给许平洋一道回击!!

  可是,该死的负责四年前电子竞技合约合同的人在广州,建峰只从那位ACE联盟俱乐部的成员那里要到了那人的地址,没有电话。

  如此建峰不得不做当天的飞机飞往广州找那个当时的负责人,询问他四年前翼队的合同是放在了哪里。

  ……

  和许平洋对峙除了争吵就是争吵,林东和大罗最先控制不住情绪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和许平洋吵了起来。

  法官强制制止这无聊的争吵,提出双方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许平洋不可能同意调解,Lm战队这边也不可能同意那种可笑的调解,最后自然是由法官来判定。

  女法官推了推眼镜,目光扫视着两边的人。

  兴许,以女法官审理案件的经验,她已经明白事情问题出在哪里,也知道有可能是许平洋耍诈欺骗了这些容易冲动和过于年轻的孩子,但是证据摆在那里,她的宣判不能因为知性而定夺。

  “宣判:合约从8月13号合同生效,也就是说,离五年合同有效期还有4个月的时间。据原告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被告在去年已经组建了战队并参加了与原告改俱乐部同一赛事的比赛,形成竞争关系。这违背了合同附属条件的规定。被告没有证据可以提供,法院将强制要求你们解散战队和退出与原告俱乐部竞争关系的比赛,至于赔偿一项,法院认为不合理,原告将无权向被告索要赔偿这一说。被告人余洛晟、被告人林东、被告人罗豪辉、被告人周严,是否同意判定?”年轻的女法官用一种严肃的口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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