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那时候得病的?”
“不,他得病的时候,我们结婚已半年了。他跟一拨同乡去新疆当老师,受尽了别人的欺负,他是在新疆得的病。”
盛珠继续说:“他跟我结婚所遭到的反对可想而知,他爸爸、妈妈和姐姐、妹妹以集体自杀相威胁,他也没有动摇。他为我受尽了折磨,他在新疆之所以得这种病,和他前期所受到的精神折磨是很有关系的。”
盛珠说:“只有我清楚这一点。”
盛珠说:“不把他的病治好,我的心一刻也不会安宁。”
小霞好像转眼间深沉起来了,低低地说:“我明白了。”
“我在很小的时候,”盛珠平静地说,“就被我那畜牲姐夫强奸了。如果……没有这种事,我不会在里板镇疯到那个地步。”
《北京往事》第十二章(2)
小霞扑到盛珠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盛珠抚摸着她抽搐的双肩,说:
“小霞,你是我的好妹妹。你不会有我这些不幸的经历.所以……你千万不能走到我这一步。”
小霞的头在盛珠胸前拱动着,哽咽道:“盛姐,你放心,我不会的。”
“有一个办法能证明你的决心。”
小霞抬起头,问:“什么办法?”
盛珠用手擦着小霞面颊上的泪珠,说:“那俩黑鬼给了我们五千块。”
“钱我不要,全给你。”
“我只要三千块。因为明天必须交三千块,要不那家医院就中止对迪迪的治疗。剩下的两千块应该是你的。”
“我不要……要不,给我二百块,我想买一件风衣。”
“全给你。但是……我要你亲手把它撕碎,扔掉。”
“干什么?你发疯了?”
“你要是我的妹妹,你就听我的话。全撕了,扔在这大街上。”
说着,盛珠从坤包里掏出那沓钱,数了两手递给小霞:“我要你亲手撕。我们本来就没指望挣这么多。”
小霞接过钱,说:“盛姐,你若不要,我就收下算了。”
盛珠说:“我知道你其实是想要的。但我今天要你把它撕了,你若是我的妹妹,就听我的话,撕了它。”
“别发神经了。我们快走吧,半夜三更手上拿这么多钱,警察撞上了肯定会把我们抓起来。”
盛珠跟着小霞往前走了几步又站住了:“小霞。”
小霞也站住了。
盛珠走到小霞面前,从她口袋里掏出钱,说:“你若不撕我就撕了。”
“千万别。我求你了。你到底发什么神经?”
“如果你今晚不把这钱撕了,用完这两千块钱,你肯定就会走到我这一步了。撕了它是很心疼,但关系到你一辈子的前途。”
“那我不要,全给你不就行了吗?”
“给我你心里也会惦记它,我知道。”
“不会的。”
“你若再不撕,我自己撕了?”
说着,盛珠拿出一张慢慢地一块块、一片片、一点点地撕碎了,抛到了凛冽苍茫的夜空。
盛珠撕第二张的时候,小霞捉住了她:“撕钱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
盛珠说:“如果为此再次坐牢我也愿意,只要你不因今晚的事影响你一生。”
两千块钱,除了盛珠撕碎的一张,还剩一千九百块钱,小霞是在跟盛珠乘的士回小庄的时候开始撕这一沓钱的,在小霞撕钱的时候,盛珠说:“我明天——不,明天要去亚运村交钱,我后天就去文化餐厅上班,吴经理看在高文的份上,一个月会付我五百块钱工资,我的工资钱我全给你,四个月不就是两干块钱了吗?”
“谁要你的钱。”小霞嘟着嘴,语气里已含有吵架的哭腔,
小霞还是偷偷藏了几张。
她们下车之后,一堆撕碎的百元钞票留在后座车厢内。
的士司机好多天之后还在向人们讲述着有一天夜里拉着两个神经错乱的女人的事,更为荒谬的是,有人却说是的士司机神经错乱了:“谁会撕碎一千多块钱,扔在车厢里?”
《北京往事》第十三章(1)
高文以“橡皮”为笔名发表了题为《虚假广告与真实新闻》的文章,发在北京一家专业性报纸上。高文用的笔名是“橡皮子弹”责任编辑毫不犹豫地把“子弹”删掉,在这篇议论性的文章里高文点名道姓地批驳了吴经理提供给他的那篇报道,指出现在一些人正在利用新闻的真实性做虚假广告,告诫人们当心受骗,“睁大怀疑一切的眼睛”。有一位记者还是敏感地想到了高文,关于高文的下一部书叫什么名字的消息已在圈内悄悄流传。高文自然是极力否认这子无须有的传闻。
这篇不足千字的短文,高文通过在那家报纸当编辑的朋友写好后不久就让它见报了。幸好那位编辑缺乏基本的好奇心,却有很好的职业感觉,在把“子弹”二子删掉时,就像删掉一个多余的标点符号。既没征求意见也没多问一句。
高文要盛珠把样报带给吴经理。高文并不知道盛珠为何又在那家餐厅上班,如果知道盛珠重新上班的原因,高文正在创作的小说也许又多了一个生动的细节。盛珠是想用正当劳动来为小霞挣来干干净净的两千块钱,盛珠那天一大早赶到亚运村把三千块钱交上之后,没有等到第二天,立即就返回饭店找到吴经理,吴经理没有食言,答应给她月薪五百块。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