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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乱世佳人_黄蓓佳【完结】(156)

  克勤停下来,很洋派地摘下帽子搁在胸口,对王掌柜微微点一点头,说一声:“不认识了?”

  王掌柜惊讶地抬了头,盯住他好一番打量。“先生你是……”

  “董克勤。”克勤眉毛一扬,仿佛很随意地说出这三个字。说完他把帽子重新戴到头上,拍一拍语嫣的手背,转身就走。他能感觉到背后王掌柜的吃惊。这就是效果,他得意地想。他知道不出半天海阳城里会流传开董家大公子突然回来的消息。

  走下莲花桥,路边有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一个瘦成干虾模样的老头儿弓腰曲背地趴在矮桌上,一边听旁边的乡下老太太说话,一边往纸上写。他长着一双跟克勤一模一样的三角眼,因为低着头,下垂的眼皮几乎遮盖了整个眼睑,越发地显出老相。抓笔的那只手活像个鸡爪,指骨细长,带点痉挛地弯曲着。下巴上的一撮山羊胡子又黄又细,将他原本瘦长的脸无限制地延伸下去,远看简直就有点怪模怪样。

  语嫣不耐烦地扭一扭身子,示意克勤快走。克勤小声说:“那是我爹。”语嫣“啊”了一声,似笑非笑道:“就是跟你抢一个女人睡觉的爹?”克勤扑哧一笑,在语嫣胳膊上用劲捏了一把。语嫣夸张地叫起来,像被蜜蜂蜇了一样甩着手臂,引得路人好奇地看她。

  克勤丢下语嫣,自己朝那写字摊走过去。事隔多年,他仍然记得爹当时站在绮凤娇门外的惊恐的脸色。当时他和绮凤娇都认为门外只有心碧,谁知开了门却看见自己的亲爹。年轻的克勤在那一刻委实感觉到狼狈,因此他在心里整整把心碧恨了十年。

  克勤站在写字摊前,曲起中指,用关节处轻轻敲一敲桌面。济民这一封信正写到收尾处,见有人敲桌子,以为又来了主顾,头也不抬地招呼道:“客人等一等。”克勤笑嘻嘻地说:“你看我是客人吗?”济民这才一怔,停了笔,用劲抬起耷拉的眼皮。济民还不糊涂,只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儿子。他的手抖了一下,一团墨汁浓浓地滴下来,在刚刚写完的信纸上涸出一块污迹。旁边的老太太心疼不已,连连抱怨。克勤很派头地扔出两张票子,叫老太太另找人写去。济民哪里舍得?一把将票子掳了去,叫儿子稍等等,他手忙脚乱换了信纸,将那信龙飞凤舞重抄一遍,写了信皮,封好口子,交给老太太,这才收摊歇工。

  克勤不无嘲讽地说:“做得这么巴结,怕是赚不少钱了吧?”

  济民听出儿于口气里的不敬,也不计较,扯扯自己身上皱巴巴的衣服:“你看我从头到脚的行头,像是赚钱的样子吗?”

  克勤作势地耸耸肩膀:“那不一定哦!你赚了钱藏起来,我怎么能知道?”不等济民答话,他一挥手又说,“别怕,我不是回来找你要家产的,我现在有钱。”

  济民慌忙朝他摇手,又小心翼翼地往四面看,凑近克勤小声说:“可别说你有钱。现在海阳城里是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不喜欢有钱的人。”

  克勤“噗”地一笑:“我怕个什么?共产党国民党都跟我没关系,我要来就来,要走就走,谁还能拿我怎么样?”

  济民急得跺脚:“小祖宗,这是在大街上哎!你不能少说两句?”

  克勤无奈道:“好好,不说,不说。”

  语嫣跑过来,好笑地看他们父子两个斗嘴。克勤得意地把语嫣往前一拉:“看看吧,上海姑娘是不是比海阳的要出趟?”

  济民牙疼似地吸一口气,把克勤拉到旁边:“这么说,你不跟绮凤娇……”

  克勤摆摆手:“老黄历啦!她早死了,骨头都好打鼓了。”

  济民目瞪口呆地望着克勤:“死了?”

  克勤说:“抽大烟抽死的。她没福气。”

  济民的脸上就有几分哀伤。

  克勤嘻皮笑脸说:“你还真想着她?”

  济民叹一口气:“我是认真喜欢她的。”又说,“早知道如此,你当初何必……”

  克勤把手一摊:“她那时铁了心要跟我,我有什么法子?”

  济民不再说话。

  中午是克勤作东,把济民带到老松林菜馆吃饭。克勤存心要在老爹面前摆阔,大盘小碗点了一桌子菜。济民却是提不起兴致,眼面前晃来晃去总是绮凤娇的影子。一会儿想到她在中秋之夜喝酒微酣的娇嗲模样,一会儿想到月光下的那盆树桩盆景,再而又是黑夜里虚掩的六角小门。他想老天爷可真是作弄人啊,得到她的不当宝贝,宝贝她的偏又得不到,生生的就让这一缕香魂去了。

  无巧不巧,在他们三个人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克俭带着绯云也进了菜馆。

  克俭这年刚满十八岁,绯云与他同庚。从克俭十岁逃难到乡下住在薛家,而后薛家又反过来避难到城里,两个一直是青梅竹马地长大,心碧和暮紫早已经默许了他们的亲事,只因为年纪尚小未曾正式行礼罢了。十八岁的克俭长得唇红齿白,宽额凤眼,开口是笑,不开口也是笑,活脱脱一个心碧的模样,人见人爱。大娘娘心锦常说,好在是个男孩子,若这副面孔生在女孩子身上,可不要迷死一城的小伙儿?相比起来,绯云倒不及他的俊秀。不过绯云也有绯云招人喜欢的地方。因为自小在乡村里长大,绊云的发育显得比同龄女孩子要充分,眼儿亮亮的,脸上红红的,胸脯子挺挺的,一条黑油油的大辫子直拖到屁股,走路时辫梢甩来甩去,活像一尾泼喇喇跳动的鱼,叫后面跟着的人看得眼花。她通身上下带着水样的清新,水样的鲜纯,走到哪儿,旁人都能从她身上嗅到那股子湿淋淋的水气。这两个人走在海阳城里,简直就是一百个惹眼,一百个般配,连心碧看着都觉得开心,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子媳是天大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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