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绛呼叫道:“陛下以铁券诏臣,恕之以不死。今以微罪一旦见杀,千古之下且彰陛下之无信!”
赵匡胤说:“朕为龚慎仪杀贼而已,何负于卿!”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说法,枢密使曹彬曾上言极力保奏卢绛,说此人骁勇,国家正在用人之际,可以赦免他不死。但是赵匡胤说:“卢绛状貌酷类侯霸荣,安可留也!”
两种说法有异。但前说有“丹书铁券”,自不当杀;后说就因为长得像投降大宋又背叛大宋的北汉将军侯霸荣,就杀人,更属不当。卢绛冤。
七、庇护亲族法不公
赵匡胤的太太孝明王皇后,有个胞弟名王继勋。最初为内殿供奉官,后来做到虎捷左右厢都虞候,领彭州防御使。王皇后是个深明大义的女子,但这个兄弟是一个带有精神病性质的恶人。他在西京(洛阳)做官时,曾强行购买民家子女做奴仆。这倒也罢了,更可恶的是,这些女仆稍稍有点让他不满意,就被杀掉。杀掉也罢了,尤为可恶的是,被他杀掉的人,还会被他吃掉!吃人,也罢了,还要“脔割”了吃,也就是一块一块割下肉来吃!吃人后,他倒是吐骨头,然后用小棺材装上死人骸骨,抛在野外。被他买来的女仆实在是比屠宰场的牛羊下场还要糟。史称这样的女仆,被他杀了一百多人,以至于到他门下来买卖女仆的中间人和棺材铺的老板,要频繁出入于他的府邸。他住在深宅大院之内,外人不晓他的酷虐残忍。直到有一天,他府邸的围墙坍塌,侥幸没有死的奴婢纷纷逃出,跑到宫中来告状,赵匡胤这才知道有这么一个罪恶滔天的小舅子。
赵匡胤很爱他的王夫人,但这一年王夫人年纪轻轻就病死了。小舅子又惹了这么大的祸事。老赵对他的处罚是:削夺官爵,勒归私第,令甲士看守软禁。不久,又下诏将其流放登州。但是还没等他到达登州,又下诏赦免,改右监门率府副率。右监门是宫禁亲兵十二卫之一,率府率是侍卫军中负责山泽土产的官员。王继勋那么大的罪恶,不但没有正法,还给官做,虽然降级使用,但那一百多冤魂如何安息?
这个王继勋又被分到西京做官,而且再次犯法,史称太祖还是因为王皇后的缘故,只是对他给予了“薄责”。
王继勋故实,是圣君管理下的经典案例。这个案例证明了:无论多么优秀的圣君,如果没有司法的独立和公正,都将无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圣明如赵匡胤,也不例外。赞美圣君,必须看到圣君治理的有限性。
这个叫王继勋的凶妄罪犯,直到太宗赵光义时代才被正法。赵光义将王继勋捉来,同时还逮捕了从事女仆买卖的中间人,甚至还有一个跟王继勋来往,也曾吃过人肉的和尚。
王继勋仗着与皇后的戚族关系,还经常挟势凌蔑将帅。一般人都躲开他,不与他争。但有个大将马仁瑀不吃他这一套。逢到他倨傲待人时,就与他奋争对抗,甚至急眼了还捋胳膊挽袖子要揍他。王继勋因为害怕他的勇猛,只好略微屈让,但是过节越来越深。有一次,老赵要到郊外“讲武”(军事演习),两人都受诏到郊外。他们觉得这也许是个机会,各自命令自己的部下,到时候借机灭了对方。俩人还做了准备,到市上私自买了白蜡杆,准备械斗。老赵得到这个情报,下诏“讲武”取消,还将马仁瑀出放为外官,对王继勋则不做任何处理。
马仁瑀做瀛州防御使时,他的侄子因为醉酒而误杀平民,按律当死。但是苦主爱戴马将军,也知道此案是醉酒误杀,于是来为马仁瑀侄子求情,说是“误杀”可以“过失伤人”论罪即可。马仁瑀说:“我为长吏而侄子杀人,这是他恃势恣横,不是什么过失。我岂敢以己之亲而乱国法哉!”于是令有司“论如律”,按照律法处理。对被杀的民家,还给以布帛,由他出资为之棺敛。
在处理王继勋的公正方面,赵匡胤做得还不如马仁瑀。
《太祖誓碑》
老赵有千错万错,却有一项亘古未见之德政,令大宋在本质上脱略了五代乃至历史上的种种野蛮军政,进入了文明世界,为中国历史提供了了不起的政治和思想的增量贡献,给大宋带来了恒久的光荣。这就是《太祖誓碑》。
按宋陆游《避暑漫抄》,关于“誓碑”的来龙去脉大略是:
赵匡胤践祚第三年,秘密镌刻了一个石碑,立在太庙寝殿的夹壁室内,谓之“誓碑”。“誓碑”用销金黄幔遮蔽,夹壁室门钥封闭甚严。并诏敕有司:从此以后,天子岁时祭祀,及新天子即位,到太庙礼毕后,要由有司奏请恭读“誓碑”上的誓词。届时,只有一个不识字的小黄门侍者跟从,其余的侍从一律站在远处,不得窥见。这时,皇上要到“誓碑”前,拜跪、瞻仰、默诵,完毕,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皇上在此有何誓言。从此以后,历代帝王都要按此行事。
一百多年,没有人知道“誓碑”的内容。直到靖康之变,兵乱中,太庙各门皆洞开,才有人得以窥见“誓碑”。
据说,碑高七八尺,阔四尺余,誓词三行:
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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