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侍御史张穆坐赃弃市。
右拾遗张恂坐赃弃市。
左拾遗秦亶、太子中允吕鹄并坐赃,宥死,杖、除名。
左拾遗刘祺坐受赂,黥面、杖配沙门岛。
宋州观察判官崔绚、录事参军马德休并坐赃弃市。
吴越王奏内客省使丁德裕贪狠,贬房州刺史。
太子中允郭思齐坐赃弃市。
王全斌入蜀,贪恣杀降,虽有大功,即加贬绌。
不赦犯赃之罪
大宋帝国渐渐抛弃了五代恶习,国家建设走向正规,各地出现很多“循吏”,也即奉公守法的模范人物。“循吏”的出现,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标志性事件。郡县治,天下治。在乱世之中,“循吏”的出现难度极大,完全依赖于圣贤书教诲下的个人觉悟,因为得不到鼓励。但在治世之中,“循吏”有了受到朝廷鼓励的可能,更有制度性监督,故圣贤教诲就会在这样的气氛条件下得到更多的辗转张扬。所以,“循吏”多起来,才有希望推演天下太平的盛世。
史称宋代之所以得到“循吏”,有三个原因:
第一,太祖赵匡胤之世,地方官出任,老赵都要亲自接见,考察、询问政事,觉得合格,然后派遣。这是精炼的“简择之道”。
第二,然后又设各级监司,察访各州郡太守,太守又察县令,都需要按时向朝廷汇报察访结果,此事有专门的朝臣督治。这是缜密的“考课之方”。
第三,官员犯他罪可以从轻,但一旦犯有贪赃罪,即使遇到大赦也不赦。这是严肃的“防闲之令”。
三个原因,其中之一是“除贪”。
顾炎武又评价大宋这种“除贪”制度说:不赦犯赃之罪,是大宋得到循吏的重要原因,到了宋仁宗天圣年间以后,士大夫都开始知道廉耻,互相砥砺,应该与赵匡胤这种对赃渎的惩治、对廉介的鼓励有关。
船山先生在《宋论》中评价“誓碑”道:
呜呼!若此三者,不谓之盛德也不能!德之盛者,求诸己而已。
呜呼!论到“誓碑”中的这三条,不说这是政制之盛德是不可以的!之所以说它是“盛德”,是因为这都是反求诸己的结果啊!
“誓碑”是老赵“立德立功立言”之举。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
从此以后,“三不朽”成为中国人臧否人物的重要尺度。
唐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对“三不朽”做了深刻界定,至今不可移易:
“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
“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
“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以此来衡量《太祖誓碑》,正是老赵一生“立德、立功、立言”的精彩写照。即使赵匡胤什么贡献也没有,仅凭“誓碑”一项,已经“立德、立功、立言”,足可不朽。
附 录 参考书目
一、经学类
《论语》
《孟子》
《周易》
《尚书》
《左传》
二、正史
《宋史》,元·脱脱等
《续资治通鉴长编》,宋·李焘
《续资治通鉴》,清·毕沅
《宋史纪事本末》,明·陈邦瞻
《皇宋通鉴纪事本末》,宋·杨仲良
《宋史全文》,元·佚名
《资治通鉴》,宋·司马光
《新唐书》,宋·宋祁等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
《宋会要辑稿》,清·徐松
《宋大诏令集》,宋·佚名
《汉书》,东汉·班固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梁书》,隋·姚思廉
《辽史》,元·脱脱
《乾隆御批纲鉴》,清·傅恒等
三、野史
《南唐书》,宋·陆游
《江南野史》,宋·龙衮
《五国故事》,宋·佚名
《五代史阙文》,宋·王禹偁
《五代史补》,宋·陶岳
《蜀梼杌》,宋·唐英
《九国志》,宋·路振
《十国纪年》,宋·刘恕
《十国春秋》,清·吴任臣
《默记》,宋·王铚
《南汉书》,清·梁廷楠
《南汉纪》,清·吴兰修
《南唐书》,宋·马令
《南部新书》,宋·钱易
《江南别录》,宋·陈彭年
《清异录》,宋·陶谷
《杨文公谈苑》,宋·杨亿
《却扫编》,宋·徐度
《东都事略》,宋·王称
《涑水纪闻》,宋·司马光
《邵氏闻见录》,宋·邵伯温
《曲洧旧闻》,宋·朱弁
《挥麈后录》,宋·王明清
《玉壶清话》,宋·文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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