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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书_金色茉莉花【完结】(26)

  “聚仙府?是什么?”

  “你也不知道?”

  “不知道。”

  “那就算了。”

  “请罗兄赐教。”

  林觉很自然的换了个称呼。

  “……便是京城一个……类似衙门的地方吧。吸聚天下奇人异士、释道高人,进了便是客卿,勉强算是吃皇粮吧,反正朝廷养着你们。”

  “原来如此。”林觉努力将之记下,这是一个挺有用的信息,“我只会一点戏术罢了,怎么能进这样的地方呢?”

  “那倒确实。”

  这武人说话也一点不委婉。

  “那你想去哪?”

  他紧接着又问一句。

  “我只想先找个名山宫观,寻仙问道,学些正经的修行灵法与法术。”

  “哪座名山?”

  “齐云山可听说过?”

  “当然,我来的路上还路过过。”

  “黟山呢?”

  “什么一山?”

  “据说也是一座仙山。”

  谈笑之间,武人已经把所有怪猴的头都砍了下来,放干净血,用几个布袋装着,挂在马儿背上。

  “走吧,去县衙。”

  “好!”

  林觉背起书笈,跟随他往县衙而去。

  路上再问一问齐云山怎么走。

  下午二人进城,穿城而过,马背上血淋淋的布袋不知引起了多少人的注意,有人害怕后退,也有人大胆前来询问,待知道是路上的怪猴,但凡有出行需求的商旅行人,无不拍手称快。

  领赏的过程也极其顺利。

  这名武人果真洒脱,丢了八两银子给林觉,说了句后会有期,便出门骑马而去,说是要去看那座默然自移的山。

  只留林觉一人在城中。

  身上银钱再多八两,达到了将近十八两,林觉心里越发安稳有底气,对比起刚离开舒村时的穷困与迷茫,此时飘飘然间,竟然有一种“这天下之大却也没有哪里是他不可以去的”的感觉。

  “有钱的感觉真好!”

  得找个客栈,洗个热水澡。

  得去把朴刀还了。

  同时这一次经历也给他不少启发:

  在这世上,除了法术,武艺也是极其有用的,多数妖怪都怕刀子。自己没有武艺,可也能买把刀子,这年头外出行走,一把小刀是不够用的。

  当然了——

  当务之急是修补书笈。

  第21章 有人赠酒菜

  古城旧巷,靠墙蜷缩坐着的老者,站着弯腰的少年书生。

  一浊一清目光相交。

  “这个能修吗?”

  “顶棚可以修,重新用竹子做,这里面的布也被扯坏了,这可要用针线缝。”

  “能修就好。”

  “要收两样钱哦!”

  老者一身黝黑,满脸沟壑,有些忧虑的看着林觉,像是替他心疼,又像是生怕他不愿意似的。

  “多少钱呢?”

  林觉便也担忧了起来。

  “缝布三文,修书笈要五文。”老者一边说一边用手给他比划。

  “八文啊……”

  林觉不由恍惚了一下。

  听这老者先前一说,看他的神态,他还以为要出一笔大血,或是要被狮子大开口,原来这丹熏县城也和舒村一样,老人所顾虑的、所忧虑的,忙活一阵要赚的,不过是区区八文钱而已。

  “辛苦老丈。”

  林觉先付了钱,约好时间地点来取,这才离去。

  背着书笈走了好远的路,一下子空着手在城中走,顿觉浑身轻飘飘,肩膀没有东西勒着,也觉得舒服得不得了。

  闲走之余,四下看的心思也多了。

  不过主要还是想买把刀。

  近些年的世道实在是乱,人乱妖鬼乱,走商的人都不得不带上武器防身,一把小刀确实不够用。

  同时这世上的妖鬼显然也并不是一旦得道就有杀人如杀鸡的本领,大多也是肉做的,因此一把铁制武器不仅可以防人,也可以防妖。哪怕是对于鬼魂这种更加虚幻缥缈的东西,自己手中握得武器更厉害,心中胆气血气也更盛些,不容易被鬼所趁。

  林觉也曾听闻过有江湖武人夜里斩鬼的传说,听说剑身寒霜三年不退,不知几分真几分假。

  总之是得买把刀子。

  首选便是朴刀。

  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哪怕军中高手皆言自己单刀可以破枪断戟,可一旦上阵,俱都提枪持戟而去,没有拿刀的。

  高人是这样,弱者更是这样。

  同时朴刀还更便宜,更具功能性,也更低调。

  林觉逛了一圈,很快就买到了。

  盖因朴刀实在是太普遍了。

  这就是一种组合武器:

  一把柴刀;

  一根哨棍。

  平时将之分开,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将柴刀放在书笈里背着,只拄一根哨棍,刚好当做拐杖,用柴刀时就用柴刀,用木棍时就用哨棍。

  若有危险,则可将之组合起来。

  因为它本身就是此前朝廷对于长武器的严格管制下的结果——

  当时朝廷不让民众随意携带长枪大刀,就连带长棍也得在棍子前端打孔,挥舞起来发出哨声,叫做哨棍。没有打孔的则叫闷棍。所谓打一闷棍的闷棍就是这个意思了。这是不被允许的。然而武人行走江湖都有防身与争斗的需求,于是便将寻常人家砍柴用的柴刀和一根哨棍组合起来,本身柴刀的刀把就是空的,能装木柄,刚好哨棍的顶端又有孔,一结合,刀长了,哨棍也不响了,一举两得。

  朴刀应运而生。

  这对林觉来说可是非常实用的。

  不仅有了一根拐杖,还有一把柴刀,若是自己之后要去那山路难走的黟山,路上碰见树枝荆棘挡路,柴刀也比刀剑好用。

  背着书笈的书生,加上一根木棍拐杖,也算和谐。

  如此拄着木棍,走回客栈。

  林觉闻着身上已经有些味儿了,上次还是在路边河里洗的,虽然河水清凉,终究不如热水爽快,于是对客栈的伙计问道:

  “要一桶热水洗澡,要多少钱?”

  “客官是要小桶还是大桶?小桶满满一桶,楼下有专门洗澡的地儿,有布遮拦,只要五文一桶。大桶能坐进去洗,可以搬到房间里,连水带木桶只要二十文钱一桶,搬到房间里加两文。”客栈的伙计说道,“咱们用的水都是渠水,这里正是最上游,干净得很。”

  价钱比林觉想的要贵些。

  应当是这年头水贵柴贵的缘故,薪水总是城里百姓的重要支出。

  林觉一时不禁犹豫。

  自己虽然刚挣了钱,可前路不知还有多远,也得省着点。

  何况家中大伯大娘与堂兄多半还在省吃俭用,这条路与舒村商人走商的路线有些重合,林觉还想着若是在路上刚巧遇到同村的商人的话,便请他们带十两银子回去,多少还些他们的情。

  不过只是转念一想,就想开了。

  难得休息舒坦一把,若是亏了这次,怕是连着几天都要念念不忘、心头不爽。

  “来个大桶,水热一些!”

  “可要搬上楼?”

  “为你们省点力气。”

  “好嘞!客官还请休息片刻,热水烧好小的自会来请!”

  伙计便去打水烧水去了。

  没有多久,洗澡房里就升起了水蒸气。

  林觉坐在木桶中泡着,将自己浑身搓干净,便坐着不动了,整个人从脖子以下全都泡在热水中,顿时感到一种难言的舒爽。

  这种舒爽不仅是这半个月以来不曾感受到的,也是来到这个世上后就未曾感受过的,等到他的毛孔都被热水泡开,甚至头都开始发晕犯困,以至于在这种极致的舒爽下,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不如意都被暂时冲淡了些,有种一切皆是梦的感觉。

  “客官可要加热水?”

  “收钱吗?”

  “四文钱一桶,半桶两文,烧滚才给您端来。”

  “不要了。”

  “可要先做着饭菜呢?”

  “要个五加皮炒蛋就是了。”林觉说话都没力气了,停顿了下,“再要一碗饭。一大碗饭。白米干饭。”

  “好嘞!”

  好似沉醉片刻,又似睡了一觉。

  “哗啦……”

  林觉终于起身,再拿起原来的衣服,顿觉味道更重了几分,还好旁边放了干净的。

  往外走去,刚巧碰上走来的客栈伙计。

  “客官泡得可舒服?”

  “轻了半斤。”

  “饭菜准备好了,刚想去请您呢。”

  “行,这就去。”

  林觉便懒得再上楼放东西了,出去将衣裳往板凳上一放,便开始吃起来。

  所谓五加皮,其实是这地方的一种野菜,春夏都长,十分能长,用来凉拌炒菜煮汤都行。主要是不要钱,是当地人常吃的一种野菜。

  客栈没在油水上吝啬,甚至油气有些重,野菜加上蛋,味道还算不错,也有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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