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同行,只要对方身上带着有价值的物品,他们甚至会下杀手进行抢夺。
陈旭拐过一个巷角,突然间,迎面走来一道人影。
借着月光,他看到了,对方手里拿着一把匕首,背后背着一个麻袋包裹。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陈旭反应极快,立刻抡起钢筋撬棍。
谁知,那人反应竟然也不慢,当即立刻开口求饶:“兄弟饶命,我就是混口饭吃,不要杀……”
可下一秒,当他看清陈旭手中抡起的不是突击步枪的时候,瞬间改口:“尼玛,你没枪啊,草!”
随之,他又看到了陈旭脑袋上的防暴头盔跟身上的防弹衣,卧槽,竟然还有无人机!
这可都是黑市的热门货啊,于是,男子一下起了强烈的贪婪之心。
下一刻,他突然扔下包袱,一刀朝着他的脖颈捅了过来。
速度奇快,看样子没少用这一招杀人。
银白色的刀刃,借着月光,闪烁着冰冷的寒光。
男子心里一笑,似乎是对自己的这一刀,无比自信,因为他曾经在陆军部队学过一阵匕首格杀术,只要对方没枪,那么就没有人能闪过这一刀。
只要能杀了这小子,他身上的这些宝贝就都是我的了!
很可惜,他碰上了速度更快的陈旭。
就在男子的刀尖捅到一半的时候,陈旭的撬棍钩子就已经砸在了他的手臂上。
砰!
一击命中,锋利的钩尖,直接扎进了男子的小臂上。
“啊——!”
男子吃痛惨叫一声,匕首立刻掉在地上,用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陈旭,怎么可能,这小子的反应怎么会比我还快!
难道他也练过?
而就在他思考的瞬间,一个钢筋在他眼中不断变大。
第二下攻击来了,而他已经来不及闪避了!
男子立刻再次求饶:“大哥,别杀我……”
可陈旭压根没听信对方的求饶,在这种人命如狗的战场废墟下,没有人会仁慈,所以求饶是最没用的招数,上一次蓝衣男子的事情,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一点。
砰!
又是一棍子命中,他用的钢筋背部,直接敲在男子的下巴上。
这股巨力足以让人昏厥。
男子一倒地,陈旭立刻抓起他的包裹,迅速撤离。
因为刚才战斗的声音很大,很可能会引来其他的人,所以他连搜身也没做。
躲进一个废墟房间内,他这才拆开男子的包裹。
鞋子、匕首、一把破损的突击步枪,而且还没有子弹……一个火鸡腿!
陈旭看到火鸡腿的时候,整个眼睛都是一亮,“总算是有点儿有价值的东西了,火鸡算是叙利亚的特色美食之一,而且眼前这个非常新鲜,在哈达亚这种地方是绝对找不到这么新鲜的食物,看来这小子不单单只在一个地方抢东西。”
装好火鸡腿,其他东西都被他扔在一边,也许这些东西对其他人有用,但对于他这个只生存五天的人来说,根本没什么价值。
“哈哈,旭爷这打晕人的本事越来越熟练了!”
“打家劫舍,我只服我旭爷!”
“谁让那小子不长眼,竟然敢捅我们旭爷!”
“旭爷果然是吃货一枚,一个鸡腿的价值比突击步枪都高!”
陈旭看着弹幕,挠了挠头,有些尴尬,最后蹦出一句:“怪我喽……”
所有观众:“噗!”
整理完东西,他继续朝着东北部前进。
二十分钟后,陈旭竟然看到了前方有一片火光。
他微微蹙眉,一般来讲,敢在这么危险的地方生起这么大的火光,要么是傻子,不知道会引来其他人,要么就是有绝对的实力跟自信,丝毫不怕会被别人偷袭。
带着好奇,陈旭隐蔽了无人机,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而当他看到眼前的画面时,顿时愣住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他们要出击了
只见,前方二十米的火光处,一个巨大的篝火堆旁,五名身穿黑色军装,手拿突击步枪的人影,正围坐在那里,好像是在烤肉。
而这五个人,不是别人,其中有三个正是陈旭在白天中午遇到的恐怖分子!
怪不得没人敢过来偷袭,或是攻击他们。
一路过来,陈旭见到的武装分子,大多都是单独行动,而他们,五个人,五把突击步枪,简直就相当于哈达亚区爸爸级别的存在,当然没人敢动了!
而那两个陌生人,其中一个是一名女人,至于另一名,则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壮汉,从举止跟神态上来看,他应该就是这个小团队里的首领。
不过,他的面色似乎有些发白,好像非常虚弱一样。
怪不得这帮人这么费力地去找阿司匹林,原来是老大生病了。
在医药治疗中,阿司匹林是治疗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的药物。
不过,他们肯花费这么大力气去找这个药物,足以说明,那大胡子首领的头痛一定非常严重。
“卧槽,旭爷这是掉进贼窝离啦!”
“恐怖分子怎么还有女人啊,难道他们也讲究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旭爷,还是离远点儿吧,别让他们发现了!”
陈旭摆摆手,示意没事儿,旋即贴着无人机的镜头,小声地解释道:“大家放心吧,他们不会看到我的,因为人的眼睛在有强光的地方,瞳孔会缩小,这样是为了减少通光面积,保护视网膜,而这么一来,他们在火堆旁受火光刺激,对周围黑暗的环境的视力就要差很多,我现在离着他们至少有20米远,已经非常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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