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深深看了李兀一眼:“别忘了我……”
随即,他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将李兀猛地推向岸边等待的接应者,自己则毅然转身,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为他们争取最后宝贵的逃离时间。
李兀看着那枚戒指流下了泪,逃到了对岸安全的修道院,得到了庇护。
他活了下来。
数月之后,在一个飘着细雨的黄昏,一封没有署名、辗转经过无数双手、边角已磨损的信,被秘密送到了戚应淮手中。
他此刻正藏身在家族领地边缘一处不为人知的农庄里养伤。
信纸上没有任何落款,只有用古老的教会密文书写的、一行简短的文字,墨色已有些黯淡:
「福音已传至彼岸,愿神与你同在,我的骑士」
随着信纸滑落的,还有一枚小小的、薄薄的金色叶子,像是从某本弥撒经书上小心取下的书签,边缘已经有些柔软,带着被长久摩挲过的温润光泽。
戚应淮用手紧紧攥住了单薄的信纸,指节因用力而泛出青白。
他将那承载着寥寥数语的纸张,连同那枚金色的叶子,一起贴在自己唇边,闭合的眼中滚下灼热的液体,无声地渗入粗糙的纸面。
那些断裂的骨头,流失的鲜血,背离的家族,以及险些付出的生命……所有沉重的代价,在这一刻,都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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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戚小狗都没来得及吃一口,不过停在这里还挺美的,本来是be的,但还是he了。
这个文中文就完结在这里,回归主线内容了,正文完结了,会有很多番外。[加油][加油][加油]
第69章
所有外出的人返程之后, 通常会有几天的休整时间。
李兀婉拒了他的前夫们发来的各种邀请,拖着略显沉重的行李箱回到家。
他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楼下停着一辆小型厢式货车, 几个穿着统一工装的搬家人员正忙碌地进出,将一些打包好的纸箱和家具搬上车。
上楼才发现是隔壁邻居。
他不由得停下脚步,心里升起一丝疑惑。
他记得隔壁住的是一位热心肠的阿姨,似乎是一大家子人,夫妻俩带着两个孩子。之前上下楼时偶尔会遇到, 阿姨还会热情地拉住他聊上几句。
那时,他还没经历后来那些翻天覆地的事情。
印象最深的一次,阿姨非要给他介绍对象,嗓门洪亮,带着不容拒绝的热情:“哎呀, 小李老师多好的人呀!我三姊妹家的女儿也是当老师的,你看你们这职业多般配!”
李兀被这突如其来的牵线弄得有些无奈, 又觉得好笑, 只好温和但直接地表明:“阿姨,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是同性恋。”
阿姨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表情呆滞了足足有两秒钟, 随即, 她猛地拍了一下手掌, 声音比刚才还响亮, 带着一种奇异的、豁然开朗的兴奋:“哎呀!这可真是太巧了!你怎么知道阿姨家也有一个同性恋的侄子?他是做程序员的, 收入稳定,你看,这不是更般配了嘛!”
后来没过多久,李兀就因为一些事情意外地“火”了。
再后来在楼道里遇见时, 阿姨看着他,眼神复杂,最终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惋惜:“小李啊,看来我家那个程序员侄子,在你这儿是彻底没戏了。”
李兀带着点诚恳:“……阿姨,您侄子条件很好,一定会找到更合适的人的。”
他是真没想到,阿姨这一大家子,竟然就这么搬走了。心里多少有点怅然若失。
他其实还挺喜欢这位热心过头的阿姨,虽然偶尔让人招架不住,但那份毫无保留的热情,以及偶尔从自家小菜园摘了新鲜蔬菜,非要塞给他一把的举动,还是很有人情味的。
第二天一早,李兀还站在洗手池前,满嘴泡沫地刷牙,就听见隔壁传来沉闷的“咚咚”声,像是重物落地,夹杂着工人隐约的吆喝。
这么快就搬来新住户了?
他漱完口,带着点好奇,下意识地打开了自家房门,朝外面瞥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目光扫过那些正被搬进隔壁屋子的家具时,心里猛地咯噔一下,一种极其不妙的预感升起。
那家具的款式和木质纹理他太熟悉了,一个以昂贵和低调设计闻名的品牌。在他认识的人里,会如此讲究地用着这种牌子的人,除了某个恨不得把“我有钱”刻在脑门上的家伙,他还没见过第二个。
果然,这预感从来不会凭空而来。
没过多久,甚至连半小时都不到,他家的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敲响了。
李兀打开一看,商时序正站在门口,身上穿着剪裁合体的休闲西装,头发精心打理过。
他声音清朗:“嗨,兀兀,真巧。是这样的,我搬来你隔壁了,以后有什么需求,随时叫我,二十四小时待命。”
李兀看着门外那张笑得过分灿烂的脸:“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逼得阿姨一家搬走的?”
商时序立刻摆出一副委屈至极的表情,那双桃花眼都黯淡了一些,语气夸张:“兀兀,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是那种人吗?阿姨一家是开开心心搬走的,新买的房子环境更好,空间更大。”
“走之前,阿姨还拉着我的手,说把她这好邻居托付给我照顾,还给我投了票。”
李兀被他这番说辞堵了一下:“你一天到晚钱多得没地方用,可以捐给希望工程,做点实实在在的善事。”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点头:“兀兀,我每年都以你的名义在做公益啊,你要看看吗?”
李兀一时语塞,眼前的商时序显然已经“进化”了。
他甚至没办法再从道德层面和思想层面上谴责他。
虽然商时序确实有钱得令人发指,但李兀忽然想起,自己现在似乎……也是个有钱人了。
当初和商时序离婚的时候,他分到了相当可观的一笔财产,多到他连具体数目都懒得去细看。更何况,还有来自另外三个人的……
李兀这会儿可算是切身体会到,这世界上为什么总有“骗婚”这种事了。自己账户里那串长得过分的数字,不得不承认,这行当的“回报率”确实相当可观。
如果他真是个心怀不轨的骗子,现在早就可以卷着这笔巨款,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逍遥快活,几辈子都花不完了。
李兀对门口那个笑容碍眼的家伙提出最低要求,语气带着警告:“商时序,既然搬来了,就做个安安分分的‘中国好邻居’,别动什么歪心思。”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点头,话里有话地接道:“当然,我当然会做好邻居,也会努力做好老公,做好老板,全方位发展。”
这位新邻居倒是没空手来,还知道带个见面礼,一束搭配得相当雅致的花,洋桔梗的柔白衬着玫瑰的秾丽,间或点缀着几枝灰绿色的尤加利叶,清新又别致。
李兀瞥了一眼,心里默默评价:人是不怎么样,品味倒还凑合,花可以留下。
商时序亲手做的饭,那味道实在难以恭维,简直是对味蕾的一种挑战。
被训练了几天,才勉强算是能入口。
当晚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兴冲冲地自己捣鼓出一道红烧鱼,竟然连带着那个沉甸甸的珐琅锅子一起端了过来,美其名曰给李兀“加餐”。
李兀刚打开门,一个冒着热气的锅子就差点怼到他脸上,他下意识地整个人往后仰了一下。
定睛一看,商时序脸上、甚至额头上,都零星溅着几个明显的油点子。
商时序天生皮肤底子就白,是一种他自己很不喜欢的、近乎冷调的苍白,少年时期还特意跑去晒灯,才勉强维持住现在这种看起来健康些的小麦色。此刻,那几处被热油溅到的地方,红痕在他偏深的肤色上显得格外扎眼。
李兀那句已经到了嘴边的“不吃,拿走”,在看到他脸上那几点红痕和那双写满期待的眼睛时,莫名其妙地又咽了回去。
他侧过身,让出门口的空间,声音没什么起伏:“进来吧。”
商时序小心翼翼地把那个沉甸甸的珐琅锅放在餐桌中央,锅盖边缘还丝丝缕缕地冒着热气。
李兀正好在吃饭,面前的碗碟清淡简单,客厅的电视机开着,正在播放一档热闹的综艺节目,声音填充着房间,但李兀的视线并没有落在屏幕上,只是任由它作为背景音存在着。
商时序拉开椅子在他对面坐下,眼睛盯着李兀没什么表情的侧脸,试探着开口:“兀兀,你要是觉得一个人吃饭无聊,下次就让我过来陪你一起吃呗?”
李兀眼皮都没抬:“我什么时候说我无聊了?”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改口,语气带着点讨好:“好吧,是我胡乱猜测的。”
他他献宝似的把锅往前推了推:“你快尝尝,这可是我忙活了两个小时的成果,专门为你烹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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