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辉迷糊地问:“怎么了?”
韩修文说:“你老是胃痛。”
韩修文跟邵明辉从大一到现在,陪他走过很多个因为疼痛而失眠的夜晚。他知道邵明辉疼起来会手脚冰凉,又出奇能忍,如果不是韩修文有超乎常人的细心,都很难发现这位室友的异常。
说起来,从大一到现在,韩修文跟邵明辉已经做了七年的室友。韩修文自认恶劣地享受着跟他住在一起的每个瞬间,却从没有跟他讲过,自己其实并不想一直只做这么亲密的朋友。
比朋友更亲密也好,至少不像现在这样折磨人。
韩修文以普通朋友身份的管教在邵明辉听来已经非常习惯,他听话地放下酒杯后,倒在韩修文肩膀上,像个小孩子一样,“但我醉了。”
热气扑在脖子上,是痒的,也许说者无意,但韩修文心里有鬼,他做不到坦荡。于是肩膀忽然绷得笔直,他问:“不舒服吗?”
“没有。"邵明辉擦了擦嘴角, "就是想躺在你肩膀上。"
韩修文愣了愣,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或者眼前这个人是不是醉得过分了。"我们来过好多次Sense,"邵明辉没有给他太多考虑的时间,继续说, "每次你都坐在这儿,看海。”
是来过很多次,比如这次是为了庆祝产品上线,上次是给邵明辉过生日,还有好多次,很难去回忆。但韩修文选择这个位置的原因并不是方便看海,而是远离狂欢的同事,方便借助灯光把邵明辉的眼睛看清。
邵明辉的眼睛是棕色的,在光下颜色更浅,此时应该是酒醉的缘故,显得眼角有点红。
他在韩修文的肩膀上蹭了又蹭,等这个人都僵硬得不知道怎么行动,才哈哈笑道: “来这么多回了,我都没跟你说过。”
韩修文反应慢了两秒,"说过什么?"
“说,‘韩修文,我好喜欢你啊”。”邵明辉不知道到底是醉了还是没醉,脸上虽然有酡红,眼睛却亮亮的,正认真地看着对面。
韩修文的脑袋一下子空了。其实同样的话,他写过无数次,只不过换掉了主语和宾语的位置。这些话被他锁在长年不见光的箱子里,从来没打算让邵明辉知道。
所以当听到熟悉又陌生的话从邵明辉嘴里讲出来,韩修文聪明的大脑居然宕机,只知道反问: “什么意思? "
邵明辉便很郑重地看着他,连笑容都比平时稳重,一字一顿地说:“我爱你的意思。"
简简单单几个字,在韩修文的大脑里处理起来居然比算法还要难,他愣了好久,才问: “是…我想的那个爱吗?”
邵明辉点头,“当然。”
韩修文还是不解:“怎么现在说这个,这么突然……”
邵明辉出奇像个哲学家,说着韩修文不太理解的话: "因为时间不等人。”
韩修文又问:“时间?”
邵明辉便没再答话,低头在他的唇上,轻轻碰了一下,小声说:“我给你买了花。回家就可以看到。"
韩修文觉得刚刚好像嘴唇被碰了,不敢确定,抬手摸了下,表情还有点蒙:“什么花?”
"玫瑰。"邵明辉用最直白的花解释自己的心意, "以后不要送向日葵了。我们用玫瑰。”
韩修文反应了一会,才点头,说好。邵明辉扑哧一声笑了: "你嘴唇好软,我能不能再亲一下?"
韩修文终于再也忍不住——面对一个初见就很心动,却忍了数年之久的合作伙伴,任何人都很难忍住——他重新追上去,吻上对方同样柔软的嘴唇。
确认关系以后的事都算是水到渠成,他们依旧是最可靠的合作伙伴,支撑着彼此走过公司的困难与荣光。
韩修文发现,邵明辉实在是位非常完美的恋人,他甚至整理出一本笔记,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一百个对韩修文好的list。
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以至于连性格都变得越来越相似。韩修文不算非常热烈的人,但他的学习能力过于强了,他习得了开朗和热情,越来越像邵明辉,有时候连员工都会惊讶,韩总的话怎么越来越多了。
他们共同喜欢着喜欢红色玫瑰、白色衣服和浅色裤子,成双成对地出入在每一个重要场合。
一年,母校校庆。
二位作为优秀校友代表回校演讲,见了一批大创获奖的优秀师弟师妹,然后手挽手地跑到学校礼堂,看一出为校庆准备的剧。
舞台剧不长,用两个小时讲了个奇幻的小故事——主角本身是一团因执念不肯消散的魂,因为跟天音签订契约,所以拥有牵线搭桥、助人如愿的能力。在帮助十对凡人完成心愿后,他便可以以任意形态在世间留存。不过,在助人许愿时,主角衣着奇怪,说话跳脱,丝毫没有成魂前的矜持模样。
中场休息时,邵明辉觉得无趣,问韩修文要不要离开。
“神神叨叨的,不像神仙。"邵明辉评价道,“有点奇怪。”
韩修文倒是看得入迷,不肯离开:"还好吧?他本身也不是神仙。只是常年走南闯北,还要不被熟人认出,说话就该这个样子。”
邵明辉摇摇头, "那他岂不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不知道。”韩修文无奈地说,“也许,那个人就是他的执念呢?"
邵明辉不太想浪费宝贵的时间在评价一出舞台剧上,所以,他选择安静看完这出戏,在皆大欢喜的落幕后,拉着韩修文跑出门,然后在无人的地方接吻。接吻实在是一件很容易上瘾的事,至少韩修文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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