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意宁猛地一颤,忍不住哼了一声,他常年与冰冷的珠宝打交道,体温偏低,霍枭掌心的热度像烙铁一样烫得他浑身颤抖,手无措地抓紧了霍枭胸前的病号服布料,指节泛白。
“这里……是医院……”
“不会有人进来。”霍枭喘息着离开他的唇,沿着他漂亮的下颌线一路吻下去,犬齿带来细微的疼痛如同电流,“我爱你,从我只是一个小警员,第一次见到你那天开始,从我……”霍枭喘息着,乌沉沉的眼中盛满渴望,“第一次知道喜欢是什么的时候开始……”
低沉沙哑的声音贴着耳蜗钻进大脑,带着灼热的呼吸和令人腿软的诱惑力,大脑全面失控,理智摇摇欲坠。
霍枭的手仿佛自带电流,轩意宁浑身颤抖,像被电流击中的无辜的小鹿,他从未被人如此亲密地触碰过,羞耻又愉快,让他绷紧又瘫软。
“意宁,你不知道……”霍枭在轩意宁无力的推拒中半步不退,“如果那晚我们真的死在那里,我该有多难过,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动作牵动了伤口,霍枭闷哼一声,眉头紧蹙,额角渗出冷汗。
“该死……”他低咒一声,眼神却更加幽深炽热,像锁定猎物的猛兽,他猛地翻身,不顾轩意宁的惊呼和肩伤的剧痛,用身体的力量巧妙地将轩意宁困在自己与病床之间,形成一种绝对掌控的姿势。
轩意宁被迫躺在病床上,仰视着上方因为疼痛和渴望而气息沉重的霍枭。昏暗的光线勾勒出霍枭深邃的轮廓,那双总是非常嚣张的眼睛此刻充满了侵略性和一种近乎偏执的深情。
“如果那晚我们死在这里,我该怎么告诉自己你是我的,我该带着什么印记去来世找你?如果你再多信任我一点,或许……”霍枭牵起轩意宁的手,带着惩罚和占有的意味,重重地咬在轩意宁的无名指的指根上。
……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霍枭伤口又渗血了。
霍枭用未受伤的手臂,极其轻柔地抚摸着轩意宁汗湿的脊背,像安抚受惊的小动物。温热的吻落在他的发顶、额头、汗湿的鬓角。
轩意宁的脸埋在霍枭的颈窝,感受着他强有力却有些虚弱的脉搏,听着他胸腔里擂鼓般的心跳渐渐平复。疼痛和欢愉交织,心中却是一片前所未有的宁静和踏实。
霍枭的手指轻轻拂过轩意宁眼角残留的泪痕,声音有些哑,却十分严肃:“以后不要再拿枪指着我了。”
“……”轩意宁沉默片刻,抬起头,在昏暗的光线下,那双淡色的眼睛却亮得出奇,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和一丝罕见的羞赧,主动吻上了霍枭的唇,低声呢喃:“对不起。”
这个吻,轻柔、缠绵,带着所有未尽的爱意与承诺。
霍枭收紧手臂,仿佛要将怀中人嵌进身体里。他低头,看着轩意宁身上自己留下的印迹,一种巨大的心安和极致的满足感充盈胸腔。
“睡吧,”霍枭吻了吻他的眉心,声音低沉而安稳,“我守着你,这里很安全。”他扯过薄被,掩住两人的亲密世界,将轩意宁更紧地拥入怀中。
窗外,城市的霓虹依旧闪烁,中环的灯火依然不灭,金钱和欲望在整个城市无声地穿流,安静的病房内却是一派温馨恬静,两个伤痕累累的灵魂终于在血与泪、爱与欲的纠缠中,找到了唯一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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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结芬!!!
我家轩宝求婚这事儿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不过,在最开始写到柏林铁戒指的时候,我就暗自下定决心,这就是求婚戒指!它意义非凡,历史沉重,有最美好的祝愿和最惨痛的代价,它就是同甘共苦的物化[狗头叼玫瑰]
第77章
“姓兰的, 你居然敢对轩意宁下手?!”白原一脚踹开实验室的门,阴沉沉地盯着正在脱去伪装的兰致远,一套仿生皮衣褪去, 那个胖乎乎的慈祥老人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精瘦老头, 虽然瘦小却气势压人, 有一种常居上位的令人惧怕的威压。
“是又如何,”兰致远不慌不忙地整理着那套可怖的伪装, 穿上, 他是和蔼可亲的兰教授,脱下, 他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白原,你该不会对他真的有什么感情吧?”
“这个用不着你操心,”白原逼近兰致远,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捏扁搓圆的小孩儿, 已经成年的年轻男人比眼前这截枯木高大有力得多,兰致远已经老了,这个世界终究会是他的, “但我警告你, 下不为例,如果再让我发现你动轩意宁一根毫毛,别怪我不客气!”
“当然, ”兰致远微笑点头,“不会有第二次。”
白原没有注意到,这间实验室多了几个摄像头,正将他的全部操作一点不落地录制下来, 他的助理小黄,或者现在说是他的师弟更为合适,正在努力看着视频学习,那枚惊为天人的粉钻戒指就是他交给师父的一份出色的答卷。
*
珍宝日记:
我觉得奇怪极了,和李诺叔叔还有欧楚声大美人叔叔依依惜别后,爸爸就把我接到了一个奇怪的大房子里,房子足足有五层高,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大得像个迷宫!领地一下子扩大了好多好多倍,每天跑上跑下地巡视领地都快把我给累死了,真是很累狗哦……
更奇怪的是,爸爸和那个总是给我开罐头吃的叔叔,虽然每天拿美味的罐头贿赂自己希望自己改口叫他爸爸,但是富贵不能淫!我狗生有且仅有一个爸爸,怎么能随便改口呢?!
“哗!”一袋狗骨头造型的饼干叮叮当当落入盆中。
呃……规矩是死的,狗是活的,改口就改口……
“汪汪!(爸爸)”珍宝响亮地喊了声爹。
“嗳!”英俊叔叔,不是,划掉,英俊爸爸二号顿时眉开眼笑。
呵,人类还真好哄,只需要汪两句就能开心,甚至连广东双马尾都不需要费劲逮来送给他们。
不过有一说一,爸爸一号和爸爸二号最近特别奇怪,以前他俩白天各上各的班晚上各回各的屋,现在上班一起出门,下班一起做饭,说着说着就用嘴巴打架起来,然后就开始凶狠地互相扯对方的衣服!
这还得了?!我屡次劝架未果,他俩居然还不识好狗心地把我关在门外,两个人在房间里弄出好多奇奇怪怪的声音,偶尔我还能听到我亲爸爸的呜咽!
呜呜呜,我爸爸一定被揍惨了呜呜呜……
每次在我骂骂咧咧急得团团转转好久以后,门才会打开,毫无例外都是爸爸二号衣衫不整地走出来给我亲爸端茶倒水,嗯,看到他全身不是被掐红了就是被咬破皮了,我就很放心,这仗终归还是我爸爸一号打赢了!
爸爸一号一般会在房间里歇着——占有领地,这是胜利者的特权!不过我一般不会进去对他表示慰问,爸爸们打完架后的房间总是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不太好形容,类似春天的感觉,这种味道十分刺激我这只单身狗的心脏……一言以蔽之,人类很奇怪就是了。
总而言之,我还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领地变大了,爸爸变多了,还有小花园用来给我练习抓老鼠,虽然总是有劝不完的架,但瑕不掩瑜,瑕不掩瑜!
不过,我也有烦心事的,最大的一件就是那个叫白原的人类,以前就有事没事跑到楼下有家非常好吃的面馆的小小的房子里来找爸爸,搬到这个大房子里以后倒是没来过,万幸万幸。
我很讨厌他,他身上总是有一股很难闻的药水味儿,虽然他极力洗干净了,但是我的鼻子可比爸爸们灵敏多了!那股药水的味道和刘医生那里的狗狗药水味不一样,总让我觉得他是个坏人!
等等……我怎么又闻到那股讨狗厌的药水味儿了?!
“叮咚。”门铃响了。
“来了。”轩意宁今天在家休息,身上随意穿的了件霍枭的白T,对他而言显得过于宽大的领口显得脖颈更为修长,路过沙发的时候,轩意宁顺手从沙发靠背上捞了件霍枭的黑色毛衣外套胡乱穿上,然后去开门。
“白原?”轩意宁愣住,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快进来。”
“师兄,”白原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你是住回了自己的家,还是……”
白原看到门口还有一双和轩意宁脚上明显是一对但大两号的拖鞋,愤怒地瞪大了眼睛,大声质问:“你和霍枭到底是什么关系?”
“呃……”其实,这也是他一直不愿意告诉白原自己搬到这里来的原因,这孩子偏执又嫉恶如仇,当年在得知霍枭逼迫轩家出卖轩氏珠宝的事情后,甚至比轩意宁更恨霍枭,他该怎么告诉白原自己和霍枭在一起了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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