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沈少爷明白,那就快一点,好戏刚刚开场......”
原本捏着对方下巴的手指滑下来,非常熟练又迅速地挑开了沈怀斜襟上的盘扣,沈怀景紧张地按住了他的手,“白凤轩,这是永兴社,左右都是人,楼下更是满座,你要发情,也不看看地方。”
“发Q?”
白凤轩借着沈怀景按住他手的劲,一下子把人给扯了起来,然后一个转身,就把人给按在了桌子上。
“沈少爷说得对,我发Q,还真不挑地方。我觉得这里挺好,听听,楼下还有给敲鼓点的,多刺激。一会儿啊......”他的另一只手的手指轻轻抚上了沈怀景的脸,手指缓缓在对方脸上滑过,像是不舍一般,又蹭了蹭,“鼓点不停,咱们也不停,保证让你的调门比谢老板还高,一鸣惊人......”
他明明是笑着说这话的,但沈怀景却听得心尖都在颤抖。
八年前读书的时候,这位就是个不信邪的。别人越是说什么做不得,他越敢去做。
当时,他怎么就跟这样的人做了朋友呢?
白凤轩见沈怀景有些走神,心生不悦,刚刚还在对方脸上蹭过的手,已经偷溜到了他的腰间,就那么一用劲,沈怀景便不由得闷哼了一声。
不是因为太敏感,而是因为被吓着了。
白凤轩似乎很喜欢他这反应,就算是沈怀景拿手推他,想让他挪开腰间的手,但白凤轩也没有要放开的意思,反倒一脸坏笑,“沈少爷,这么敏感怎么行,我的手还没有伸进去呢。难道说,沈少爷这是在埋怨我太慢了,所以在邀请我?”
他的话没什么逻辑,听到沈怀景耳朵里,也不过是字字句句都是为了羞辱他罢了。
高烧那晚,他后来记起来,这个疯子就是这么做的。
他那点仅剩的尊严,早就被白凤轩给撕成了碎片,他想粘都粘不起来。
在力量上,沈怀景不占优势,在现实的局面之下,他是有求于人,无论怎么看,他都是输。
当压在他身上的男人把手往里探的时候,他的整个身体像是绷成了一张弓。
这个疯子真敢!
“白凤轩,别在这里......”
沈怀景的声音里带了些祈求,但脸上却布着一层薄冰。
哪怕是已经被人撕碎了,他到底是想粘一粘,不至于太难看。
白凤轩喜欢他祈求的样子,哪怕这种祈求并非心甘情愿。
他低头亲了那微肿的唇瓣一口,“我喜欢在这里......”
第16章 听戏(3)
楼下已然锣鼓唢呐齐鸣,谢小楼的好嗓子仍旧艳惊四座。
今天演的是《柳荫记》,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说是新戏,其实也不算新,不过是新瓶装旧酒而已。
但谢小楼的嗓音好,无论唱什么,都能引得满堂彩。
沈怀景又慌又羞,永兴社的雅间都是用木板隔开的,其实并不怎么隔音,说话声音大一点,隔壁的人都能听到。
但今天白凤轩约他在这里见面,左右两间大抵是没有人的,不然,难免让人看见或是听见。
就算是这样,这个疯子要在这里白日宣淫,仍旧让他又怕又恨,心头想杀了白凤轩的念头不知道起了多少回。
他挣扎着,但因为力量小,看在白凤轩眼里,反倒是欲拒还迎,风情至极。
长衫的上半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敞开了,就连里边的内衣也被对方给扒开,他的胸前深深浅浅的吻痕像是盛开的花儿一样,正恣意灿烂。
“白凤轩,你快住手......”
他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惊慌中又带了些祈求,而祈求中又带了些撩拨心弦的妖娆。
是的,白凤轩觉得他这声音特别妖娆,简直要把他的耳朵给烫化了。
所以,嘴没停下来,手也没有停下来。
沈怀景的身子不停地颤抖,被他拿捏住的感觉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
既想就此闭上眼,就当自己死了算了,但身体上传来的感受又让他连呼吸都透着诱人的味道,而嘴里溢出来的声音,哪怕是他已经努力克制了,却还是带着涟漪。
他也是男人,他知道那是什么。
因为知道,所以才更觉得羞耻,更觉得恼怒,更想杀了这个正在纵火的人。
直到他忍不住一声闷哼,仿佛是炙热的岩浆迸发出山口,一路流向山脚,而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腥红一片,那股子堵在胸口的东西,才得以疏解。
“看来,沈少爷确实很想我。”
沈怀景闭着眼,此刻的羞耻已然袭击了他身体的每一寸,他是无地自容,却听得白凤轩这带着讽刺的话,只觉得又被人狠狠扇了一记耳光,脸上又辣又疼。
他猛然推开压在身上的人,只恨今天来时没有带把刀,不然,现在可以直接剁了白凤轩。
虽然他不知道,他是不真的杀得了白凤轩。
看着刚刚被自己欺负的人这副模样,白凤轩眼里都带着笑,那是真的开心。
他从怀里掏出手帕来,寄给沈怀景,“擦一擦!”
正在整理长衫的沈怀景只觉得又被人扇了一巴掌,很是嫌恶地推开,却在下一秒被白凤轩抓住手,“沈少爷是想让我帮你擦吗?”
面对这个像疯狗一样的男人,哪怕他此刻想杀人,但也只能强压着怒火,一脸铁青地抓过手帕来。
因为他担心,自己若是再拒绝,白凤轩就不只是像刚才那样逗弄他,怕是真得在这里弄得他死去活来。
他不敢。
楼下一声‘好’,然后便是齐刷刷的掌声,直接把气氛推到热烈的高潮。
白凤轩走到窗边探头往下看了一眼,不巧,正好对上谢小楼挑眉往上看,那一刻眼神里的碰撞,各自表达的内容都有些精彩。
白凤轩微微一笑,谢小楼嘴里的唱词像是越发调门高了些。
不得不说,谢小楼的祝英台,那是真的好看至极。
他回首看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沈怀景,如今的沈怀景跟八年前其实不太一样。皮肤黑了一些,人也瘦了些,眼里也没有光。
而八年前,十七岁的少年郎,皮肤白皙,嘴唇红润,小脸嫩得能掐出水来。脸上总是带着阳光般的笑容,一口一个‘凤轩’的叫着他。
“凤轩,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凤轩,下回别跟那些人打架,他们人多,我怕你吃亏。”
“凤轩,老师留的作业,你好歹写一写,要有不会的,我给你讲。”
“凤轩,我姐姐让人带了些家乡的特产过来,你快来尝尝,跟你们卢城的不太一样......”
凤轩,凤轩,凤轩......
他的脑子里回荡着少年清脆的声音,那声音里是欢喜,是甜美。
“白凤轩!”
他被这个冰冷的声音拉回思绪,而下一刻,刚刚被摔碎的青花茶碗碎片就抵在了他的脖子处。
“我既是有求于你,自然也由你予取予夺,这是交易,我心里清楚。但是,白凤轩,你要再像今天这样,不挑地方发Q,大不了就是这条命,我也豁得出去。”
这哪还是从前的少年模样,眼里的狠劲,半点不输白凤轩发起疯来的样子。
而且,他的脖子处已经出血,虽然他自己看不见,但能感觉到皮肤被碎片划伤的痛感。
他看着眼前的沈怀景,兔子急了,要咬人了。
有点意思。
“沈少爷这是爽完了,提上裤子就翻脸了?”
就算下一刻对方能刺破他的颈动脉,他似乎也半点不惧,嘲笑也好,讽刺也罢,或者就是单纯的羞辱对方,他的眼里没有一丝惧色,仿佛死对他来说,就不算个事。
只要你敢下手,老子就不会皱一下眉头。
只要你敢杀人,老子就敢成全你。
沈怀景是豁得出自己这条命,但没必要的舍命,他不会干。
看着眼前的白凤轩,虽然没有一点反抗,但却也没把他的威胁放在眼里。
他拿这个男人没办法。
但已经动了手,这时候他要自己放手,岂不是更丢人了。
白凤轩突然把脖子往他这边抵了一下,反倒吓着了沈怀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划破的脖子正在流血,腥红着淌出一条粗的红线来。
“怎么,不是杀过人了嘛,还怕?”
白凤轩一把抓住了他手,把那拿碎片的手又按回了自己的脖子上,他的力气更大,脖子处立马有了新的伤口,血也染红了青花碎片,漫上他的手指。
“要杀人,得朝这里。只要划破这里的血管,我会死得很快,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你虽然学的是牙医,但这点常识不该没有。”
看着鲜血染红了手指,沈怀景不由得想起杀刘治的情景,那匕首上也带出很多血来,最后把他拿匕首的手都弄得粘乎乎的。
而现在,白凤轩正在用同样的方式,拷打他的意志和灵魂。
第17章 听戏(4)
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心更在被炙烤,那一刀又一刀捅入一个温热身体的触感,勾引并且蛊惑着他杀了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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