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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但被大佬强娶了_竹竹雾【完结】(71)

  可当汪稚离开郜风鸣,江叙白却发现,原来他身边,早就有了更加虎视眈眈的注目。

  “他的丈夫,一定很爱他。”

  江叙白想要叹气,却又不忍心在汪稚的婚礼上做出任何不好的举动,他希望汪稚可以幸福快乐,虽然这样的幸福不是自己给的……

  或许自己,也给不了他这些幸福。

  郜泊崇实在是太有钱了。

  江叙白苦笑一声,他一直都觉得金钱是很庸俗的东西,可原来,有些美好的存在,只有金钱才能将他呵护得更好。

  冷讷言不懂江叙白复杂的心情,只觉得他好闷,也不讲话。恰好看到导演和副导演坐在后面几排,冷讷言连忙去打招呼:“成导,黄导,你们怎么坐在最后面啊,前面不是空着的吗?”

  导演连忙摆手:“坐这儿挺好的。”

  冷讷言还觉得导演太低调了,但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也坐在这样不起眼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人渐渐多起来,冷讷言才知道导演为什么这么低调——

  因为不配。

  看着那些只在最顶级的杂志、最正规的电视频道上看到的面孔,鱼贯出现在这里时,冷讷言彻底不敢说话了。

  好多大佬……

  他们居然都是来参加汪稚的婚礼?!

  不夸张说,如果现在有人放一把火把这里烧了,整个金融界将毁于一旦,正坛也会少了半壁江山。

  像自己这种娱乐圈里的小明星,不是因为汪稚,根本没有资格出现在这里。

  但冷讷言却不敢嫉妒,生怕自己的情绪泄露出来被人看到。

  郜泊崇看起来完完全全被汪稚给迷昏头了,这样大动干戈地结婚,按照他们这样大佬的习惯,婚礼一向是只请最亲近的亲朋好友,能多低调就有多低调,但为了汪稚,郜泊崇不但请了一堆商界正界大佬,连娱乐圈的很多人都请来了!

  就那么爱吗!

  冷讷言愤愤想。

  汪稚真是天生的狐狸精。

  但冷讷言敢怒不敢言,只能小声道:“坐这里挺好的……”

  好就好在,不会被人赶出去。

  冷讷言浑身都不自在,忍不住想,嫁给那样一个男人,就算被爱,大概也不是十全十美,毕竟齐大非偶,汪稚私下里,还不一定吃了多少委屈。

  他正想着,忽然听到有人低声道:“郜泊崇来了!”

  台上,郜泊崇已经走了出来。他今日穿着一身黑色三件套礼服,胸口处,插着两枝鲜花,一朵玫瑰,一朵鸢尾,玫瑰象征爱情,鸢尾象征权力,如今被拧在一起,臣服在他胸前。

  而他眉目线条冷硬,压迫感太足,反倒让人忽略了他的英俊,只能感受到他那种金字塔尖的掌权人气场。

  没人能比冷讷言更能知道,郜泊崇的气势有多吓人,远远看上一眼,就让人觉得生人勿进。

  只是此刻,他的唇边,居然是带着笑的。

  十一点整,婚礼正式开始。

  全场宾客入座,台下星光熠熠,大佬云集,但郜泊崇没有看向任何一个人,他只是凝视着教堂大门,而教堂外,汪稚正走了进来。

  脚下的红毯鲜花堆叠,走上去真真正正步步生花,汪稚原本并不紧张,但被所有人注视时,心跳仍不由自主地加速。

  他努力目不斜视,就看到台上,郜泊崇正在看着自己。

  这段红毯不长不短,足够汪稚看清,郜泊崇脸上的笑容,并不很深,但和他平常比起来,已经能够看出,他的心情很好。

  至少自己的丈夫,很期待着与自己的婚礼。

  这是一个好消息,莫名的,汪稚心情也好了起来。

  他的脚步微微加快,自高大的教堂投下的影中,走入了垂花的大门之中。

  到处都是鲜花,玫瑰、芍药、牡丹、矢车菊,无数香气漂浮,汪稚穿着和郜泊崇同色的黑色礼服,只是里面的衬衫款式更加繁复,袖口缀着的蕾丝,遮住汪稚的指尖,领上缀着珍珠,雍容华丽。

  汪稚的发向后梳去,露出秀长漆黑的眉毛,他的眸同样似是被水染过,漆黑柔软,明亮如同闪烁星尘。

  当他走进视线,无论是谁,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似乎怕惊扰了一个美梦,而他是美梦最盛大的存在,远远比鲜花同珠宝更加夺目璀璨。

  悠扬婉转的管弦乐声中,郜泊崇看着汪稚走向自己。

  他觉得自己表情没有什么区别,但胸膛中的心跳,却并不受自己的控制,跳得既快又重,一下一下,撞在胸骨上,几乎生出沉沉的痛觉,要郜泊崇知道,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按照原本排练时那样,郜泊崇不需要动,他只需要静静站着,等待汪稚走到自己面前就好。

  但当汪稚快要走来时,郜泊崇到底还是没有忍住,他走下台阶,大步走到了汪稚面前,用力牵住了汪稚的手。

  日光明亮,而汪稚面孔美丽至不可思议。

  郜泊崇向来冷静自持,这一刻,却忽然觉得掌心生出了汗意,只能将手握得更紧,免得会失去了汪稚。

  汪稚被他握得有些疼,却还是乖巧地任由他抓住自己,笑容灿烂,很轻地喊他:“大哥。”

  那些悠扬婉转的音乐,震耳欲聋的掌声,一下子化作了一片空白的忙音,郜泊崇眼底,这一刻,下一刻,以后的无数时刻,都只剩下了汪稚一人。

  他……太美了。

  明明早就看到过礼服的样子,还是他陪着汪稚去试穿的,但真的到了婚礼现场,郜泊崇却只恍惚觉得,自己像是第一次看到汪稚。

  血液如同岩浆,星火窜入,沿着血管沸腾。

  他想要得到汪稚。

  撕开他的领口,剥光那些遮挡在他肌肤上的布料,他要汪稚跪在面前,嘴唇无法合龙,只能任由唾液沿着光洁小巧的下巴流下,被呛咳得满眼都是泪水。他要汪稚哭着喊他的名字,哪怕汪稚求他,也不会轻易放过……

  但他更想的,是汪稚永永远远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

  只有他们,只有彼此。

  而那张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书,像是誓言,又如锁链,将两人深深地所在了一起。

  他已经得到了汪稚!

  这或许是他这一生,最值得骄傲自豪的时刻。

  他的目光太热,汪稚忍不住低下了头,手指搭在郜泊崇腕上,感觉到他激烈的脉搏。

  看来郜泊崇和自己一样紧张。

  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嘛。

  汪稚生出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反手和郜泊崇十指交扣,郜泊崇将他的手指夹得很紧,像是生怕他会逃开。

  自己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

  ——虽然昨晚是有这个打算。

  但那只是一时冲动。

  汪稚示好地对着郜泊崇笑笑,和他在神父面前站好。

  巨大的圣母像安静屹立,低垂眉目,凝视万千人间。

  在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总会让人觉出自己的渺小,汪稚收回视线,听到神父问郜泊崇:“郜泊崇先生,你是否愿意与汪稚先生结为伴侣,无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始终爱他、尊重他?”

  这是很正式的台词,但汪稚有点想笑,连忙咬住唇,听到郜泊崇庄重地回答:“我愿意。”

  神父问:“汪稚先生,你是否愿意与郜泊崇先生结为伴侣,无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始终爱他、尊重他?”

  这是一生的誓言。

  明明知道,或许他们的婚姻并不会存续很久,但汪稚却在郜泊崇的注视中,心跳加速着,声音也有点颤抖地回答:“我愿意。”

  他愿意。

  因为郜泊崇是他最好的选择。

  也因为,他并不讨厌郜泊崇。

  不讨厌是喜欢吗?

  汪稚有些恍惚。

  圣母像依旧悲悯圣洁,似是一切心思,在她面前无所遁形,但连汪稚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心究竟为何而雀跃。

  神父宣布:“现在我以神的名义,宣布你们正式结为夫妻。请交换戒指作为信物。”

  身后,有人递过戒指,汪稚接过,低着头替郜泊崇戴入指间,动作很快,干脆利落地就完成了这个程序。

  郜泊崇也握住他的手,看到礼服袖口下,露出一寸雪白蕾丝,这点雪白,衬得汪稚的手越发纤细洁白,似是带着香气,在日光下,接近透明。

  郜泊崇看到台下,那些若隐若现,隐晦却又嫉妒的眼神,落在他的身上,垂涎着他的幸运。

  唇角微微翘起,郜泊崇将戒指套入汪稚指中,戒指推到最底,似是猛兽的獠牙,狠狠地嵌入猎物喉管最深。

  再无人,能够夺走。

  无数白鸽抛起,向着蔚蓝天空飞去,透明的教堂顶上,绽放白日焰火,数不清的无人机抛落鲜花,交响乐团现场演奏宏大乐章。

  郜泊崇不等神父宣布,可以亲吻自己的伴侣,便已经上前一步,揽住汪稚腰身,深深地吻下。

  汪稚下意识回吻住他,感觉到郜泊崇的齿在自己下唇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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