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很倒霉,刚来城东的时候不知道能做什么,就专门找了一家裁缝店当学徒,学了大半年,结果只拿到了几十块钱工资。”
没想到会这样。
隽云问:“然后呢?”
药轻轻涂在他的背上,匙越语气如常,似乎感觉不到痛:“然后她就出来自己接活干了,刚开始接不到生意,她就带着我一家一家敲门,问有没有破衣服需要缝。”
隽云没想到他们这么不容易。
匙越说:“她确实是一个很独立的女性。”
“那你妈妈现在在哪?”
匙越偏过脸来,有些意外道:“你想见她吗?”
隽云静了两秒,听匙越说这些事情他能想象到一个温柔又强大的女人,那是匙越的妈妈。
隽云问:“可以吗?”
匙越看了他几秒,说:“先上药吧,我带你去。”
“好。”
他把上衣脱下,背上的伤痕就显露出来了,确实有一块地方颜色发青了,不过幸好情况不严重。
隽云拿起棉签蘸了一下碘伏在他身上涂抹,棉签划过皮肤,轻柔地打圈。
有点痒,也难得温柔,匙越此刻想去看看他的表情,但是他忍住了没有转身,感受到他拿着棉签,在背上轻轻划了一块区域,问他:
“你这块伤,是怎么弄的?”
没想到他问这个,匙越想了想:“叶馨言推了一下我,我不小心撞墙上了。”
“真的吗?”隽云。
匙越一本正经地点头:“嗯嗯。”
虽然只是因为前天发现有拨人在老城区跟踪他,为了将那些人甩开,他不小心撞到了背而已。
这点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却刚好能拿来当借口拖延隽云一些时间。
叶馨言不会知道她今晚背了什么锅。他眼中闪过一抹阴狠。
......
擦着擦着,隽云心想,青了这么大一片,可想而知用了多大力气,哪里是匙越口中轻飘飘地推了一下。
他看到匙越背上还有其他细小的伤痕。
都是一些陈年旧伤,都好的差不多了,但是伤口结痂脱落后留下来疤痕,在他小麦色的皮肤上显眼地交错。
上次只注意到了红色的抓痕,没想到他背上的痕迹这么多。
还有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隽云蹙眉:“这些伤怎么来的?”
“啊,那个啊......”匙越微微偏过头来:“就是小时候什么也不懂,就被别人欺负了,都过去了。”
隽云:“被谁欺负?”
匙越沉默了一下,说:“以前的同学。”
同学怎么会把他打的身上那么多伤?
隽云从小到大没有被打过,只是被父母安排着走,他也表现的很乖顺听话,虽然说不快乐但也还算顺利地长大了,他没有见过匙越这样的坎坷人生。
隽云拧了拧眉,问他:“老师不管吗?”
匙越:“这边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混混,老师管不了,他们能明哲保身就不错了。”
匙越回忆:“我之前在的学校,学生大部分都是混子,翻墙出去打游戏的都是小事,多的是吃喝嫖赌的,老师管不到学生,也不管学生,根本没有学生会穿校服......”
他晒笑一声:“说来,开学典礼那天,是我第一次穿校服。”
在那种环境下也能以优异的成绩参加星耀中学的考试并被选拔进入星耀中学读书。
隽云凝眸,这个人比他想象的要更坚韧。
第31章
看着匙越背上已经变成青紫色的一大块淤血伤痕, 隽云问他:
“那来这里读书,你有没有后悔过?”
在东城区辛苦地长大了,从老师那里得知可以参加竞赛进入星耀中学, 就去参加各种市区联赛全国联赛,直到通过校考, 才成功拿下进入星耀中学的学生身份。
每一步都很辛苦,本以为跋山涉水到达星耀后可以开启一段美好的校园生活了,却没想到会因为社会招考生的身份再次被针对欺负。
隽云心想, 或许是从一个地狱走到了另一个地狱。
匙越却说:“不后悔。”
*
匙越拿起手机, 按亮了一下手机屏,看到上面显示的时间快七点半了, 他关掉手机屏幕,抓起衣服拎在手上,起身站在隽云面前, 很有礼貌且愧疚地说:
“ 真是不好意思,耽搁了你的时间,聚会应该已经开始了吧?你快去吧,不用留在我这里了。”
“......”隽云手里还拿着棉签,刚上完碘伏, 还打算要给他涂消肿的药, 抬头看他,匙越人高马大地站在他面前,脸上的巴掌印还没消。
想到他刚才和他说的话,隽云一时间有些无言以对,他都被叶馨言打了,还催他去参加叶馨言的聚会?
未免太为别人考虑了吧?
隽云暗暗摇头,啧啧奇道, 这个人,性格未免也太好了。
是个老实人。
隽云其实是那种别人为他考虑了他就也会为别人考虑的性格,只是嘴上不会说,一般体现在行动上帮帮忙,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别人甚至都不知道是隽云出手帮忙了。
他对于匙这种经常吃亏的老实人更是生出一种怜悯之心。
隽云抿了抿唇,站匙越这边说:“算了,我不去了。”
“你现在去还来得及。”匙越似乎是毫不在意地提醒他。
于是这让隽云更加坚定了,他垂眸:“不去了,本来......也不太喜欢她。”
“为什么不喜欢?”
“为什么我要喜欢?”隽云淡淡说:“联姻而已。”
匙越顿时没说话了,其实他早就已经猜到隽云不喜欢叶馨言,下意识的肢体抵触不会骗人,只是......他没想到隽云会直接告诉他。
匙越扬了扬眉,他偏过头轻咳一声,然后表情恢复正常。
“你不喜欢她的信息素味道。”匙越风轻云淡地点出了关键性问题:“那是因为,你和她匹配度不高。”
一下就安静下来了。
他和叶馨言匹配度确实应该不高,以至于他反感她的味道,但是,匹配度高达98%的人,此刻正站在他的面前。
隽云眼皮一抬,发现匙越正看着他,他撇开视线,手上的棉签在手里转了一圈,心忽地就有点落不踏实一样,开始一下又一下跳的很重。
隽云说:“喜欢也不是和信息素匹配度绑定的,我如果喜欢他这个人,和信息素有什么关系?”
匙越的眼眸看着他:“你说得对。”
“我......”隽云移开视线:“我再给你涂点其他药吧。”
匙越就又坐了回去,背对着他,看不到匙越,刚才奇怪的氛围倏地一下就散了。
隽云松了口气,他捏着棉签,蘸了点药,继续给他,涂药,轻轻按揉打圈,他看到匙越的手张开又捏成拳。
“很疼吗?”隽云以为是自己弄疼他了。
“不疼。”就是痒,所以要忍耐着点。
“好了。”隽云看着上面的红色的碘伏和透明的抗生素软膏膏药融在一起,他说:“明天应该就会消肿了。”
“好的。”匙越起身。
“还有你的脸。”
匙越不太在意:“过一晚就会消肿了,不用涂药。”
本来也是他自己打的。
不然用什么理由让隽云过来找他?
对于他想要的,他向来不择手段。
他不想隽云去参加有人设计的圈套,所以哪怕给自己一巴掌、淋雨卖惨,对他来说都算不上什么难事。
毕竟在东城区从小摸爬滚打着长大,更黑的事情他都做过,这些事情自然算不上什么。
至于他想留下隽云,不让他去聚会,是因为星期三那天,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有个双马尾女生扯住他的袖子,告诉他,有人要她端着一杯下了药的酒给隽云喝。
问她为什么要告诉他,女生说,因为上次在捐款石壁后面,她觉得他和隽云的关系很好。
想到这,匙越漫不经心地看向隽云,他正拿着盖子把药水拧紧,指尖还夹着用过的棉签——大概是没找到垃圾桶在哪。
匙越伸出手:“给我吧。”
于是隽云伸手,把棉签递给他,在和隽云手指相触的刹那间,匙越心想,确实是很好的吧。
匙越绕去厨房,找到一个垃圾袋,把几根棉签丢了进去。
“为什么答应留下来?”匙越走过来,他问:“聚会你赶得上。”
“我上次答应过你,陪你回一趟老家。”隽云说:“但是我那时候发情期,不能算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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