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这是猎人给猎物布的陷进,猎物还是甘之如饴地一脚踩陷阱里。
只能怪猎人长得太好看啦!
季清慢慢地凑上去,把露在外面的那一口给吃了。
舌尖没来得及撤退,就被猎人精准地捕获,双双倒在沙发上。
季清的后背陷在沙发上,他修长的手指没入陆东南的发梢,白皙的脖颈微微仰起,眼尾绯红。
两人这阵子没怎么见面,季清的身体敏感得厉害。
没过一会儿,就交代了。
陆东南轻笑了一声。
季清脸颊红透,那手捂住自己的脸。
陆东南把他挡在脸上的手给拿了下来,怜爱地亲了亲他的鼻尖,“不错,进步了。”
季清张嘴,在陆东南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唇瓣抿了抿,“前辈骗人。”
是快是慢的,他自己能一点逼数么得有?
陆东南含住他的耳尖,吐出,声线低沉磁性,“至少这回,小清宝会主动了。”
会主动,握住他的手了。
季清的脸“轰”一声,红透了。
羞愤地咬住陆东南的手指。
陆东南的手指,在他的舌尖上压了下。
这个动作,可就太涩情了。
季清脖子红透,就连锁骨那一片都是绯红的一片。
孩子大了,长本事了。
这回,不但没有着急忙慌地把手指头给吐出来,还舔了舔指尖,绯色的眼尾扫向陆东南。
陆东南眸光倏地转深。
季清明天一整天都有行程,陆东南不好今天把人折腾得太厉害。
即便如此,季清还是累得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那档恋爱综艺节目竟然还没播完。
当然,两人现在是谁的心思都不在综艺节目上了。
季清是还没从刚才那事儿的后劲当中缓过神来,陆东南是从一开始就没任何兴趣。
这档恋爱综艺的节目主持人,也是许意。
话题不知不觉,又重新回到《乐之歌王》这档节目上。
季清枕陆东南大腿上,手上拿亲亲男盆友的一只手玩着,“对了,说起来,我下一期的帮唱嘉宾人选还没选定呢。”
季清挺发愁,“公司的意思是,最后一期了,帮唱嘉宾的人选不仅仅要考虑到嘉宾帮忙夺冠的实力,还得考虑人气。”
因为这样才会有话题,有关注度。别的艺人团队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事情就难搞了。
有实力的歌手不难找,圈子里一抓一大把的,可是既要有实力,又要有人气,就没那么容易了。
毕竟在流量时代,不是有实力就代表有人气的。
《乐之歌王》有一个很重要的评审环节就是观众评分。
很多现场观众其实是没有那么专业的,他们的打分也就会带有强烈的自我喜好。
要是请的歌手没什么名气,很大程度上的确会影响观众打分。
那万一有嘉宾没能请到高人气又兼具实力的帮唱嘉宾怎么办?只能认输吗?
倒不一定会输,赢面没那么大也就是了。
不公平是吗?
为什么好好唱歌的不能获得冠军,而要拼人气?
可这就是现在圈中的现实。
一个歌手老老实实埋头唱歌,除非真的是气运来了,挡都挡不住,否则没有曝光,没有人气,大概率是很难火的。
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所以在公司提出,在他没有心目中帮唱嘉宾人选的情况下,由他们出面替他联系合适的几位歌手,最后再从中挑选出最合适的那一个,季清没有拒绝。
想要他的歌被更多的人听见,想要有更多粉丝认识他,他当然需要更多的曝光。
所以,季清的粉丝称他为人间清醒,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不蓄意炒作,但是也从来不会故作清高。
这也是为什么季清这么圈粉的原因。
这样的爱豆,谁会不喜欢呢?
陆东南若有所思,“你心目中有想要合作的歌手吗?”
“我吗?”
季清眨了眨眼,“其实要是不考虑任何因素,我会想要邀请许焕,许前辈。我很喜欢他早年的那首《飞鸟》。”
是偏古风的一首歌。
许焕的大部分作品都是这种带有古风风格的歌曲,个人色彩浓郁。
这样的曲风,在夜深人静,或者是一个人看书,冥想的时候,是极为合适去听的。
在舞台上,尤其还是歌曲竞技类的舞台,又是总冠决赛,多少有点吃亏。
“没想过唱你自己的歌?”
季清一愣,“我自己的歌么?”
这个他还真没想过。
也有歌手在比赛时会选择唱自己的成名曲的,季清没有过。
怎么说呢,成名曲固然是自己最为拿手的,可也恰恰是因为自己最拿手的,所以想要唱得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太难了。
人最难超越的不是强大的对手,往往是曾经的自己。
“我很喜欢收录在你最新个人单曲里的那首《星光》,而且,很适合拿来改编,两个人合作来唱。只不过你原来的曲子偏轻快,如果真的确定到时候要唱这首歌,可以对歌曲进行适当的改编,多加入一些音乐元素,让它更适合呈现在总决赛的舞台上。”
陆东南口中的这首《星光》,就是季清第一次坐陆东南的车,在车上随口哼哼了几句的那只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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