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昀摸了摸他的头:“你很乖。”
郑骆秋比他略高一点,别扭的躲开,“喂,我可不是你弟弟,别摸。”
“你比我小,也可以叫我哥哥。”
“不叫。”
他们吃过饭,沈朝昀问郑骆秋能不能去他家看看。
郑骆秋带他回他的家,他其实没有家,他有一间小小的修车行,很小,很破旧,住在铺子的二层,从铺子后面的楼梯上去,很暗,能闻到机油、汽油的味道。
“这间铺子就是我的全部财产了,我平时出门基本不锁门,小偷来了都得给我留下五毛钱。”
“你修车的手艺是跟谁学的?”
“自己学的,我爷爷以前给人拉货,买过一辆二手电动三轮,三天两头的坏,每次去修都是我去,我看着别人修,慢慢学会了,后来自己买过几本书,对着书上的修,再后来能上网了,网上有修车的教程,越来越熟练,到后来开店了,反正能养活自己就够了。”
上到二楼,郑骆秋突然变得局促:“那个,我这里什么都没有,连个像样的杯子都没有,我想给你倒水,但我只有一个杯子。”
“没关系,用你的杯子。”
郑骆秋挠了挠脑袋:“你不怕我的口水?”
沈朝昀看到他放在桌上的杯子,自己走过去倒了半杯水喝下,再将杯子递给郑骆秋:“为什么要怕?”
大概是当时的灯光太过暧昧,暖黄色的,照得人有点晕,郑骆秋的呼吸变了频率,他接过杯子往桌上一放,做了个令沈朝昀猝不及防的举动:他将沈朝昀困在桌子与他之间,对着沈朝昀吻了下来。
很安静,静到只能听到两人的心跳声。
又很吵,沿街的车声,叫卖声,鸣笛声,仿佛就在耳边。
郑骆秋放开沈朝昀,以大拇指擦去他嘴角的水润,声音因激动有点抖:“我们这算交换口水了。”
“这算你强吻我。”
郑骆秋扬眉一笑:“那怎么办?”
沈朝昀理所当然的一把拽住他头发将他拉近,报复似的吻上去:“所以我要还回来。”
他一这吻,郑骆秋像小狼狗吃到肉往他身上一扑,将他扑倒在破旧的沙发上,沈朝昀甚至能闻到沙发上发霉的潮湿味道,小狼狗吻的很凶,一直吻到他的脖子,他停下来,望着沈朝昀,问:“怕不怕?”
沈朝昀挑衅地看他:“怕什么?”
“怕我咬你。”
“来啊,谁怕谁。”
小狗真的咬下去,咬他的嘴唇,咬他的脖子,沈朝昀觉得那种感觉特别奇妙,像是城堡里的小王子,身边开着的全是白色圣洁的花,突然有一天他见到一朵红色的花,小王子被迷了眼,想要摘下那朵花,哪怕那朵花的几天后会枯萎。
吻完沈朝昀觉得晕乎乎的,他告诉郑骆秋,这时候要是有酒就好了,郑骆秋让他等五分钟。
五分钟后他回来了,跑得气喘吁吁,带回两瓶啤酒和一袋酒鬼花生,那是沈朝昀头一次喝完一整瓶啤酒,微醺的感觉很美妙。
那天回去,弟弟拦住他,问他嘴和脖子怎么回事,前面做的一切他都不后悔,面对着弟弟单纯的眼睛,他有那么一丝心虚,害怕破坏他在他弟弟心目中完美的形象,不过也仅仅只是心虚三秒,他想他弟弟会理解他的。
第三天,他再次拒绝弟弟一块出去抓鱼的邀请,跟家里人撒谎,说是想一个人走走。
他面不改色,为了郑骆秋,为了这场莫名其妙的邂逅,他撒谎了。
郑骆秋连夜打扫卫生,家里很干净,二楼的小阁楼摆着一束鲜花,是他喜欢的红色花,不过不是玫瑰,是非洲菊。
沈朝昀喜欢红色,红色热烈,激情,郑骆秋骚气的拿起一枝,递给沈朝昀:“怎么样,喜欢吗?专门为你买的。”
“喜欢,你知道这是什么花吗?”
“不知道啊,那谁知道,不过我知道你喜欢红色,那天在山里,你总是喜欢拍红色的花,我本想着买玫瑰的,玫瑰太贵,反正都是红色,这个便宜。”
沈朝昀忍不住笑出声,他喜欢郑骆秋的直率,“你很可爱。”
“可爱?可怜没人爱吧。”
“是真的,可爱。”
郑骆秋猛然靠近,直逼沈朝昀:“那你爱吗?”
“叫哥哥,我可以考虑回答你这个不切实际的问题。”
“叫哥哥,给我亲一口?”
沈朝昀抱着逗他玩的心思,“成交。”
郑骆秋没叫,抱着沈朝昀亲个没完,沈朝昀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纵容这样一个野小子,发生的这一切全都在计划之外,在来栖霞镇之前,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在来的第三天,跟一个认识不超过72小时的野小子抱在一起滚在沙发上。
吻的很激烈,到后面郑骆秋逐渐脱离正轨,衣物随意散落,郑骆秋吻着他,问沈朝昀:“你有过男朋友吗?”
“没有,我不喜欢男人。”
郑骆秋笑意淡了一点,很快又恢复,“我喜欢男人,但我也没有男朋友。”
“你想当我男朋友?”
“不想,”郑骆秋回他,“你会不自在,我不想给你套上任何枷锁,可我想抱你,亲你。”
沈朝昀强势吻上去,“弟弟,你没听人说过吗?这个时候要少说话,多做事。”
他们在那间小小的阁楼做了,沈朝昀躺在他的床铺上才知道他刻意换了新被单,第一次的体验感很特别,有种叛离世界的悖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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