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你。”
我听见自己这样说着,看见自己爬上床,扯掉了唐宵征的衣服,“疼么?”
“不。”
“疼的,”我舔了舔他的伤口,很轻,“我知道疼的。”
我想唐宵征一定发现了什么,亦或者猜到了什么,我不要他动,他就真的一动不动,除去我跪下去含住的时候哼了一声,甚至没再发出其他的任何声音。
那天我才知道,原来很累啊,如果全靠自己动的话。
我趴在床上,确切的说,是压在唐宵征身上,皮肉相贴的地方沁出细密的汗珠,磕在他肩头喘着气,我嘴里发苦,已经说不清到底是他的味道,还是那时我的心情。
“宵征。”
“嗯。”
“哥哥。”
“嗯。”
“我让你舒服了么?有一点点也算。”
“嗯。”
“那就好……”松了口气,我喉头哽咽,“我会忘记你。”
“……”
“就像你说的,找到其他什么人,时间长习惯了,我就会忘记你,没心没肺地开始新的生活。”
“……”
“的确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对谁来说,都太不负责任了。”我只是眨了下眼睛,有冰凉的液体从眼眶滚落,滴在被单里,濡湿一片,“我爸爸妈妈一定想要个儿媳妇的,漂亮,温柔,又会说软话。总之不是像你这种,脾气硬邦邦的大男人。”
“……”
“咱们分手吧。”
终于还是说了,我几乎压抑不住胸腔里的悲鸣,我的嗓音一定是变了,变得很难听,“要是人生再来一次,你一定要投个好人家,然后找到我,一定找到我,告诉我,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
唐宵征灼热的鼻息喷在我的颈侧,他掐着我的脖子拉我抬起头,然后狠狠吻了过来。
那一次狠,是真的狠,不是个什么夸张的修辞哦,下唇被咬出了血,在唇舌辗转间我尝到的尽是铁锈的腥。
“一个人,照顾好自己。”
不知吻了多久,我并没有掐表的习惯,只为了不起身去送他,闭着眼睛装睡,可我知道他要走了,忍了很久,喊了一声,
“你也要,多考虑考虑自己,”我抽泣,说,“我会忘了你,所以别再想我了。”
门咔哒响着,他就那样离开。
第二天,我在家门口捡到一个纸袋,里面装着那年冬天,我们去阳明山时买的发饰,花花绿绿,很漂亮的一对,除了那个还有一条围巾,一双很厚的羊毛袜。
他记得我那些娇惯的矫情。
再后来,等我开学回到学校,他就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有时候我猜他会偷偷看我,这只是一种直觉。
我开始尽量让自己不要落单,那时候申请期还未结束,我怕他见我孤苦伶仃,要忍不住留下来。
其实你该知道的,我不是没有过那种在异国他乡再续前缘的想法。
我私下里也查过的,在知道他是申请日本的学校时,偷偷比较那些学校的申请条件,然后又默默的放弃了。
大学的那几年,唐宵征从没有放弃过的,一直在学习,也许一开始我们站在一起,但几年的懈怠已经让我落下去很远了。
世界上开始出现,唐宵征能去,而我去不了的地方。
雅思是一道门,托福是一道门,日语n2是一道门,建筑作品集更是一道门,那年大四,时间不够了。
我只能私心里小小的庆幸,还好唐宵征是去上大学,没机会把制服上衣的第二颗纽扣赠给某个我不知名的男孩或者女孩。
有些伤心,有些难过,有些方向不明……最终,毕业之后的我留在了朔桑,没回家乡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倔强,但总觉得这里,还有些家乡没有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我压根儿说不清楚。
那么,
五年后的你,还记得这件事吗?还为此难过吗?又或者,你已经全然忘记,开始了新的生活?
怎样都好,也许我写下这封信时就是如此打算,不管你过的好不好,至少在读这封信的几分钟里,能短暂地记起那个活的辛苦的男孩,只有一瞬也好。
你看,终究意难平,我还是不想忘记。
第六十三章 番外离别的意义
陈琛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瞬间被视野里漏进来的灿烂阳光吓的一激灵,电打了一般弹起,抓着手机就往厕所冲去。
然后头晕眼花的,看到锁屏上的时间。
周日,妈的。
陈琛扶着门框,松了力气坐倒在地,脑子里登时像是炸了膛,生疼。
28岁,人生第一次毫无顾虑的买醉,这种行为被斯剑戏称为,迟到了10年的成人礼。
要说为什么买醉,陈琛看了眼暗着的电脑屏幕,全是为了五年前抽风留在某个无聊网站上,直到昨天才突然收到的那封邮件。
本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他自我笃定的想,虽然这么久以来都是单身,虽然至今倔强的不去参加所谓认识个朋友的相亲,不论是男是女……但本来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又在昨日夜里回想了起来。
那已经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了,对现在的陈琛来说,只是无端的痛苦。
缓了缓,他爬起身走进卫生间,虽然早晨不用上班,但休息日的下午,还是不得不去公司一趟,大概是行业的传统,隔三差五要请些各个领域有名的人物来做演讲,美名其曰“假日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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