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应该说,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爹不疼娘不爱,家不像家, 齐鸣宇十几岁时,就一直顺理成章的叛逆着,打架、抽烟、喝酒,什么都做。
直到他二十岁那一年,遇见一个青年,对方是他们学校的校医。
青年大他七岁,笑起来眼角会微微勾起,嘴角还会露出一个梨涡,既漂亮,又帅气。然而青年是一名听觉障碍患者,他必须要带着助听器,才能稍微听见一些声音,但不会说话。
即便这样,青年也对他很好。
看到他受伤,会皱起眉,会责骂他,关心他;看到他难过,会安慰他,陪着他……
从小到大没有体会过一次被人真心对待的齐鸣宇,毫无意外地陷了进去,他爱上了青年。
他收起一身的刺,他第一次向父母提出要求,希望能学手语。
而在他大学毕业那年,他告白了。
青年也答应了他。
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齐鸣宇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他努力地规划属于自己和青年的未来。
但是,好景不长。
在半年后的一天,他偶然撞见了青年和他父亲接吻。
他才明白,青年其实一直是父亲的情人,是父亲安排到他身边,监视他的人。
那种感觉,恶心透了。
他重新变回了原来那个玩世不恭的富二代,而且更甚,他会找和青年相似的人,暴力对待。
并且越来越上瘾,整个人都扭曲了。
这部分的剧情,章景之只花了五天不到就拍完了,在第五天下午,视角转换,从过去回到当下,和他演对手戏的人,也换成了林路。
这意味着进-入电影的重头戏了。
齐鸣宇和沈言的初见,是在一家gay吧,那天沈言是因为找错了地方,误打误撞闯进去的。
酒吧正在玩游戏,很吵很乱,人群非常疯狂,沈言长得好看,又瘦瘦小小,怯生生的模样,与环境格格不入。
不少人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就像是狼群里突然混入了一只单纯的小羔羊,看起来那么好吃,肯定诱的人想一口吃掉他。
有几个人趁着三分的醉意,朝沈言走了过去,想要先下手为强,吃掉这只羊羔,看味道是不是非常美味。
是齐鸣宇替沈言解了围,然后将一脸无措、慌乱、害怕的沈言带出了酒吧。
当然,齐鸣宇自己本身也是狼群里的一只,尤其是在知道沈言是一名聋哑人之后,更勾起了他的欲-望。
沈言和青年太像了,一样出色的外貌,一样听不见,不能说话,相貌上,也有些相似。
于是,齐鸣宇提出了包养沈言,他能给沈言任何东西。
沈言拒绝了,却在犹豫之后,收下了齐鸣宇留给他的号码。
初遇这场戏并不难,对林路和章景之来说,都很简单,所以没过多久,就拍完了。
后面一场,就是床-戏了。
三场床戏的拍摄地点都不变,是齐鸣宇在小镇上的一处公寓。
为了拍摄,剧组在几天前就特地租下了一间公寓做为场地,又按照剧本要求,布置好了。
下午四点,拍摄场地换到了公寓。
这场戏的尺度不小,林路和章景之都要脱衣服,近乎全-裸,所以萧逸进行了清场,只在现场留下他自己和几名摄影师。
萧逸看着林路,说道:“这是沈言的第一次,他很怕,非常怕,与此同时,对着一个陌生人打开身体,也让他觉得特别羞耻,所以整个过程,他都是痛苦的,身体紧绷,没有丝毫松懈。
只有在被进入的瞬间,为了缓解恐惧,他会将齐鸣宇幻想成是他最爱的沈默,那一刹那,他不止是怕,不止羞耻,也会有羞涩和爆发的情感,就像是终于得偿所愿一样,明白吗?
等一下拍摄的时候,这一场戏大多都是远景,很多你只会露出脚和手,还有侧脸,只有被进入的瞬间有一个你的脸部特写,这一段,你要很好地把握住情绪,将其全部展现出来。”
林路听得认真,他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萧逸又看向章景之,“这么多年,齐鸣宇其实一直都没有放下青年,而沈言和青年实在太像了,所以偶尔,他会对沈言流露出‘珍惜’的情感,这部分感情,你要想想怎么体现出来。”
章景之的神色不变,“我试试看。”
萧逸颔首,他又分别看了看穿着浴袍的林路和章景之,问道:“怎么样,准备好了吗?”
“嗯。”
“好了。”
萧逸说:“那脱掉衣服,到床上去吧。”
指导两人摆好姿势,又将被子凌乱的堆在两人腰间,让远景镜头只能拍到章景之的上半身以及林路的一条腿后,萧逸就回到监视器前坐下。
他透过监视器看完每个角度,就伸手比了一个手势,又喊了一声:“开始。”
场记上前打板,“《默言》第三十七场第1镜第1次……”
话音落下,房间立刻安静下来,只听得见机器运作的声音。
稍时,林路低低的喘息声响了起来。
齐鸣宇抓着沈言小腿的手非常用力,他低着头,注视着身下人的目光透着凶狠,偶尔会突然闪过一丝茫然。
仅在茫然的瞬间,他的手会放松下来,然后虔诚无比地去亲吻沈言的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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