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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踏山河_入卿门【完结+番外】(10)

  镇北王名叫林尚胜,年少时便随太祖恒皇帝举义帜,征战四方,是南顺国第一个异性王。

  建国之初,按南顺律法,各大将领手下的私兵本应收归朝廷,回到各地卫所。

  但西北有北漠国,对南顺国虎视眈眈;西南亦有西尧国,怀觊觎之意。

  太祖恒皇帝知林尚胜用兵如神,屡战屡胜,其所领的神勇军,威震四方。因此,太祖恒皇帝允许镇北王的神勇军无需归编,以御外辱。

  城门前,人声鼎沸,皆在讨论镇北王大胜北漠国铁浮军之事。

  人群中有人道:“距上次见到镇北王还是十年前。”

  有人唏嘘道:“可不是嘛。当初镇北王不忍西北一带百姓受北漠侵辱,于是向先帝请缨,携全家驻守大堰州,这一守就是二十来年。”

  另一人道:“听说这次北漠来了个声东击西,想要从焱县突破,结果镇北王嫡孙女林桑晚凭借一人一枪守到了援军到来,一战成名。”

  听到这,人群中有人大声笑道:“听说这位嫡孙女不但智勇无双,长得更是仙资佚貌,为一睹芳容,我可是鸡叫声没响就起了。”

  “瞧你这出息。”

  ......

  阵阵笑声、赞美声混在凛冽的风声中被送至街边不远处酒楼。

  “我到要好好瞧瞧这位嫡孙女是有多貌美。”

  酒楼东面一处雅间,两名少年坐在一张紫檀木雕花圆桌边,上面摆着各色精致早点。

  刚刚说话之人乃是朝中望族陆家的三公子——陆岑。

  提起陆家,南顺朝野上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南顺刚平定内乱,百事待兴,西尧和北漠趁此对南顺发动战争,一旦开战,南顺国的胜算只有三成。这时陆岑祖先陆言津以使臣身份独自前往西尧游说,力挽狂澜。

  自此陆家在朝廷地位无人能够撼动,当今太后也出自陆家。

  可这位陆三公子,与其祖父可差得太远了,年过十七,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其平生只有两大爱好,一是收集骏马,二是收集美人,连他院里的丫鬟都美得各有千秋。

  若非大街小巷都在传林桑晚有倾城倾国之姿,天天听,天天念,惹得他心里痒痒,他是绝不会起个大早赶来。

  坐在陆岑对面的少年没有接话,只是慢慢地吃饭,一双淡眸飘向窗外行人,神色平静。

  外头纷纷攘攘,搅得陆岑愈发难熬,打开折扇,对着眼前清冷男子说道:“我说沈大公子,你就不能跟我聊几句?”

  沈大公子,名沈辞,年十七,乃是清流书香世家沈家的长房长孙,自小惊才绝艳,是沈家最得意的后辈。前年乡试更是拔得头筹,族中长辈皆对他赞不绝口。

  可他为人却极清冷淡漠,极守规守矩。

  这两人的性格本是南辕北辙,根本玩不到一快去,可沈辞母亲出自陈郡谢氏,与陆岑母亲祝氏在未出阁前便是挚友。

  因此自谢氏生下沈辞难产离世后,祝氏常常会带着陆岑去沈府探望一二,一来二去,两人便熟得热乎。

  然而,沈辞的父亲因常年思念亡妻过甚,在沈辞五岁时郁郁而终。这之后,他便由族中叔伯抚养带大,性格也愈发沉默寡言,端正死板。

  待咽下嘴里糕点,沈辞拿起手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淡淡道:“食不言寝不语。”

  陆岑嘴角抽搐,对他这幅死样子早就见怪不怪,可眼中还是闪过一丝懊恼,真该打死叫上他那群狐朋狗友,要不是昨天他们都喝大了,起不来,自己也不会一大早跑去沈府将眼前这个清冷至极的家伙拉过来。

  “镇北王快进城了——”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声高呼声,震得陆岑手里的折扇抖了抖。

  他也顾不得矜贵,急忙起身往窗边站着,稍探出头往城门方向望着,若瞧仔细了,倒有些望妻石般味道。

  阴云蔽日,天际刮起狂风。守门小将呵着手,听到了雷鸣般的马蹄声,心潮澎湃,高声大喊,

  “恭迎镇北王——”

  城门大开,一队人马,在万人拥护声中,踏雪而来。

  马蹄声渐近,陆岑绕过前排将领,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一抹红色倩影上。

  只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她身着红衣,手持长枪,高坐雪白骏马之上,笑意盈盈地望向前方。

  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明媚得有些刺眼。

  陆岑有片刻的愣神,不自觉轻吟:“红衣落白雪,秀发随风长,巾帼英姿,乃生平罕见。”

  朔风呼啸而过,沈辞凭栏远眺,寒晨薄雾般淡眸在见到那抹红衣后,也有稍许波动,握着茶杯的手骨节泛白。

  马蹄踏起尘泥,混着落雪,模糊了视线。

  可陆岑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林桑晚的面容,再也不能忘。

  她的脸庞小巧而精致,宛若精雕细琢的玉石,无尽的灼艳中藏着两分坚毅,眉宇间流露出历经百战的自信与从容。

  她的眼眸,深邃而明亮,闪烁着希望,光明,或者说蕴藏着世上一切美好事物,令人移不开目光。

  陆岑忍不住道:“今日真没有白来。”

  沈辞放下茶杯,走到他旁边,面无表情俯视着林桑晚。

  只见几片白雪落在她浓密睫毛上,下意识地,她微仰面庞,抬手抹去,睫毛轻颤,穿过尘雪,看到了一扇落了霜白的窗。

  窗内有两道身影。

  紫衣身影手中的折扇实在扎眼,林桑晚顿时眉头微蹙,此等天气拿着扇,实在是附庸风雅。

  转而望向旁边的白衣男子。只见他肤色白皙,眉目隽秀,气质斯文清贵,只单单站在那里,便将这沾染风俗的酒楼衬得如何浩瀚星空般风致高雅。

  只是他那双眼眸浅淡而深邃,清冷得仿若深山涧月,凛峰啸雪般寂远孤骜。

  她再次皱了皱眉,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拂去一人周身的霜雪之意。

  可眼睛一眨,再次望去,窗内只剩一个紫衣身影,马蹄在原地踏了几步。

  回过神,她礼貌性地笑了笑,而后打马向前。

  陆岑见佳人对自己一笑,立即同街上欢呼之人一般摆手大吼,丝毫不顾及形象。

  若干年后,林桑晚想起初次见面场景,依旧只能记得沈辞那张清隽绝美的脸庞,尤其是他那双大眼睛,有些摄人心魂。

  可陆岑明明也是翩翩公子,在世家公子榜上也能进个前十,而林桑晚对他毫无印象。

  只能说陆岑不该拉沈辞一道,沈辞往那一站,便是皎皎君子,风华绝代。

  随着镇北王一干人归来,永都城百姓丝毫不吝啬对镇北王一家的称赞。

  此次大胜,不但让北漠国签订休战条约,更让北漠国俯首称臣,其中有一条便是每年进贡两千匹上等战马,一千五百匹中等战马和两千匹下等战马。

  要知道以前只有南顺哭着求饶,这次镇北王着实让南顺百姓扬眉吐气了一把。

  这种茶余饭后连着接下来的一月余都未停歇。

  大雪未停,镇北王携长子林慕峰,次子林慕威直奔皇宫。

  景仁帝望着头发花白的林尚胜,眼中满是泪光,道:“快给镇北王赐座。”

  林尚胜举手作揖,道:“皇上垂爱,臣受之有愧。”

  “你受得。”景仁帝再望向林尚胜身后的两个高大身影道:“这次北漠愿意俯首称臣,全靠你们几个好儿郎。”

  “臣生为南顺子民,理当为国效劳,这是作为臣子的本分。”林慕峰和林慕威齐声说道。

  景仁帝想起什么,盯着林慕峰道:“朕听闻这次战场上宣威将军之女林桑晚也大显身手了一番,据说是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焱县。”

  林慕峰作揖道:“皇上抬爱,她不过抓了几个小兵。”

  “你们也别太严厉,她还是个刚及笄的姑娘。”景仁帝见他们父子三人如此严肃,温和道:“你们此次立了大功,理应论功行赏。即便是抓了几个小兵,也是要赏的。”

  林慕峰道:“皇上厚爱,是她的福分。然而军有军归,她万万没到封赏地步。”

  景仁帝笑了笑,道:“朕说受得起,你们就受得起。千里奔波,也先回去好生歇着,国宴也快了,到时一起赏。”

  景仁帝顿了顿,最后问道:“她可议亲了?”

  轻如鹅毛般的大雪落在三人肩头,犹如泰山压顶般沉重。

  夜幕降临,镇北王府书房灯火通明。

  镇北王长子林慕峰双手搭在火炉上,道:“父亲,雪儿在皇上还未登基前就嫁进贤王府,难道还不够吗?”

  “皇上怕是起疑心了。”林尚胜躺在紫檀木花雕的醉翁椅上,咳嗽了几声,继续道:“我们林家自打跟随先帝起义,便一直在刀光剑影中讨生活。以前朝野上下都在传我们林家不过是永都皇宫里养的狗,哪里有需要,我们就咬哪里。现下西北一带的百姓安居乐业,比以往繁荣昌盛许多,而我们林家又让北漠国十年内不敢犯我国疆土,只怕朝野上下又在传林家功高盖主,佣兵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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