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盖新房了吗?还打扫什么呀!”陶爱红不以为然,“你快去跟娘说,我饿了,要吃肉。”
“没了!”
“什么!”陶爱红“病中”惊坐起,“没……没了?”
“废话!我娘炒菜舍得给油,那油爆大虾是用了一锅油烧热爆出来的,香的我舌头都要吞下去了!虾头都没舍得吐,土豆牛肉和枣泥糕就更不用说了,连大丫都吃了好几块,菜汁都被蘸饼吃没了,哪还有菜留给你?”
陶爱红差点吐血了,她就是见焦蕙兰出月子,想偷偷懒把家务推给焦蕙兰,可她虽然病了,却没说胃口不好啊!她什么都能吃啊!她想要的是不干活只吃饭啊!
陶爱红心痛得要滴血了,哭哭啼啼:“二勇,我饿!”
“饿也没办法,谁叫你跟我娘耍滑头呢!”
次日一早,陶爱红真饿得头晕眼花了。
她肚子也奔六个月了,晕中后期饿的快,以前在娘家年年挨饿,倒也习惯了,来孟家后经常吃肉,还跟着焦蕙兰吃了六七只鸡,鸡汤面天天吃,哪里还能吃水煮白菜啊!
不能再饿下去了,听到甄臻推门的声音,她就爬起来。
“娘,我帮你干活吧!”
甄臻挑眉看她,就昨晚吃了顿素,陶爱红就显得没那么油腻了。
“干活?”
“是啊,娘,谁叫我这人勤快呢,一天不干活就难受!我生病没什么,可不能耽误家里干活啊!”陶爱红捂着唱空城计的肚子,语气虚弱。
甄臻盯着她仔细一看,“哎呀!爱红啊!我怎么觉得你病的更严重了呢?”
嘎?陶爱红抚摸着自己的脸,“没有,我脸色很正常!”
“一点都不正常,你脸色发白,嘴唇发青,眼神虚浮,脚步无力,一阵风就能刮跑似的!你这病看着是越来越严重了,我原以为你一周就能好,现在瞧着十天半个月也好不了了!”
陶爱红想辩解说她没病,可在婆婆关切的眼神下,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
“娘,我没事的,我能干活的!”
“爱红,别逞能了,听娘的,现在就回去歇着,我再叫你大嫂做点水煮白菜,你好好吃上一顿日子,把肠胃调理好,争取早点把病治好!”
陶爱红:“……”
转身时甄臻唇角微勾,笑着钻进屋里。
北风呼啸,甄臻早早烧了炭,灌了一瓶盐水瓶塞进被窝里,等屋里和被窝暖和起来,就拿着毛线袋上床了。
孟华推开门帘进来,直搓手,“娘,还是你房里暖和!”
这还用得着你说?甄臻头也不抬地织毛线,孟华钻上床就把热水瓶拿到手里捂手,甄臻嫌弃地撇撇嘴,心说臭死你得了!
孟华饱含深情地注视着娘手里的毛线,娘日日都织毛衣,织了这么些天,总算织的差不多了,眼下还剩一小半,眼看着没几天就能织完了。
这看着是一件普通的毛衣,实则是娘对他的爱!一想到能穿上这件好看的焦糖色毛衣,他心里就暖呼呼的。
“娘,毛衣还没织好呢?”
甄臻心说这跟你有关系吗?“没呢,不过也快了,再几天就好了。”
“娘打毛衣的技术是越来越好了,这衣服穿上一定很好看!”孟华充满暗示,引导娘把送他毛衣的事说出来。
可惜他娘没听懂,甄臻只是一笑,心说算这小子会说话!
“确实是越来越好了,娘的儿子长相都随娘,穿上肯定差不了!”
孟华又得到一点关键信息,更加确定自己的推测,便乐呵呵地钻进被窝里。
他躺下却一直睡不着,胳膊肘枕在头下,睁着眼望向房顶。
“娘,你说人能成为什么样的人,是不是出生时就已经定好了?”
甄臻打毛线的手一顿,“为什么这么问?”
“这次去京城,我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很大,有很多我没见过的东西。以前的我真是一只井底之蛙,只看到头顶这一方天,安于现状,却从没想过要跳出坝头村,去更广阔的的天地。这次坝头村来了很多知青,他们来自大城市,读过很多书,跟坝头村很多人都不一样。”
看来这次去京城给了三小子很多感悟,他心里有落差了,开始了解到这世界的参差。
甄臻完全可以理解他内心的迷茫,孟华出生起就一直生活在坝头村,他在这里长大,在这里读书,这里就是他的全世界,忽然有一天他去了外面的世界,这才知道,原来世界这么大。
记得她上初中时也有过这样一段时期,那时候看很多书,听过很多故事,看过很多人,一边认为自己拥有全世界,一边又对未来一无所知。
她有过迷茫,也有过思考,可她最终有结论了吗?其实并没有。
第21章
甄臻的毛线错了几行, 织毛线就怕遇到这种情况,偏偏一针错就步步错,一点将就不了。
等她发现时只能把毛线一针针解开, 从错的地方重新织起。
可不是每件事,都能重头再来的。
人生漫长, 不是懂几个深奥的人生哲理就能过好的,往往在你真正懂得之时, 年华老去, 垂垂暮已, 懂得已经不具备任何意义。
原著中反派儿子为了跟男主斗,铤而走险,利用法律漏洞在股市中疯狂套利,却也因此被男主抓住把柄,最终送入监狱。
她把毛线拆掉,重新绕在毛线针上,缓声道:
“人的头顶都有一片天, 或大或小, 而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时,你已经不是井底之蛙了。娘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 没能给你条件走出坝头村, 但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等你走出去了, 你的孩子就能站在你的肩膀上,要是真有那一天, 你的孩子问你人的命运是否出生就定好了,我相信你能给更具说服力的回答。”
孟华神色微动,他向往大城市整洁的街道,穿梭的人流, 和街上随处可见的轿车。
可他拥有的只有不远处的山林,脚下的土地,以及看不到希望的未来。
他的血脉,他的根都在这里,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在县城的国营工厂里当个学徒工,已经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了,更谈何走出去呢?
耳边传来娘温和的声音:
“孟华,不论将来你能走多远,娘都要提醒你,走正途、走正道,不要钻法律漏洞,踏踏实实赚钱,哪怕不能一夜暴富,也至少能睡个安稳的好觉。”
孟华转过头,觉得她娘这话有点奇怪。
这种大环境下,卖个鸡蛋都可能被打成资本家行为,能当个工人就算他老孟家祖坟冒青烟了,更别提钻法律漏洞了。
“娘,你放心好了,我这人怎么可能做犯法的事!”
就算做了也不会叫人知道,这种事肯定要提前找好替罪羊的。
他孟华没那么蠢。
甄臻知道三儿子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哪怕孟华说得再好她都不会全信。
“儿大不由娘,这世上的子女一旦翅膀硬了就不会把爹娘放在眼里,反正你记住娘的话,做什么事之前都要考虑一下后果,不能为了眼前那点利益铤而走险。”
“知道了!”孟华没好气地应下,蛄蛹着钻进被窝里。
闭上眼,眼前却浮现出程素单薄的身影。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为女人心动。
可她来自大城市,又是个纤细柔弱的女人,和大嫂二嫂截然不同,就算他能把人留住,娘也不会喜欢她吧?
“娘,当婆婆是不是很辛苦?”
“为什么这么问?”
“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大嫂和二嫂是截然不同的个性,你作为婆婆要接纳连个陌生人进咱们家,还要和她们相处成一家人,应该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吧?”孟华试探性问。
甄臻略一回味,明白了他的意思。
说实话,跟孟华说完挺费劲的,明明很简单的事,他偏要搞出那么多弯弯绕绕,真不知道有话直说能判几年。
摊上这种儿子,她能怎么办?
甄臻莫名想叹气,却还是打起精神回他:
“当婆婆不算容易,但一想到当人家儿媳妇更难,又觉得当婆婆不算什么了。只要想着人家孤身嫁过来,到咱家过日子,就提醒自己多担待几分。”
孟华想到二嫂至今还在屋里装病,心说娘也不容易。
他离家这几月,娘的性子变了不少,要是从前娘肯定容不下程素这样的性子,可现在的娘比以前温和讲理了,娘应该会喜欢她的。
次日一早,孟大国刷完牙就钻进甄臻屋里,来视察毛衣的进度,见毛衣快收尾了,他心里美滋滋的。
孟华上了个厕所回来,就见孟大国坐在床边笑得跟便秘似的。
“你来做什么?”他一脸戒备。
孟大国心里美着呢,可娘偏心他只给他织毛衣这种事,要是说开了让其他兄弟知道,只怕多生事端。
他非常低调地咳了咳:
“没事,我来看看娘这屋暖不暖活,要是不暖和就再加一次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