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欢喜黑化后,大杀四方_百日春【完结+番外】(129)

  欢喜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党岁刚伸出手,想送陶桉出去。

  陶桉却道,“欢总,我来帮您吧。”

  说着,他就动作飞快的放下了手里的菜,袖子一挽,就朝欢喜那一排的菜沟地去了。

  也不像欢喜那样还带劳保手套,直接就上手去拔那些枯萎的菜和杂草了。

  党岁看了他一眼,手无声收了回去。

  欢喜再次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垂低下眼继续干自己的。

  陶桉干这些活是非常利索的。

  本就只有一排地沟的菜园有了他的帮忙,很快就清理的非常干净。

  不仅如此,他还很有眼色劲的帮墙角的那一排花都清了杂草。

  清完杂草,他又像个小陀螺一样,开始给院子搞卫生。

  欢喜洗干净手,在石桌前坐下,看着他不停给自己找活干,也不说话,径自喝着党岁给她准备的茶水。

  院子本就小,平时都有专人定期打扫卫生的。

  除了欢喜的那一排花和几沟沟菜地里长出了几株杂草外,也真不脏。

  陶桉终于停了下来,他在水池边仔细洗干净自己手上的泥。

  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水,朝坐在石桌前的欢喜灿烂一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笑起来非常动人。

  “欢总,您还想喝鸡丝粥吗?您要是想喝的话,我可以给您煮的。”

  欢喜看着他,没吱声。

  清爽的黑发,白衬衫配牛仔裤,袖子挽起露出了半截冷白皮的劲瘦手臂。

  唇红齿白,眼睛也黑白分明,清澈见底。

  青春,也清纯。

  这得天独厚的长相优势,让他刚才的话显得十分正常。

  哪怕其实已经非常不正常。

  欢喜看着他,又看了看这处院子。

  “你来过这里吗?”

  陶桉点头,“照哥在时,我来过几次。”

  “那你现在提着你的菜去厨房,给我做两样你拿手的菜吧。”

  陶桉眼睛亮了起来,忙不迭的提起他的菜兜子往厨房冲,生怕欢喜改变了主意似的朗声道:“欢总,您稍等一下,我很快就好。”

  陶桉说很快,确实很快。

  两菜一汤,很快就端上了石桌。

  不仅如此,他还盛好了饭,亲自递上了筷子,然后紧张的站一旁看着她吃。

  欢喜看着桌上的两菜一汤,都很熟悉。

  熟悉的就仿佛是孙照做的。

  就连味道都差不多。

  欢喜吃着饭菜,突然冷不丁的开口,“你想应聘我的厨师吗?”

  陶桉看着她,白皙的脸庞突然涨红,眼睛里也浮现出来慌乱,却又像是鼓足了勇气开口,“我…我想做欢总的厨师,但我也不只是仅做厨师,我还想让您养…养着我。”

  一旁的党岁飞快的瞥了他一眼,目光迅速收了回去。

  欢喜吃着饭菜,“说说你的理由?”

  陶桉看了她一眼,“您非常非常有钱。”

  欢喜夹菜的动作顿了一下,抬眼看向他,“还有吗?”

  “还有,您年轻,只比我大三岁,长的也不难看,我一点都不讨厌。”

  “还有吗?”

  “您让我非常有安全感,而且你还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保护我。”

  欢喜突然问,“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个心思的?”

  陶桉垂低着头,“就那日在蓝色酒吧,您让附光放开脚的时候。”

  欢喜挑眉,所以那日不是她感觉出了问题,而是这人是真的在勾引她?

  “你想要多少?”

  陶桉惊喜的抬头,眼睛闪亮,“一个住的地方,一辆车,每个月……二十万?”

  欢喜笑了,语气温和了下来,“你想住哪呢?”

  陶桉脸上的笑容非常灿烂,“春光里可以吗?”

  欢喜知道春光里,因为就在胡同外一条街的对面楼盘。

  广告标语清清楚楚,现房,主打的是改善住宅,最小的户型一百二,最大的将近六百平方。

  欢喜深看了他一眼,目光又落回到了石桌上的菜上。

  “党岁,你按他的要求安排。”

  “是。”

  陶桉笑的非常满足,见欢喜放下来筷子,连忙上去收拾好了石桌。

  又跑进厨房收拾妥当,还非常贴心的将厨房垃圾带了出来。

  看样子显然是准备等会带走的。

  欢喜站起身,“酒吧后厨的工作你还做不做?”

  陶桉迟疑了一下,摇头,“我不喜欢熬夜,如果可以,我不想做。”

  “那就不做。”

  “谢谢欢总,欢总,房子和车子都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当然可以。”

  “谢谢欢总,欢总,那您需要先验货吗?”

  党岁听到这里,是真忍不住了,她飞快的又看了一眼陶桉。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了吗?

  欢喜非常淡定平常的回,“不需要。”

  陶桉欲言又止,“可是这样会不会不好?”

  欢喜指了指门,“不会,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你这会可以先回去了,等会会有人去接你去选房选车。”

  “好的,谢谢欢总。”

  陶桉非常听话的离开了,带走了他清理好的厨余垃圾。

  欢喜看着就连背影和头发丝都似乎透露着欢快的陶桉,不自觉地皱起眉。

  让党岁去查查陶桉底细的话到了嘴边,她还是咽下去了。

  直觉上,她觉得就算去查,也不会有问题。

  如果当日在蓝色酒吧,陶桉就在诱惑她。

  余钦肯定也发现了。

  回想起那日,余钦的反应已经是非常敏锐和迅速了。

  关于内庭,余钦能动用的人脉和资源不会差。

  这几个月以来,余钦从来没有和她提起过,说明至少表面上,陶桉的身世应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现在的她有些杯弓蛇影了。

  不管有没有问题,既然她都留下了,先看看吧。

  欢喜压下心里想法,离开了小院,在准备回九鼎山庄的路上,冯封给她打电话了。

  欢喜这才想起,上周末她为了应付他,随口说了句等周三上班,就去他那里吃啤酒鸭的。

  疯子非常执着,已经将啤酒鸭炖出了水平。

  “欢喜,现在离你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我炖的鸭子已经开始转小火了,等你下班过来,肯定就非常入味了。”

  刚刚已经吃过两菜一汤的欢喜:是真忘了!

  她今天中午见了范晓乐,下午都没去公司,直接来了小院了。

  欢喜挂了电话后,想了想,还是吩咐党岁去安排陶桉,让小涂送她冯封那里。

  啤酒鸭是吃不下了,但喝点贡酒是没什么问题的。

  第111章 截人

  五月二号,范晓乐的婚礼如欢喜所料的那般,如期举行了。

  欢喜只带了党岁去参加了范晓乐的婚礼,另外两个室友张姣和陈心欣也都来了,加上范晓乐别的同学和朋友,刚好凑了一桌,再加上范晓乐娘家亲戚两桌。

  她的婚宴娘家人一共才三桌。

  和新郎那边乌泱乌泱,一眼望不到边的人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欢喜也发挥了自己最大的技能,非常低调的隐藏在了同学朋友桌,范晓乐知道她身份特殊,对此也特地叮嘱了另外两名室友。

  张姣和陈心欣一开始还有些拿不定态度该怎么和欢喜相处。

  虽然是四年室友,但在大学四年里,欢喜向来沉默寡言。

  除了一些必要的交流,她基本上就像个隐形人。

  要不是后来她和谢景成在一起引发了关注,她们作为直接吃瓜人,和欢喜多了些接触,才终于在后两年勉强算得上是普通朋友,其余接触真不多。

  婚礼结束后,张姣和陈欣邀请欢喜聚聚。

  欢喜没拒绝,把她们带去了蓝色酒吧,让胡耀给她安排了个包厢。

  喝酒是最能拉近距离的事。

  不可避免的,欢喜也喝了几杯酒。

  张姣性格外向,见欢喜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依旧和大学那会那样的态度,她非常高兴,非常及时的给欢喜的杯子续满,

  “欢喜,你这个超级大富婆今天愿意陪我们叙旧喝酒,我很高兴,来,我们不醉不归。”

  陈心欣也凑乐子,“说的好,敬欢喜这个大富婆。”

  又是几杯酒下肚,张姣还好,陈心欣酒量见底了,开始沉不住气了。

  她摇摇晃晃的一屁股倒在了沙发上,“我看这京城克你们俩,那会欢喜也是突然闪婚,可举行婚礼前夕,新郎出意外了……”

  欢喜喝酒的动作一顿。

  张姣听见陈心欣的话,昏沉的大脑一下清醒了不少,她不敢去看欢喜的脸色,忙上前去抢陈心欣手里的酒,“心欣,你醉了,别喝了。”

  “没醉,我清醒的很,我就不明白了,婚姻带给女人的究竟是什么?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 雄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