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现在太晚了。
还是等今晚见面的时候再问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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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点钟,沈繁芯睡得真香,手机铃声响起。
“是谁啊?还让不让人好好活着了?”
她从被子里伸出一只纤细的藕臂,摸到手机后瞥了一眼屏幕。
嗯?拽哥怎么这么早就联系她?
他今天不是要讲课吗?
女孩蹙着眉头滑开接听,对面传来男人低沉蛊惑的嗓音。
“起床了,小懒虫。”
原来这是一个闹钟提醒服务!
沈繁芯气得想问候他一句,但一想到他之前的用心良苦,一股无名之火又瞬间消散。
“你这么早打我电话干嘛?”
男人凌冽漂亮的指骨系上禁欲感满满的领结。
“你昨晚不是说想吃小馄饨、生煎包和咸豆浆吗?我让酒店前台准备好了,是现在送到你房间吗?”
沈繁芯再度想起昨晚被他看完了的惊悚画面,小粉拳放在枕头上捶了两下。
“啊!你怎么知道我住在哪儿?”
“喔,你是不是问过夏夏了?”
女孩的眼底闪过一抹冷意,闪烁的眼眸清澈明丽:“林谦寻,你什么时候学坏了,想见我为什么不亲自来呢?你好讨厌!”
林谦寻八点整还有一场讲座,现在得赶紧出发了。
男人垂眸看了一眼时间,清冽的下颌微抬,薄唇一掀:
“Jerry,我准备去大礼堂讲课了。么么哒,爱你——”
“我们晚上再贴贴。”
第39章 第三十九句话
沈繁芯没想到他会挂电话,被子已经惨遭柔躏,被她拧成了麻花。
“哼,还贴贴呢!等你来了,我会让你尝尝小魔爪的厉害——”
洗漱完毕,服务员敲门送来丰盛的早餐。
沈繁芯被拽哥的暖心举动又气笑了。
她坐到餐桌前,把米奇放在身旁的位置,这是她从公寓带过来的,自从拽哥和她在一起后,他们互相交换了米奇和米妮。
“不错,生煎包金黄酥脆,小馄饨皮薄馅细,粢饭团软糯可口,咸豆浆咸香浓郁。”
“既然你准备得这么充足,那就放你一马吧。”
女孩吃着汁水四溢的生煎包,不由想起上大一的时候,有好几次在学校里碰到拽哥。
那天她听完课从逸夫楼里出来,本来想避开他,但她往左边走,林谦寻也往左边走,她向右边走,他也向右边走。
最后她伸手拦住他的去路,斜睨他一眼:“林谦寻,你是不是想找茬?”
男人看着眼前似寒星般晶莹剔透的少女,薄唇轻掀,清冷的雪松香拂过雪颈旁。
“这条路就这么宽,要不我们侧着走?”
沈繁芯难以置信地抬眸看他,僵停了半秒后,在青年噙着凉薄又淡然的笑意里侧着身子走过去。
她走了两步远又回头看向他,发现他还站在原地漫不经心地注视着她。
少女长发翩跹,灵动的杏眸清澈明亮,朝他比划了一个小手枪的动作,然后朝他开了一枪。
林谦寻俊眉微挑,眼底聚拢的雾气一点点散尽,光洁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泛着迷人的色泽。
他的唇角掀起一抹矜冷淡笑,朝她竖起了大拇指。
在少女转身的时候,男人竖起的大拇指和修长食指交叉,变成了一个耀眼而温暖的爱心。
从高中到大学的这段青春时光,他经常关注她,在大学毕业之前,这种无法宣之于口的情愫正在不断疯涨。
林谦寻还偷偷地去她经常逛的小超市偶遇她,甚至还知道她喜欢喝什么味道的咖啡和饮料。
那段时间他学会了研磨高品质的咖啡,熟知咖啡的种类、质量、酸度、口感和品啡文化,变成了一个专业的咖啡师,也一直把她喜欢七喜的事记在心里。
一晃六年过去了,沈繁芯终于熬到了研究生毕业,林谦寻从繁忙的工作中抽空去看过她几次。
毕业典礼的那天,他特地赶到学校去祝贺她。
他一直等到隆重而闪耀的典礼结束,正好看见李宴昔和沈翊川来接沈繁芯回家。
在庄严而肃穆的过道里,他听到沈翊川又在数落她。
空气里弥漫着沉闷的气息,沈繁芯低头不语,男人的心中瞬时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烦闷。
“你不要以为硕士毕业了,就可以荒废学业。”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以后的每一天都要勤勤恳恳,好好读书。”
“你抓紧时间报名人民医院的人事考试,你的师兄已经成为了副教授,你不要总想着吃喝玩乐,浪费光阴!”
林谦寻站在沉入死寂的角落里,虽说这是父亲对女儿的另一种激励,但他看到女孩低着头,垂耷着长睫,自己的心仿佛也被看不见的沉重所笼罩。
沈繁芯看向窗外挂着的雨丝,雨水连绵不绝地落下,淋湿了道路和体育馆的台阶,也淋湿了她的心。
她虽然有些闷闷不乐,但还是挤出了一丝异常沉重的笑容。
“爸——”
“如果林谦寻是您儿子就好了。”
只听“啪”地一声响,被雨雾朦胧掩盖的镜框砸落在地。
女孩戴着的星光银色眼镜被打到地上,镜片摔得粉碎。
林谦寻心疼到难以自控,心脏被灼热和冰凉交织在一起的凛冽彻底吞没。
所有的喧嚣都被大雨掩埋,他的脚步已经挪出去了,却听女孩清泠的嗓音沉沉落下。
“那我考上编制以后,想办法嫁给他好了,让他喊您一声爸爸。”
沈翊川被女儿无厘头的话气得双手颤抖,李宴昔连忙拦下他的大手,借口说要赶紧开车回家,拉着他先去停车场。
沈繁芯看着父母离去的背影,在青年藏入她身后过道的刹那,弯下腰捡起地上似蛇形般四处蔓延的玻璃碎片。
她眼底的笑意终究冷下,原本清晰的瞳眸模糊在一片跌进了深不见底的雾气中。
“林谦寻,我根本就没有近视。”
“但我就是喜欢学着你,你戴什么样的眼镜,我也要戴。”
藏在走廊深处的男人感觉连自己的心都被揪紧了,他摘掉和她同款的眼镜,决定从今以后和小杰瑞一样,再也不戴了。
冰冷的雨滴砸在镜片上,雷声隆隆,每一寸空气都弥漫着阴郁的气息。
其实他也没有近视,这副眼镜是用来挡桃花的。
男人垂下手腕,修长的指骨轻颤着,握在手里的鲜花最终也没能送到女孩的手中。
那天回家的路上,沈繁芯在小区门口看到林谦寻捧着一束没有花朵的绿色花茎从她身边经过。
印象里一身傲骨的他竟然被淋成了落汤鸡,神情也恹恹的。
纵使额前的碎发凌冽,也丝毫没有掩去他清绝的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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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已经吃完了早餐,现在回想起来,她的每一次出现,都有拽哥走过的痕迹。
因为在毕业典礼结束的那天傍晚,她一个人走进单元楼的时候又碰到了林谦寻。
但她完全没有心情再躲开他。
沈繁芯穿着一件雪白的天丝连衣长裙,像是从盛夏里走来,清丽的脸庞黛眉弯弯,踏着霓虹色的高跟鞋,一缕淡雅的玫瑰香从裙角飘散。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花?”
男人收起了所有锐利的锋芒,乌黑深邃的眼眸定定地看着她:“是满天星。”
“可惜花球被暴雨淋湿了,星星太细腻,经不起磋磨,我没有保护好她。”
女孩莲步轻移,乌黑秀发拂过他的白衬衣。
她朝他伸出手,含笑的眼眸似星辰般闪亮:“反正你也不能送人了,你能把它送给我吗?”
他愣了一下,乌木般的瞳眸深不见底。
林谦寻把花递给她的时候,温热的指骨碰到她微凉的指尖,忍不住握了一下。
他很心疼,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毕竟他们连朋友都不是。
沈繁芯抱着盛开在宁静夏夜的满天星,在走出电梯的刹那,瞳孔微缩,回眸看向他。
“林谦寻,你有没有女朋友?”
男人彻底愣住,棱角分明的侧颜浮现出几分拘谨,脑海里再次回响起女孩说“要嫁给他”的那句玩笑话。
他勾起一丝倦懒的笑意,湿漉漉的袖口卷了一半,露出清健而坚实的手臂线条。
“没有,我是母单。”
沈繁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笑意在眼底漾开:“喔,那你买花准备送给谁呢?”
林谦寻有生以来第一次说话磕巴了,平静的眼波下激荡起层层浪潮:“送、送给……”
女孩以为他不愿意说,黛眉轻挑,心尖轻栗了一瞬。
她朝他礼貌地挥手告别,转身朝家门口的方向走去。
“你。”
男人脱口而出,刚才似被捉弄的命运扼住了脖颈,在心底的更深处被击败得一塌糊涂。